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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勞死工程師-姐姐的一封信

2010-12-16 11:38 · 樓主
我是最近新聞「工程師過勞猝死」案件中紹斌的姊姊,
謝謝大家對這則新聞的關心,
謹代表全家人致上由衷的感謝!
也希望藉由以下這篇文章讓大家能正視「過勞」與「違法責任制」這兩件事。

如果,您沒有時間讀完整篇文章,
請千萬記住以下兩個重點,
並且轉寄給需要的朋友,
幫幫自己與身邊的人,
免於過勞死的威脅。

一、愛惜自己,免於過勞

過勞死常常無預警的找上青壯年,
造成許多家庭破碎。生命無價,
再多的錢也換不回。

真的不要以為過勞死不會找上自己
(我弟弟與整個家族皆無心血管方面的病史,他生前一向十分健康),
網路上有列出「慢性疲勞」的各種症狀,
與感冒十分類似,
包含長期頭痛,腹瀉,頭痛,肌肉酸痛,胸痛…等,
實在很容易讓人輕忽。
但要避免過勞最根本的方法
,還是要讓自己的身體適度地休息。

二、違法責任制,生前死後皆無保障

許多企業濫用責任制,
特別是半導體製造業。
勞基法第84-1條有規定可適用責任制的行業,
且須經勞資雙方契約約定,並送主管機關核備,
而製造業並不包含於適用的行業中。

違法的責任製造成勞工朋友長期超時工作,
卻又無加班費可領。如不幸過勞死,
在死後公司又會推卸責任說:
公司採行責任制所以沒有上下班出勤紀錄,
即便有刷卡紀錄也說無法代表工作時間,
導致申請職災時舉證更為困難。
這樣生前死後皆無保障,不是雙重剝削嗎?

---

2010.01.11,
早晨,我失去了共同生活29年的弟弟。
我心中的痛,旁人或許無法體會,
但我衷心期望這樣的痛、
這樣的悲劇不要再次發生在旁人身上。

前一晚,弟弟紹斌將生活費與車貸費拿給爸媽並道過晚安後獨自回到房間,
沒想到這竟是我們全家團聚在一起的最後畫面…

11日早晨約六時四十分,
媽媽不斷地敲著弟弟的房門叫弟弟起床,
卻沒有任何反應,爸爸緊張地爬到陽台外,
從窗戶跳進房間後,
卻發現弟弟趴在堆滿公司文件的電腦桌前,
沒了呼吸,沒了心跳…

送醫急救後仍無法挽回他年輕的生命。

我永遠無法忘記當時的情景:
平日堅強的父親,
癱跪在醫院的地板上哭喊著:「我沒有兒子了…」。

紹斌離開時,
他29歲。我從來沒想過身體一向健康的他,
竟會是這樣無預警的離開我們,
而一個原本完滿的家庭就此缺了一角。

弟弟靠著助學貸款完成了大學與碩士學業。

退伍後,本想繼續進修,
但因我們家境不甚好,
便決定先工作賺錢養家。
在找工作時,爸媽有建議他前往「南亞科技」應徵,
當時爸媽的想法是:南亞科技是在台塑集團之下,
應該是一個有制度、有福利的企業,
也應該是一個會體恤員工、照顧員工的公司。

不料,短短3年餘,
弟弟即被大量的工作壓榨到心力耗盡,
終因過度操勞而猝死。

弟弟紹斌在民國95年進入南亞科技擔任蝕刻製程科的培訓工程師。

初進時,就常因大量的工作而長時間加班。
在此培訓工程師階段,尚可報領加班費,
這樣連續數月,日夜無休地加班,
原本底薪四萬四的月薪也因此暴增至九萬多,
每月加班時數(不包含正常上班時數)竟高達99~137小時不等(這些是在我們整理他的遺物時,
發現他完整的保留了從剛進公司到過世前的所有薪資單,從當時的薪資單上所發現的)。

爸媽也曾擔心地叮囑他別因工作弄壞身體,
但他無奈地表示工作就是那麼多。

紹斌每天早上6點多即自家中騎車1小時到泰山上班,
下班回家時往往已是半夜兩、三點,
梳洗後休息不到幾個小時,
隔日一早又出門,不是一天兩天,
往往數星期皆是如此。

一次,在深夜騎車回家行經板橋時,
遇上酒後駕駛的小客車違規雙黃線急速回轉,
他因閃避不及撞上,導致下顎與手腳多處骨折。
開刀後尚未完全康復,
公司來電即又匆匆上班,工作時數也並未因此而減少。

