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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良福保全

2014-06-18 21:06 · 樓主
本人姓陳,原任職北大社區保全員,今年四月份從良福保全公司離職,三峽區綜管李主任告知外套可以繳回只須扣送洗費用,本人也依規定將外套繳回,但五月份看到薪資單,服裝扣款竟然扣了1250元,當下我反映李主任,李主任說會幫我處理,5月12號是發薪日子,刷了存簿錢沒進帳,李主任說那可能要等到6月,5月來不及匯入,等到快6月10號時候,我還特別再請李主任幫我注意,他也回我一定會幫我處理,他說這錢要等到6月16號才會匯入,結果6月16日去刷根本沒有,再打給李主任,他卻回我你確定外套有繳回,這......是什麼對話,我不是說死要那衣服的錢,而是一開始如果公司就一定會扣外套的錢,那就直接說清楚就好,何必這樣一而再再而三敷衍,其他同事也是離職錢也是扣的有問題,所以北大各社區想找保全公司,良福保全你們可就要好好地考慮考慮了。
2014-06-18 22:28 · 2樓
統一收集證據後,直接上媒體吧
2014-06-18 23:14 · 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angrybirds 於 2014-6-18 23:17 編輯


這種事 不是只有良福保全

你們開始上班時 公司有發員工需知給你們嗎?

內容可有看清楚了呢?

任期有多久. 有說任職多久之內 制服是要扣錢的嗎?

據我所知目前市面上的保全公司皆有這項扣款機制

您不是第一個也不是第二個
2014-06-18 23:19 · 4樓
婷婷拔拔 發表於 2014-6-18 22:28
統一收集證據後,直接上媒體吧


請問這問題 有什麼地方需要上媒體呢?

問題都還沒水落石出就上媒體這樣不太適合

況且北大的保全公司都差不多. 保全人員根本是這家換過一家

素質是如何 大家基本上也多少有些理解吧
2014-06-19 09:10 · 5樓
這屬勞資糾紛,應該提供證據至勞工局(勞動部)申訴、協調,而非在此宣傳,若有損公司商譽,版主您需負的法律責任可能大於勞資爭議,還有不要動不動上媒體,現在台灣媒體真的沒甚麼重要新聞好報了。小小建議。
2014-06-19 09:14 · 6樓
還有,不要創個新帳號就上來批評,建議您刪了這版。
2014-06-19 09:26 · 7樓
angrybirds 發表於 2014-6-18 23:14
這種事 不是只有良福保全

你們開始上班時 公司有發員工需知給你們嗎?


更不會是最後一個
2014-06-19 10:35 · 8樓
13891 發表於 2014-6-19 09:26
更不會是最後一個


因為各家公司的規定就是如此

要看清楚 才能好好工作 離職也才會順心
2014-06-19 10:36 · 9樓
hui_ching 發表於 2014-6-19 09:10
這屬勞資糾紛,應該提供證據至勞工局(勞動部)申訴、協調,而非在此宣傳,若有損公司商譽,版主您需負的法律 ...


說的太好了
2014-06-19 10:42 · 10樓
沒錯,勞資糾紛建議到勞工局申訴,
但是要準備好佐證資料,如果知道有其他同事或朋友
有類似相關勞資糾紛最好是有數人一起去申訴而非單獨一人{:4_153:}
這樣應該比較會被重視
2014-06-19 10:47 · 11樓
,直接上媒體吧
2014-06-19 10:49 · 1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婷婷拔拔 於 2014-6-19 11:04 編輯


angrybirds 發表於 2014-6-18 23:19
請問這問題 有什麼地方需要上媒體呢?

問題都還沒水落石出就上媒體這 ...


請問 這問題為什們不嚴重??轉頭過來想,如果是您的錢,被無故拖了2個月,最後還反質疑你,您會不跳腳?這們冷靜?

扣的這們光明正大,明知保全公司主管或老闆都這樣做大家還要幫吶喊?媒體也報了幾次,大家都知道,我們的政府是被動的政府 不鬧大,勞工局才不會派人出來解決,所以為什們不凸顯出來這些惡質老闆?

