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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林市大城路上的拖吊場,另一種形式的路霸

2010-03-21 14:32 · 樓主
樹林市大城路上的拖吊場,
位於桃子腳中小學學生,
上放學的必經之路,
然而拖吊塲本身將鐵絲圍籬矗立於人行道上
並未完全保留人行道供民眾使用
每每於上放學時間
可見小學生們背著書包
走在馬路上與車爭道
我們只是希望讓我們的孩子
能平平安安出門
也能平平安安回家
這樣的要求樹林市公所說他做不到
因為那塊地已出租
鄭琇瑛議員說
請直接找臺北縣警察局想辦法
因為拖吊廠歸他管
這樣一個簡單的人行道路權歸於民的動作為什麼
要這麼複雜
我們小老百姓真的不懂
2010-03-21 15:29 · 2樓
議員只負責作秀 作正事不在範圍內
你看 很多時候遠雄在藝術大道辦活動時 這些議員都會出現
但是對於 空汙 治安 等重大生活議題 或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看不到他們
2010-03-21 20:45 · 3樓
大成路拖吊場啥時可以遷走阿~~放在那邊真的很不雅觀(有礙觀瞻),不知道其他地方有無可以讓這個拖吊場容身的地方~~~
2010-03-22 04:01 · 4樓
選舉到了,多多使力...
2010-03-22 10:21 · 5樓
聯勤202廠都放得下了~拖吊場~~~~~哈~~~~應該不是問題~
2010-03-22 10:35 · 6樓
三峽地方明明那麼大,卻把三峽拖吊場設在樹林段......真奇怪! {:4_182:}
2010-03-22 12:33 · 7樓
3# 小庶


拖吊場設在這裡 我個人是沒有什麼意見啦 不過 人行道的空間是一定不可以霸佔著, 另外 拖釣場裡面也有點太髒..太亂了吧! 該好好整理整理!
2010-03-23 00:53 · 8樓
3# 小庶


拖吊場設在這裡 我個人是沒有什麼意見啦 不過 人行道的空間是一定不可以霸佔著, 另外 拖釣場裡面也有點太髒..太亂了吧! 該好好整理整理! ...
Steam 發表於 2010-3-22 12:33


+1
我就住在旁邊的學士路,拖吊場側只留兩尺寬度的人行道,中間又有數根路燈佔道,若路邊的停車格停了車子,桃子腳的學生就只能"走在馬路上"上學或放學,不知該拖吊場原先所規劃的用途是什麼,希望相關單位能先把人行道還給路人
2010-03-24 19:56 · 9樓
縣政府最新回應
台端陳述「樹林市大成路人行道被拖吊場圍籬矗力及雜亂不堪改善」乙案。經查上述道路附屬工程係屬樹林市公所養管,本府業已上網登錄(網址:http://urc.tpc.gov.tw/road、案件編號:176672)通知樹林市公所依業務權責前往處理。若台端您對本縣轄區內道路有任何指教,可利用本府路平專案系統
請大家共同監督
2010-03-24 23:38 · 10樓
這個拖吊場之前好像說過以後會變立體停車場 , 只是時間未定 .
2010-03-26 11:15 · 11樓
樹林市公所 2010-03-25 08:32:47
現況勘查圍籬位置設於人行道內側。(如照片)2681-2106#1314
=======
可惡照片上明明人就無法行走
這樣答覆令人無法接受
2010-03-26 13:14 · 12樓
人行道太窄了 有時路旁還會停了一台賣茶水便當的小貨車 2張小桌子放在人行道上 坐著幾位大哥 吃東西喝喝酒
每次經過都只好閃邊走過
真不優
2010-03-26 19:50 · 13樓
剛剛再接再厲將狀況反應到台北縣路平專案去了!
大家一起來幫忙
http://urc.tpc.gov.tw/road/
http://talk.tpc.gov.tw/indexEmail-1.jsp
2010-03-26 21:58 · 14樓
人行道太窄了 有時路旁還會停了一台賣茶水便當的小貨車 2張小桌子放在人行道上 坐著幾位大哥 吃東西喝喝酒
每次經過都只好閃邊走過
真不優
kwl 發表於 2010-3-26 13:14

