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15/today-life4.htm
〔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國內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逐年降低,但行人在死亡人數中所佔比例卻未相對下降,警政署建議交通部,對不禮讓行人的違規車輛,應修法改採「記點制」,且對累犯加重處罰,以免給駕駛人可以「花錢消災」的錯覺。交通部表示,將會考慮修法。
從九十六年起,國內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分別為二五七三、二二二四、二○九二人,呈現逐年降低趨勢,行人死亡數分別為三二九、二七八、二七一人,比率約十二%左右,無明顯下降趨勢。
交通事故 行人死亡數未下降
警政署交通組長李平生分析,超過七成八的行人死亡事故是車輛肇事,將近二成二則是行人本身違規,未來不僅應該加強行人違規的執法,更應加強取締車輛未禮讓行人的違規行為。
台灣近年在法規上不斷提升行人路權,即便行人闖紅燈,車輛都應禮讓通過,但根據警政署統計,從去年至今年六月,車輛未禮讓行人違規案件共一萬七千餘件,其中超過一萬六千件是台北市告發,佔了九成二;行人違規則告發了十六萬六千餘件,其中十六萬三千件為台北市告發,佔了九成八;顯示全台除了台北市,其他縣市似乎均未能有效執法。
李平生認為,執法不易的原因包括工程設施不足、宣導接受度低、取締未獲支持、法令認知不足等,而駕駛人與行人多認為此類行為屬輕微違規,行人三百元、汽車駕駛六百至一千八百元的罰金,也難有遏阻作用。
建議半年內記逾六點 扣照一個月
警政署建議,除目前已納入記點的「車輛轉彎時未禮讓行人」違規行為,應更廣泛將各種未禮讓行人的車輛違規行為都納入記點處分,例如搶行經行人穿越道等,一旦納入記點的違規行為,車輛凡是三個月內違規三次,車輛牌照吊扣一個月,六個月內若記點超過六點,汽車駕駛人則將遭吊扣駕照一個月。
警政署也建議,應將肇事率與保險費率連結,加重肇事遭取締車輛的保費,才能促使駕駛人提升禮讓行人觀念。
交通部官員認為,各種未禮讓行人的違規行為都相當類似,有的記點,有的不記點,民眾容易混淆,確實該有較一致作法。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指出,修法增加記點制需要更廣泛地參酌各方意見,立法院態度更是關鍵,須再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