更何況你們叫他直接在勞工局溝通,就我所知,皮的保全公司根本沒放在眼裡,連去都不會去,勞工局也耐他們無何

再來他指證瀝瀝幾號發生什們事,我想他應有權力討回屬於自己的錢
如果他只是抹黑,那他活該被罵被炮轟,如果是真的勒?
所以我才留言叫他收集證據,為自己發聲

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勞動基準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勞動基準法第78條規定,違反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或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者,處三萬元以下罰金。
2014-06-19 11:10 · 13樓
婷婷拔拔 發表於 2014-6-19 10:49
請問 這問題為什們不嚴重??轉頭過來想,如果是您的錢,被無故拖了2個月,最後還反質疑你,您會不跳腳? ...


因 為這個版大 所提的問題 只在他自己

沒說明 公司相關規定及任職多久

北大物管公司有多少 我想婷拔 多少也理解

這人所說的 似乎 曾在某年時有人發過類似的文

然后此人就消失了

反而是批評的人一堆

是我的錢 當然會去要, 只是上班前看清楚規約

這是基本道理, 媒體報過又如何.. 事實是如何我們都清楚嗎?

如果此人真的受委屈 可以直接打去總公司不用一直請原主管幫忙

所以這中間是不是有誤會需要理清呢?

這種事要上媒體 必需要最少五六十人以上集團投訴才有用

不然媒體不會理你這麼一件小事..對記者而言

所以建議版大 直接去總公司問會計 比較快有答案
2014-06-19 13:08 · 14樓
如果有證據,上勞工局不會不理,該公司若不出席協商最後也是會被罰錢,不去申訴可能是證據不足才來網路上申冤,既然證據不足怎麼上媒體?資源不是這樣用的。
2014-06-19 15:40 · 15樓
hui_ching 發表於 2014-6-19 13:08
如果有證據,上勞工局不會不理,該公司若不出席協商最後也是會被罰錢,不去申訴可能是證據不足才來網路上申 ...


是的 沒錯
2014-06-19 15:59 · 16樓
婷婷拔拔 發表於 2014-6-19 10:49
請問 這問題為什們不嚴重??轉頭過來想,如果是您的錢,被無故拖了2個月,最後還反質疑你,您會不跳腳? ...


這種勞資糾紛常遇到,勞工局接到申訴單,會發文給勞資雙方至調解委員會調解,文中載明開會時間及出席準備資料,無故不到直接罰緩,後續就有得瞧囉,誰理虧便知分曉!
2014-06-19 16:06 · 17樓
angrybirds 發表於 2014-6-19 11:10
因 為這個版大 所提的問題 只在他自己

沒說明 公司相關規定及任職多久


媒體報完又如何,還不是回到體制內依遊戲規則處理!

這版應該放在抱怨取暖區,因為那區已經放空很久了!
2014-06-19 16:11 · 18樓
dingding 發表於 2014-6-19 16:06
媒體報完又如何,還不是回到體制內依遊戲規則處理!

這版應該放在抱怨取暖區,因為那區已經放空很久了! ...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有 道理
2014-06-19 16:14 · 19樓
hui_ching 發表於 2014-6-19 13:08
如果有證據,上勞工局不會不理,該公司若不出席協商最後也是會被罰錢,不去申訴可能是證據不足才來網路上申 ...


不去申訴可能是證據不足才來網路上申冤

依我的經驗勞方不需要提什麼證據,只需要事實陳述及希望事項填在申訴單上,由資方準備相關對應資料,就可以等著開調解會,會場上主席聽雙方陳述理由後仲裁,若能順利和解,當場就需簽訂何解書付錢完事
2014-06-19 16:17 · 20樓
angrybirds 發表於 2014-6-19 11:10
因 為這個版大 所提的問題 只在他自己

沒說明 公司相關規定及任職多久


先聲明:我沒站在誰的立場發聲,只是就事論事

1.其實被扣薪不是新奇事,而是常態,且扣薪理由千奇百怪
不只保全人員、理髮業....都曾發生過,這種公司奇怪制度其實都有可能會發生在你我周邊

會做保全人員大都弱勢,可能求助無門,上來尋求答案~
我會建議給他個法規依據,或者給他個勞委會地址或電話,讓他尋求正常管道去申訴,別這樣指責他(雖然我不知道他是誰,但應該是需要求助的人)