哈 這個叫做福利社啦 專門服務工地內的師傅們的 在施工未完成前 暫時都還存在 等完工後 就會移走了. 人行道太窄 才是問題!
2010-03-27 16:05 · 15樓
感覺好像沒答 一堆怪手
還好世紀館和翡冷翠快好了 到時那邊可以走



回覆內容: 台端98年1月17日留言敬悉: 有關反映樹林市大成路三峽拖吊場外圍遭廢棄車輛占用人行道及停車位乙節,本案經本局及臺北縣政府警察局派員前往勘查後,於拖吊場周圍及該路段上之停車位均未發現廢棄車輛,另拖吊場內之廢車均為依法查扣車輛,須經正常公告拍賣程序。為維護該路段之路人安全,警察局已飭所屬樹林分局加強該路段巡邏,將該路段持續列管清查取締,以維路權。如 台端於平時發現有各式違規,可電洽臺北縣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勤務指揮中心(請敘明詳細路段地址、違規事實、車號等要件、聯絡電話: 02-26812101 02-26812101)派員前往查處。感謝 台端來函,特此謝忱。 承辦機關:臺北縣政府交通局停車營運科 聯絡電話: (02)29690086 (02)29690086分機221 正本: 副本:

查詢網址:http://talk.tpc.gov.tw/search.jsp
臺北縣政府 敬上
2010-03-31 22:34 · 16樓
剛剛縣府回話了!不過都是一些廢話,路不能走事實,拿公家機關隨便的答覆來回信很沒有誠意
回覆內容:
親愛的縣民朋友您好:您於99年3月25日致縣長電子郵件,縣長非常重視,已轉交本府警察局樹林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感謝台端關心人行道路權使用問題。您反映樹林市大成路三峽 拖吊場以鐵絲圍籬矗立於人行道,影響
行人通行1案,本案係 涉圍籬是否有占用人行道之疑義?
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2條,在道路設置足以妨礙交通之 物,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消除障礙
外,並可處以罰鍰。
三、查本案已於98年12月11日,由樹林市公所、交通局、三峽分局 等單位辦理會勘。據樹林市公所工務課
99年1月29日北縣樹工 字第990003532號函表示上址圍籬並無占用人行道,請諒查。
四、另依據三峽分局99年1月21日北縣警峽交字第0990002510函, 拖吊場內停放查扣車輛,均沒有圍籬
無占用人行道,故無退縮 之必要性。
五、倘您對本案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分局交通組承辦人警員林兼 廣(電話26872922)聯繫,我們將會
再詳細為您說明。敬祝 健康、快樂。 承辦機關:樹林分局交通組 聯絡電話:(02)26872922

查詢網址:http://talk.tpc.gov.tw/search.jsp
臺北縣政府 敬上
2010-04-01 00:25 · 17樓
拖吊場問題的癥結在於所留的人行道寬度不足,路燈又立在人行道中央,靠學士路側人行道寬度不及一呎半,完全無法行走,靠大成路側人行道寬約2呎,一樣也是路燈立於中央,加上路邊劃為收費停車格,若有停車則行人只能走在馬路上,相當危險,在北大特區整體規劃,建案皆留有相當大的行人徒步空間的情況下,這種情形相當醒目,再加上此路有相當多的學童經過,難道要發生意外政府才會正視正種情況嗎?我建議要向當地的議員或立委反應,縣政府的回應讓人啼笑皆非
2010-04-10 12:07 · 18樓
"縣政府的回應讓人啼笑皆非"
+1


