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妳的狗不會咬人,那是妳的事

2014-06-20 10:57 · 樓主
想了一天..還是想講一下

我知道妳很喜歡養狗,抱狗,放狗下來跑

甚至以前常常看到妳把狗放在大廳的沙發上

說實在 無所謂

但是嚇到我的孩子了,我請妳把妳的狗管好(建議妳帶狗鍊)

妳不需要跟我扯一堆 以前是我的孩子自己主動要叫妳 姨媽 妳沒有強迫她們

我只是想要告訴妳 請把妳的狗管好(縱使我昨天馬上詢問新北市動保處)

官方說 沒有強制規定一定要繫狗鍊

那我會管好我的孩子

請妳也管好妳的狗 我不希望孩子被咬傷才在那邊追究責任

另外一點說明:

我的孩子看到鄰居 主動喊人 我沒意見

我想 同棟的人都可以證明 我的孩子會主動叫人

孩子就是孩子 想叫就叫 我不會強迫他

但是幾個月前的當下我只親眼親耳看到聽到 妳看著我孩子 告訴她 妳怎麼沒有叫我.妳怎麼沒有叫我.妳怎麼沒有叫我

我回答妳 他為什麼一定要叫妳

妳就不爽 覺得不受尊重 跑去跟我父親說 那你就去說 甚至跟別的人講 我也無所謂

人請自重 把自己的事情管好 喜歡聽別人叫妳 自己可以多生一點
2014-06-20 11:03 · 2樓
目前收到的權責機關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動物保護組回復內容: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於103年6月19日致新北市政府人民陳情案(案號:電1030619164),處理情形說明如下: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故一般犬隻出入公共場所需有人伴同在側,並無強制規定繫狗鍊,惟若有疏縱犬隻影響附近居民出入安全情事,您可以請管理委員會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4項處理或就近通報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查處,以增加處理時效,若您知道該飼主之住址,亦可通報本處,本處將據以處理。以上簡要回覆,希望您滿意,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敬祝您 身體健康、闔家平安。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動物保護組鄭順澤29596353 分機 211
2014-06-25 13:54 · 3樓
ahsiang28 發表於 2014-6-20 11:03
目前收到的權責機關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動物保護組回復內容: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社區養狗的人不少 我看來也沒多少人又用狗鍊 所以還是請你自己把小孩顧好比較實際
不管什麼人事物 只要是帶孩子出門就請多留意孩子的動向
總不能因為去留滑梯受傷就叫人把公園拆了 走在路上跌倒了就要求國賠吧
別人養狗也是別人的事 你們不喜歡狗就迴避就好 沒必要這樣投訴 幹麻為自己建立一堆敵人
想開點吧 打招呼也是 就笑笑告訴他孩子心情不好吧 就快步離開就好啦
沒必要這樣說 老實講社區怪人還真是一堆喔 那每件事都這麼在意那不氣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