2.這種事要上媒體 必需要最少五六十人以上集團投訴才有用,不然媒體不會理你這麼一件小事..對記者而言

其實~非也!非也!小弟我工作必須常跟媒體打交道,哪裡有新聞就往哪裡跑,哪來有機會挑新聞~

我有個故事:
有一年我透過 某大型訂房網 訂宜蘭一家飯店,結果這家飯店房間奇差無比,像廢墟,櫃台甚至是黑道小弟在當家,跟網路上寫的完全不一樣。於是透過訂房網、消基會、宜蘭縣政府處理,都是慢半拍或者推拖拉四

回台北後第一件事情,直接打給TVBS,人家10點多立馬中午派記者前來採訪,中午新聞直播,還連播3天~
所以尋求媒體沒那們難。
當然,媒體一撥出,別說誰,訂房網高階主管馬上開緊急會議與我聯繫立刻撤除該飯店資格與道歉,宜蘭縣政府,警察局都馬上來電,你們說說看,政府是不是被動的

當然,有另一位網友說,浪費社會資源,我們是把不公平事情報導出去,請問浪費什們資源?
當初我如果不堅持請求報導宜蘭飯店,請問後面有多少人會受害,甚至女性住客會不會有危險?

就像這位版主如果不尋求解決,讓大家都知道,是不是每個人都要被他們苛刻?然後該公司搞不好還以為這是正常的
不過我也建議這位版主,您手上應該有薪資條,以及被扣名目款項,可以的話,po出來吧
2014-06-19 16:23 · 21樓
dingding 發表於 2014-6-19 15:59
這種勞資糾紛常遇到,勞工局接到申訴單,會發文給勞資雙方至調解委員會調解,文中載明開會時間及出席準備 ...


這位大大說得對~重點在後續~
我們出來工作沒10年也都有20年以上,看得勞資糾紛不在少數
甚至看過私下喬,別鬧到老闆那,結果最後都員工忍氣吞聲(我看得還是前500大企業某一家)

重點在後續~ 結果是:沒鬧大,大都不了了之,過沒多久,該公司下個受害者又出現了..{:4_202:}

真的是:會吵的小孩才有糖吃
2014-06-19 16:33 · 22樓
婷婷拔拔 發表於 2014-6-19 16:23
這位大大說得對~重點在後續~
我們出來工作沒10年也都有20年以上,看得勞資糾紛不在少數
甚至看過私下喬 ...


自己的權益除了靠檯面上法規保障外,確實還是有其他方法,只是用何種管道最有效,體制內體制外?
2014-06-19 16:34 · 23樓
就如同丁大說的,勞工申訴基本上不需要證據的,因為勞動部會到該公司進行檢查要求公司提供員工薪資證明,如果真的有違法情況就會罰款,還要賠償員工損失。

也因為這樣的方式,造成許多勞工不明究理的申訴,像是版大提到的服裝扣款,問題在於當初是否有白紙黑字的工作契約,若資方有明確告知領取制服的相關規定,勞方也有簽收,這就不違反勞基法,或許是在溝通上產生的誤會,應先找總公司反應,若確實不合理再向勞工局申訴,聽版主的說法應該尚未與總公司直接對話也未向勞工局申訴,而是選擇先上網路抱怨該公司,反而承擔了法律風險不太明智。
2014-06-19 16:38 · 24樓
hui_ching 發表於 2014-6-19 16:34
就如同丁大說的,勞工申訴基本上不需要證據的,因為勞動部會到該公司進行檢查要求公司提供員工薪資證明,如 ...


如果體制內諸般方式都討不回公道,媒體相對就會非常有興趣!
2014-06-19 16:39 · 25樓
dingding 發表於 2014-6-19 16:33
自己的權益除了靠檯面上法規保障外,確實還是有其他方法,只是用何種管道最有效,體制內體制外? ...


沒錯!工作職場上有很多的不公平,需要用什們方法來保護自己真的是門重要學問
在職時,如何爭取自己權益又不傷害公司,先透過主管或更高主管,在不行就人資部(這就是體制內)
離職時,只要是有效以及合法的方法,就是好方法(這就是體制外了),但前提是別拿刀去要錢.......

所以某位大大說得,找媒體是浪費社會資源,我倒覺得不是浪費社會資源,而是讓大家看清某些公司的面目
2014-06-19 16:43 · 26樓
婷婷拔拔 發表於 2014-6-19 10:49
請問 這問題為什們不嚴重??轉頭過來想,如果是您的錢,被無故拖了2個月,最後還反質疑你,您會不跳腳? ...


