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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煩惱的問題

2010-12-09 12:22 · 樓主
小妹最近很少進家族發言,除了忙裝潢.搬家的事外,
為了一起意外事故也讓人很傷惱筋!

12/1晚上約6點半,我開車於板橋金門街綠燈路口左轉,
不小心駕駛座方向之後視鏡擦撞到在斑馬路上之行人,
當下我即將行人送亞東醫院急診(監視器有畫面為證),
行人經檢驗無任何外傷,X光檢查無骨折,超音波檢查無內出血,
所以也沒有報警處理,急診醫藥費均由我支付,但收據對方拿走了,
當下表明因手機於事發有掉落在地上,我願賠償手機費,
但事實是行人在我車上就醫途中,還有用該手機通話,
12/2,我查到該手機新機費用約1500,表明願賠償2000,
對方卻於12/5要求賠償8000,
因行人(月薪22000)12/2~12/5被公司扣薪4天及全勤2000,加上手機費用,
我於12/5當晚11點半,即自行致電沙崙派出所,
派出所員警表明不用備案,而且我有將行人送醫,並無肇事逃逸,
可是12/6對方至派出所報警,因為派出所員警是用自己手機打電話,
我因是不明來電而未接,員警有派人留字條至我家信箱,
所以12/7晚上我親自至派出所與行人協調,
惟行人堅持要求賠償8000,所以和解破裂,
對方並說除民事外還要告我刑事---傷害及肇事逃逸,
我有保險,所以已到新光辦出險,新光說保險只是民事協調,刑事就要由當事人處理,
對方還說,沒有要求我賠3萬、5萬就不錯了,只是要求賠償基本的金額,
我覺得8000實是超出我能接受的範圍,而且我也盡到我的責任,並未逃逸啊!

不知大家是否能給我一些建議?非常感謝!謝謝~

2010-12-09 12:33 · 2樓
回覆 蠟燭 的文章

請他提出鑑價証明!一支手機能值多少錢,通訊行可不敢亂開
2010-12-09 12:41 · 3樓
你的遭遇真的算倒楣了 不過好在人無事 但12/1發生的事 到12/6才說要告妳肇逃就有點牽強了
如果他用民事要求你賠償 8000其實也算牽強(雖然很不願意)
但走上簡易法庭 就看你有沒有時間跟他耗了 通常庭上還是要求你們要和解
若不和解就繼續打官司 這樣對你也沒好處 最好是在跟他砍價一下 省得將來法庭為了8000而見

2010-12-09 12:44 · 4樓
回覆 Bear 的文章

是啊,所以我才覺得,我都有誠意了,還加價給他,結果?
回想起來,真是後悔,當時應該直接叫警察,找保險公司,
我也不用那麼心煩~~~
2010-12-09 12:49 · 5樓
回覆 waitai 的文章

在派出所時,我也想說自認倒楣,息事寧人就算了,
再貼多一點給他,
可是結果他說8000是不二價,一點都不肯退讓,
這樣要怎麼談下去?
不是付不起,而是我覺得有點無理,真的很生氣!
2010-12-09 12:51 · 6樓
蠟燭 發表於 2010-12-9 12:44
回覆 Bear 的文章

是啊,所以我才覺得,我都有誠意了,還加價給他,結果?


打官司划不來就像waitai 講,花錢能解決就別耗時間心煩
記得買一臺行車記錄器!{:4_186:}
2010-12-09 14:36 · 7樓
"肇事逃逸" 監視器不就已經證明了 當下你是立即處理事發事故,且未離開何來肇事逃逸??
刑事方面不是問題,讓他告他也告不贏
遇到車禍事故,記得請撥打110,不管車傷還是人傷(警察是最佳的證人也是你最好的平安符)
8000是蠻扯的,不過一個月賺22000的人法律常識能有多深,小弟認識擺明的是要A錢罷了,不想麻煩陪他玩的話快談好價錢,當做公德捐到公德箱就好
2010-12-09 15:57 · 8樓
現在的社會似乎是已不存在"公義"
台語有一句哩語"軟土深掘"
有時也要不怕事煩
否則對方會吃夠夠我們
以上是個人淺見

加油ㄛ
2010-12-09 16:19 · 9樓
回覆 蠟燭 的文章

關於肇事逃逸的部分,根據你的描述,根本與之沾不上邊,放心。
通常汽車駕駛人與行人或摩托車騎士發生擦撞,都是汽車駕駛人較為吃虧,

蓋縱使係行人或摩托車騎士過失佔比較大,但如果他有受傷,即可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根據經驗,只要發生車禍,鑑定報告中很少出現一方完全無過失佔比),故受傷之ㄧ方因握有發動刑事告訴權之武器,於民事和解階段是較佔優勢的。(當然,若真的告上民事法院,過失相抵後誰該賠誰還不知道!)