南亞科技見他認真負責能力好,
自97年間即欲擢升他為7職等的蝕刻工程師。他
曾數度表示他不想升上去,
因為升後即為責任制,上下班雖不必刷卡,
但無加班費,
只能領固定薪資(另每三個月有加發一萬元獎金),
然而工作量變大,壓力更大,最後仍於97年12月被公司單方面的公佈升等。

由於半導體廠的生產設備全天候運轉,除了日間工作外,
常需要配合公司輪值夜班。
紹斌上班時間經常長達13~19個小時,
有時夜半回家途中又被公司電話召回,
假日或回家後僅有的數個小時休息時間,
也是雙手機待命,隨時接聽同仁來電,處理工作問題。

我爸媽擔心他根本無法休息,問他為什麼得隨時開機待命,
他說:「這就是公司所謂的責任制,
不接電話或工作沒有處理好,就會被投訴,
隨時有可能被處分或解僱。」
就連輪值班也是每隔2週就值一次,
與別人4∼5週才一次,頻率相差實在太多。
就長期在此高壓力、長時間的工作環境下,
於1月初值了一週的大夜班後,終因過勞而死。

剛進公司時,尚可報領加班費,
等到你熟悉操作,就以升為較高職等為名,
施行違法的責任制(經查半導體製造業並不符合勞基法第84之1條內可採行責任制的行業)。
所謂的責任制,雖不必刷卡,亦不得報領加班費,在更多的工作量與更大的壓力下
,做得好是應該,做不好、達不到績效隨時可以裁掉你,
加班做到死卻是你家的事。

利用基本一般8小時的工作薪資,
迫使這些技術純熟的工程師,
以超時的工作時數賣命,
完全無視勞基法的存在。
當有員工因過勞而倒下時
,南亞科技卻口口聲聲說一般同業皆是相同作法,
公司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
員工自願留下來加班是員工自己的決定,
這樣的說法家屬真是難以接受!
若是今日公司沒給他如此大的工作量,
逼著他定期完成工作,繳交報告,
那有任何一個員工願意五點下班後不回家休息,
待在工廠裡直到半夜才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家,
在休息不到數小時的情況下,
隔天一早六、七點又趕著上班呢?

此外,公司為了提高績效,
轉換製成良率,
還要求弟弟在煩重的工作下,
分出心力作出報告、
寫論文參加競賽(也確實得了獎,在過世後家人才拿到了獎盃)…
零零總總的壓力加諸在紹斌的身上,迫使他加班為公司賣命。

他甚少提及公司的事情,
到他過世後,在極力爭取下(原本公司還遲遲不願意提供),
拿到他上下班時間的資料後,才知道他長期超時加班,
週末也往往得去公司加班,
累積特休假雖達84小時,
但繁重的工作卻使他不得休假。
在倒下前一個月加班時數達111.5小時
(若不扣除午餐時間則長達134小時)。

母親總是會在晚上11點時打電話給仍在公司工作的紹斌,
要他早點回家。他也總是說好,
工作做完後會儘快回家。
可是到家時間總是隔天的淩晨!

爸媽常對他說:
不要再為公司這麼賣命了,
身體要顧。
通常他總是點頭說:「知道了。」
但有一次他竟回說:「誰叫你當初要我進南亞科技的。
公司就是這麼操!」
這句話成為我爸媽心中最大的遺憾與悔恨,
每每想起總像把利刃刺入他們兩老的心中。

我們沒想到,原以為會照顧員工的大公司,
竟然枉顧員工的心神與體力,
利用「責任制」讓一個父母辛辛苦苦撫養近30年的青壯年因長期過勞而早逝…
如今面對冰冷的骨灰,我們常懊悔當初沒早點讓他辭職,
即便再沒有錢,生活再苦,至少弟弟還能留住一條小命。

而睡眠,這平凡而美好的日常作息如今對我們來說再也不是一種放鬆,
家人在睡前總是擔心隔日再也見不到對方。
我曾在半夜突然驚醒,
因沒聽到爸爸慣有的打呼聲,
急切地到他床邊檢查他是否還有氣息,
這種精神上的折磨誰能體會…