過去召開勞資協調會或調解委員會時,資方經常無故不出席,造成無法協調或調解,導致相對弱勢的勞工只能循司法途徑解決問題,並不合理。依據新法,未來若無正當理由不出席調解會議者,勞工局將處以新台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若有為偽之說明或提供不實資料者,也將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有無正當理由拒說明,或者拒調解人或調解委員進入事業單位調查事實者,可處以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2014-06-19 16:44 · 27樓
婷婷拔拔 發表於 2014-6-19 16:39
沒錯!工作職場上有很多的不公平,需要用什們方法來保護自己真的是門重要學問
在職時,如何爭取自己權益 ...


勞資和諧,大家賺錢!
2014-06-19 16:44 · 28樓
dingding 發表於 2014-6-19 16:38
如果體制內諸般方式都討不回公道,媒體相對就會非常有興趣!


現在媒體對什麼都很有興趣,哪個女明星和富商未婚懷孕、哪個名人包小三等等,就怕填不滿時段。

2014-06-19 16:53 · 29樓
hui_ching 發表於 2014-6-19 16:44
現在媒體對什麼都很有興趣,哪個女明星和富商未婚懷孕、哪個名人包小三等等,就怕填不滿時段。

...


這個新聞最扯

農委會外包保全 連續工作1008小時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4年6月14日 上午8:40

〔自由時報記者曹伯晏/台北報導〕台灣整體勞動環境惡劣,連公家保全都難以避免。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及台灣勞工陣線昨於立院召開記者會,控訴農委會底下的農試所,將保全業務外包,但其中一位受僱保全,竟連續工作一千零八小時,整整在工作崗位待命四十二日的血汗案例。
案例主角王先生表示,他在職訓局與代訓保全公司結識,該公司邀請他到公司上班,並給他每日工作十二小時、月休四日、每月兩萬五千元的待遇,但到公司後,工作時間變成每月三十日,其中有一天還必須工作二十四小時。
王先生指出,更離譜的是,因為公司人手不足,他去年一月被迫連續工作四十二天,每天工作二十四小時,中間還跨越農曆年,期間他撐不下去,只好在例行工作完成後,就近找地方休息,並請同事幫忙注意情況,但休息時仍需待命。
王先生說,他曾向農試所承辦人、政風人員反映,但都沒有結果,他拿出農試所官員蓋過章的工作班表,證明確有此離譜情事。
鄭麗君指出,這簡直把人當「奴工」;她要求相關單位負起管理責任,否則政府也成幫兇。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則表示,勞動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容許保全等行業另定工時,不需遵循勞基法特定條文,已成「過勞條款」,應即刻廢除。
農試所主秘蔡致榮說,會展開調查,他並對此表示「遺憾」;所方也將對相關管理、規範進行檢討。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委黃維琛則表示,獲悉此事後也相當驚訝,透過台中市政府了解後,發現該公司之前就有調解紀錄,但相關呈報資料不齊,質疑廠商有隱瞞;他強調,短付工資、違法等部分一定要一併徹查並明快處理,避免事情再度發生。
2014-06-19 17:03 · 30樓
dingding 發表於 2014-6-19 16:44
勞資和諧,大家賺錢!


本日最中肯!其實政府很多措施沒保障到該保障的人,反倒造成勞資雙方對立,雙輸局面,也輸了台灣的競爭力。
2014-06-19 19:02 · 31樓
婷婷拔拔 發表於 2014-6-19 16:17
先聲明:我沒站在誰的立場發聲,只是就事論事

1.其實被扣薪不是新奇事,而是常態,且扣薪理由千奇百怪


經過婷拔的細說 小妹理解

唉~~ 記者是那有新聞 那裏去

您所發生的事件 是足以夠成該飯店的實質損失

只是也要有您這樣的堅持才有公道出現

若版大一直無法得到幫助我們想幫也幫不上忙
2014-06-25 08:17 · 32樓
{:4_93:}…
2014-06-26 08:55 · 33樓
好像有挾怨的感覺
2014-06-27 19:04 · 34樓
感謝大家留言,我會循正確管道去反應,這問題就討論到這,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