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2條,在道路設置足以妨礙交通之物,
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消除障礙外,並可處以罰鍰。
常常看到樹林市柑園分局警察其機車巡邏,但是他們好像沒有看見,
20100408中午12時,反應110,..... ,兩輛警機車+兩名年輕員警過來處理......,
20100810下午04時,學生下課也是沒有改善~~~




HHMM
Albert
2010-04-10 13:11 · 19樓
已經在4/8晚上向吳琪銘議員反應了!!希望能盡快處理~~
2010-04-14 10:27 · 20樓
現在進行式
2010-04-14 13:08 · 21樓
本案是否需要納入「建設追蹤」,作為公共議題討論呢?
現在看起來爭議在於是否侵占人行道,縣府說沒有,但用路人認為有,我想可以查閱「土地使用分區要點」,看該路段規定退縮空間為幾米,若退縮空間不足,應該就有侵占到路權吧?
另外,議題方向為何?是單純請他改善,還是希望他遷離?有沒有具體的陳情方向等?這些都要釐清。
2010-04-14 14:08 · 22樓
21# 鬱金香
拖吊場內老舊廢棄的挖土機,正被一部一部地拖走......eventually!
感謝各位的陳情和"有力人士"的確實回應! :D

再下一步呢? 會是將圍欄退縮,讓出人行道吧! {:4_206:}
2010-04-15 11:47 · 23樓
哇~~~很棒喔!! 果然~~有陳情有差,接下來就是請他們把圍欄退縮了!!
2010-04-15 11:57 · 24樓
昨天有經過看到他們在處理那些挖土機了....圍籬也確實搭出人行道很多,退縮以後小朋友放學就不用走在馬路上
2010-04-15 20:04 · 25樓
親愛的縣民朋友您好:
感謝您關心人行道設置議題,而有關本市人行道維護管理,主管權責機關為樹林市公所。倘您對本案還有任何疑問,可逕與樹林市公所工務課聯繫:(02)2681-2106,屆時將會再詳細為您說明。敬祝 健康、快樂。
承辦機關:樹林分局交通組 聯絡電話:(02)26872922 正本: 副本:
2010-04-19 14:18 · 26樓
最後是移動路燈:@
圍籬不動
拖吊塲更不動
21樓的照片只是剛好他們在移動部份車輛而已

回覆內容:臺端來函敬悉:有關民眾反映樹林市學成路(三峽拖吊場旁)側人行道寬度不足案,經查本案係因路燈設置於寬度較狹窄之人行道上,導致行人行走不易,查該路燈權屬單位係樹林市公所,本府為避免行人行經該路段造成意外,已於99年4月19日函(北交停字第0990339749號)建議樹林市公所將案址人行道暨有路燈遷移。臺端關心縣政,本府誠表感激。 承辦機關:臺北縣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科 聯絡電話:本縣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6910 正本: 副本:

查詢網址:http://talk.tpc.gov.tw/search.jsp
臺北縣政府 敬上
2010-04-19 19:13 · 27樓
今晚大成路好暗
拖吊場和麗寶世紀館那一段路燈沒亮
2010-04-19 20:15 · 28樓
路燈遷移??
希望不是把路燈撤掉..{:4_137:}
2010-05-25 08:13 · 29樓
這個問題似乎沉下去了, 不知最終的情況如何
2010-05-25 14:25 · 30樓
30# kris0902
現況就是,小朋友上學時還是得走馬路。
2010-09-01 00:04 · 31樓
大家好:
1.三峽拖吊場現況之土地管理機關為台北縣政府交通局,現無償供三峽拖吊場使用,土地僅位於樹林轄區,所以樹林市公所無權決定。
2.路燈雖為樹林市公所負責,但當初台北大學奶台北縣政府建構後交由地方機關維護,且如果要移置路燈者,現況會有照明不足的問題,所以路燈根本無法移。
3.一規定設置鐵絲圍籬應申請雜項執照,三峽拖吊場好像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