紹斌離開人世時才29歲,年輕的他有許多事都尚未經歷。

為了這個家與公司,
他辛苦的工作,
沒享受到什麼人生的美好,
就連女朋友也不敢交,
他曾說:「爸媽,我們家境不好,現在和人家交往會拖累對方,讓對方吃苦,等我經濟較穩定時再說吧!」
而在工作之餘,弟弟也長期在捐血、
做環保及默默捐助慈濟。

對於弟弟年輕生命的消逝,
作姊姊的我真的感到萬般的不捨與悲痛,
一想到我現在生活中所經歷的、
所感受的一切他都無法體驗、擁有時,我真的感到很難過
。我失去的是相伴了29年的手足,
但我爸媽失去的卻是自小呵護的心肝,他們所要承受的痛苦,更是我的千萬倍之多…

誠摯的希望大家能夠藉由紹斌這個案子正視「過勞」與「違法責任制」這兩件事,
能救一個是一個,不要再讓這樣的悲劇發生!!
2010-12-16 12:12 · 2樓
很感謝妳告訴大家事實的真相,希望在所謂責任制度下的員工們,能好好的保護自己!

(我也是責任制的RD....{:4_204:})
2010-12-16 12:35 · 3樓
vickybyrnes 發表於 2010-12-16 12:12
很感謝妳告訴大家事實的真相,希望在所謂責任制度下的員工們,能好好的保護自己!

(我也是責任制的RD....{ ...


責任制度下的員工,該要怎麼保護自己呢?
2010-12-16 12:42 · 4樓
餐飲也很多責任制的.....(逃
我以前實習的時候 領最低薪資18,000
月休四天 一天上班12hr....
從三峽到古亭 光車程來回就要將近三小時........

所以我算是怕到了吧!!!!
剛好北大特區裡我能找的工作並不少
薪水多寡不在意 只求別再讓我超時工作了.......{:4_92:}
2010-12-16 13:05 · 5樓
看了真難過
2010-12-16 13:07 · 6樓
心一定很痛很痛~{:4_205:}
除了自己一定要愛護自己之外,
真的也要這些老闆們,在壓榨勞工之虞,摸摸自己的良心.....{:4_138:}
2010-12-16 13:19 · 7樓
身體都會有警訊的

唉...
2010-12-16 17:37 · 8樓
chialing 發表於 2010-12-16 12:35
責任制度下的員工,該要怎麼保護自己呢?


勇敢的向不合理的超時加班說不!
只要不是常態性的加班,都是可以配合的,
但如果是常態性的加班,就算冒著被裁的風險,總比失去生命好。
2010-12-17 10:37 · 9樓
台灣勞工是出名的苦力
老闆在辦公室看報紙等收錢
底下員工卻要用命去換錢

調漲基本薪資
老闆就說活不下去
底下員工卻獎金少了福利沒了
唉~~
2010-12-17 11:10 · 10樓
當初我在半導體廠也是差不多這個加班時數~~人永遠不夠~~工作就是那麼多~~我輪了2年多的夜班~~剛開始也覺的錢很好賺~~薪水都是同學1.5倍起跳~~後來家人告知臉色很差~~加上想要結婚了~~打算換正常工作~~才脫離那種工作環境~~我當初也是退伍沒多久就進到那樣環境上班~~還記得我問一些資深工程師桌上怎麼那麼多瓶瓶罐罐的~~他們回答說~~你還年輕~~等你過30你就知道了~~那些都是胃藥和一些顧肝藥品或食品~~
2010-12-17 11:13 · 11樓
很多台灣的企業都是這樣,看你加班時間來認定你是否認真,我們公司也是很悲哀,很不是覺得你效率好,唉,大家只能注意身體警訊,千萬別把工作看的比生命重要.
2010-12-17 11:44 · 12樓
南亞 IC 要少賣點歐
2010-12-17 11:50 · 13樓
前幾天我們主管曾說過一句話:
不加班的人不一定好~加班的人不一定不好~
但我覺得自己開心就好~所以他的話聽聽就好~~
2010-12-17 12:12 · 14樓
看了真的是心有戚戚焉...
這基本上是整個社會普遍的現象, 太多的公司都是責任制, 為了五斗米, 多數的人只能不斷超時工作, 賠了健康及生活品質!
記得以前同事常說, 賺錢買藥吃!! 而我, 之前都從事外銷成衣, 業界不成文的規矩就是責任制, 所以常要工作至凌晨, 回家不能睡覺, 因為生理時鐘已經被打亂, 然後要吃安眠藥入睡!! 為了自己 最後只能遞上辭呈 儘速走人!! 不知何時政府才會正視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