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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呼籲,懇請各位委員三思

2014-06-02 03:18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史莫莫 於 2014-6-2 08:36 編輯


看了第五次的管委會議記錄中關於會舘提出的鋼琴使用草案,心中不禁OMG的倒吸一口氣想高喊救人哦~
話說其實有不少社區大廳也和世紀舘一樣有放置鋼琴,因為很多建設公司會用鋼琴來佈置大廳,做為一件裝飾品,它的功能就是像其他的擺飾品一様,是用來增加提升大廳的質感而置,並非拿來實際彈奏使用,原因無他,因為社區大廳根本不是一個合適的使用場所。
社區大廳住戶訪客進進出出,它是個公共場所,不是琴房或練習室,如果大廳鋼琴開放讓人登記使用,即使彈奏的人技巧高超,但在大廳這樣公共空間彈奏事實上就已經影響他人了,更何況大部分的人應該都還是練習程度,草案也說到用於指法練習,所以大廳就變成練琴室,琴音就成了不折不扣的噪音。
還有我們社區小朋友非常多,雖然規定十二歲以下須由家長陪同,禁止追逐嬉閙喧嘩,但這些小朋友在練習時如果在旁陪伴的兄弟姐妹或是朋友玩伴也是有可能會發生追逐嬉鬧喧嘩的情況,因為小朋友的情緒往往是難以掌控的,這時誰來管呢?陪同的家長嗎?事實上有些家長是放任不管的,有的甚至還會護短(以前發生過住戶君如媽因小朋友在中庭過於大聲喧嘩出面制止而被小朋友家長嗆聲的事情或許有些人還有印象吧),那麼由物管人員管嗎?他們會管嗎?怎麼管?管的動嗎?如果家長不配合或小朋友不聽管時該如何?事實上他們除了道德勸說外,真的有意願、魄力及法源冒著和家長衝突做什麼强迫性的管理行為嗎?
中庭小朋友的喧嘩嬉閙聲造成多少面中庭住戶的困擾,面中庭的住戶應該感受很深,立了兩個醜陋不搭軋的告示牌有改善多少嗎?有物管人員因小朋友違反告示牌內容出面管理制止嗎?一定要把中庭的狀況延伸擴大到大廳嗎?
有些東西存在就是價值,就像我們的鋼琴一樣,不見得非要用的上不可,各位委員能否以大廳擺飾品的角度來看我們的鋼琴呢?
退一萬步說,如果大多數委員覺得這台鋼琴不使用就是浪費的話,那麼請行行好把它搬移到別的地方吧,不要放在大廳或是兩邊的交誼廳、商務中心這些公共場所,移到像視聽室、KTV、宴會廳、或者是會舘旁的兒童閲覧室吧,至少這些地方都是獨立空間,影響到其他人的程度也較小。

大廳真的是傷不起啊!
2014-06-02 08:41 · 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Lydia 於 2014-6-2 08:45 編輯


支持!
這個提案的確是很荒謬。

如果要增加鋼琴的使用率,
可以每個月辦一次小型的社區音樂發表會,
讓學琴的孩子有發表的舞台,每個月練一兩首曲子來發表,
但是拿來練琴,真的是有損形象。
2014-06-02 11:27 · 3樓
個人不同意開放在大廳上「練」琴,原因是:
一、我家也有鋼琴,練琴的聲音真的很吵,而且不斷重覆錯誤,練不好還會發脾氣、用力敲鋼琴,確定要讓孩子在這裡「練」嗎?
二、如果孩子真的學到一定程度通常家長就會買琴了,不會來這裡練,會想來這裡練的大多是琴齡還很短,不確定孩子到底會學多久的孩子,再說,老師通常也都會免費讓學生到他的琴室練琴,又有老師指導,何必到這裡練?
三、我也因為管人家的小孩被人家拍照說我恐嚇他家小孩,所以我完全不相信會有家長在這裡盯著小孩練琴。
四、大廳的鋼琴有裝除濕棒、有定期擦拭嗎?定期請人調音嗎?正常是半年或一年調一次,一次1200元到1500元,如果常用,可能半年就要調一次,請問社區有沒有打算要花這筆錢,如果沒有,其實會傷害練琴孩子的音感,並不是有琴練就好。

如果純粹要提高使用率,提高本社區的藝術水準,
個人很支持Lydia 的意見,
每個月辦一次小型的社區音樂發表會,
想要「表演」的人可以登記,也讓孩子有機會在公共場合訓練一下膽量,
昨天我看到有孩子在餐廳裡說故事,個人雖然覺得場地不宜,
但是如果場景改成每月找一個假日在社區舉辦小小的綜合性表演,
不管是音樂表演也好、說故事、朗讀、戲劇表演都好,
讓孩子練習之餘有舞台經驗,都是很棒的,
可以增加孩子的自信心。
2014-06-02 15:28 · 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4-6-2 15:32 編輯


怎麽跟結論不太一樣
我記得當天委員會是不開放練琴的
但有考慮多安排住戶的小型音樂會
2014-06-02 18:53 · 5樓
黑麻麻 發表於 2014-6-2 15:28
怎麽跟結論不太一樣
我記得當天委員會是不開放練琴的
但有考慮多安排住戶的小型音樂會 ...


真的是,
草案的第一行
功能:活動舉辦、基本指法練習、演奏

活動舉辦、演奏當然不會有任何意見,
基本指法練習…那是很可怕的,
每次在陪兩個小孩練習,那真是惡夢…
2014-06-02 21:10 · 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roger651017 於 2014-6-2 21:17 編輯


大家有點誤會了,會議紀錄也沒寫清楚。
那提案是會館自行草擬的,但最後決議並沒有通過那提案的內容
但決議是委員們當場討論後的共識,內容包含:
1、大廳鋼琴不開放練琴。
2、僅開放給具有公開演奏「實力」的住戶使用。(例如以前社區晚會鋼琴演奏表演的那位小弟弟)
3、就算鋼琴長期沒使用,也要定期保養,例如調音等。
4、請會館重新擬一份使用辦法:以固定時段、有獎勵辦法(而不是採用扣點的方式),能吸引具有公開鋼琴演奏實力的住戶們登記、表演。也能讓社區定期有音樂會演奏的氛圍與活動
(這點跟Lydia 、小豬媽媽的想法是相同的);這想法希望也應該能消除史莫莫的擔心(
如果大廳鋼琴開放讓人登記使用,即使彈奏的人技巧高超,但在大廳這樣公共空間彈奏事實上就已經影響他人了


這屆的委員們很認真地守護著社區的大小事,絕不會輕易讓不周全的提案通過的,請芳鄰們放心,但若真有考量不周之處,也很歡迎、需要熱心的芳鄰們隨時指正。{:4_160:}
2014-06-03 08:11 · 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小豬媽媽 於 2014-6-3 08:16 編輯


不是只有調音,還要加裝感應式除濕棒,
不然要是鋼琴木板受潮而膨脹,琴也就算報銷了,
如果沒有裝,當務之急應該要加裝除濕棒,
不然只是定期調音也沒用。

另外,
如果能像台大醫院那樣有人定期排班免費演奏,
那是再好不過了!
~~有點異想天開了是嗎?~~{:4_87:}
2014-06-03 09:28 · 8樓
小豬媽媽 發表於 2014-6-3 08:11
不是只有調音,還要加裝感應式除濕棒,
不然要是鋼琴木板受潮而膨脹,琴也就算報銷了,
如果沒有裝,當務之 ...


我們的鋼琴有插電式的除濕棒~

有定期的演奏不是不可能,只要鋼琴高手的芳鄰們願意,這事就成真囉。{:4_209:}
2014-06-03 12:00 · 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史莫莫 於 2014-6-3 12:10 編輯


roger651017 發表於 2014-6-2 21:10
大家有點誤會了,會議紀錄也沒寫清楚。
那提案是會館自行草擬的,但最後決議並沒有通過那提案的內容。
但決 ...


感謝roger委員的回覆

其實我個人並不反對社區的活動諸如晚會表演、習琴發表會、etc~使用大廳鋼琴。至於你提到"以固定時段、有獎勵辦法(而不是採用扣點的方式),能吸引具有公開鋼琴演奏實力的住戶們登記、表演。也能讓社區定期有音樂會演奏的氛圍與活動"這樣能提升社區質感的立意我也是非常贊同,雖然這可能會有如何界定"具有公開鋼琴演奏實力"這樣的問題發生,不過我個人相信也支持管委會各位委員對"具有公開鋼琴演奏實力"人員的選定。我的疑慮其實就是只要登記扣點,不管你彈的好不好,不管你是練習還是表現你的琴藝,大家都可以在大廳使用鋼琴這一點,不過你已經就此點做了回覆,在此就不多説了。
此外這次我之所以會提出緊急呼籲,是因為公佈的管委會會議記錄其中関於"大廳鋼琴使用辦法(草案)"這項議題,記錄內容提到的都是關於扣點使用的管理辦法,而之後的委員的決議內容並沒有清楚表達委員會未通過扣點使用的管理辦法的決議,以致讓人產生誤解。因此建議會議的記錄人員今後就會議的內容重點能多加留心,清楚表達,避免產生誤解。
各位委員都是無給制,大家都有各自的工作及生活,委員們為了社區犧牲個人寶貴的時間認真無私的付出我想包括我在內大部分的住戶都看在眼裏,我個人也在此謝謝各位委員們。有時因為大家想法不同對社區某些事務提出不同於管委會的意見,其用意也是基於希望社區能更好,對事不對人,也希望各位委員多加包涵。

以上

2014-06-13 12:42 · 10樓
Lydia 發表於 2014-6-2 08:41
支持!
這個提案的確是很荒謬。



支持用來發表鋼琴演奏,不適合在大廳練琴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