但聽蠟燭大的描述,對方似乎沒有受傷,也就是你不用考慮刑事責任之部分。
因此若要賭一口氣,就請他依相關民事訴訟程序來跟你要錢吧!!
在此期間,他可能因為不懂法律,光相關起訴狀,程序等等,可能就搞瘋他了。
他要請律師,可以,不過這筆費用縱使你敗訴了,他也不能跟你要(第三審律師費用除外)。
所以如果真的談不攏,以逸待勞也不失為一個好方法。
2010-12-09 16:26 · 10樓
回覆 spiderman5410 的文章

補充:他如果威脅說要告你肇事逃逸,你大可跟他嗆說:歡迎你提供我ㄧ個反控你誣告的機會!
2010-12-09 18:09 · 11樓
回覆 蠟燭 的文章

照這情形看來,該走的法律程序已經都已完備,所以不用怕對方告你刑事部分,成立的可能趨近於零;民事部分可能要負一點過失責任所要負的賠償,但是是否需要負擔對方的日薪部分,依我的經驗應該不用,但是,手機的損害賠償是要的。我覺得從現在開始可以不用理對方,就等他來告,因為你站在有利的一方,而且,我相信對方也不敢告你,只是用語言來威脅你順從他而已。因為本人在車禍賠償方面有過類似的經驗,後來一位律師建議我,等他來告,我就等,沒多久對方打電話來,我只有說一句:你不是說要來告我嗎?怎麼沒有消息?啊,是不是要去調解委員會調解?對方就說好,後來,調解的金額,是對方出價的7折呢,提供你作參考。
2010-12-09 18:09 · 12樓
spiderman5410 發表於 2010-12-9 16:26
回覆 spiderman5410 的文章

補充:他如果威脅說要告你肇事逃逸,你大可跟他嗆說:歡迎你提供我ㄧ個反控你誣 ...


哇~好專業的回答{:4_113:}

哎總覺得這社會真的在比誰說話大聲,誰懂法律比較多...
或是想發意外財{:4_187:}

蠟燭大大辛苦你啦~~加油啊!!
希望你能順利解決這件事情!!
2010-12-09 22:59 · 13樓
這就是我為何想買行車紀錄器(而且想買鏡頭多或廣一點的)的原因了
2010-12-09 23:05 · 14樓
希望你能平安順利度過此事
2010-12-10 09:20 · 15樓
回覆 Cedric 的文章

人性的黑暗面,講的真好,
當下都沒事,但都留有伏筆~~~
2010-12-10 09:23 · 16樓
回覆 johnnychi 的文章

真的是寧願把錢捐給需要的人,才是做公德呢!
2010-12-10 09:25 · 17樓
回覆 waitai 的文章

對方為了8000都要請律師了,真是讓我百思不得其解!

2010-12-10 09:30 · 18樓
回覆 spiderman5410 的文章

謝謝您的建議,讓小妹安心不少!
而且他爸爸是在警察面前說要告我肇事逃逸的,我還有人證喔!
2010-12-10 09:34 · 19樓
回覆 灰熊厲害 的文章

果然是灰熊厲害{:4_192:}
7折?真是太強了!
也非常謝謝灰熊大的建議~
2010-12-10 09:41 · 20樓
回覆 北大新住民 的文章

謝謝您{:4_131:}
很多事都因為沒遇到過,不懂,
所以很慌,很急,
很容易因對方的一些專業用語而退卻,
而讓對方達到目的,
對方還跟警察講,為了幾仟元,浪費社會資源,真是笑死人,
現在,要浪費更多的社會資源的人,不就是他們自己嗎?
真是前後矛盾呢!
2010-12-10 09:45 · 21樓
回覆 安琪拉angela 的文章

謝謝,雖然還不確定後續發展如何,
但能講出來跟大家聊聊,心情也好了很多呢!
這就是我很愛世紀館的原因喔!
2010-12-10 10:50 · 22樓
其實我的意思基本上跟spiderman5410 大大差不多
1."肇事逃逸" 根本是瞎扯,最好拜託他告下去,將來打民事的時候一起舉證對方惡質行逕,法官若採信你的舉證我看搞不好變他要賠你"精神上的損失"及"車馬費"
2.小弟個人做法是2000~3000給你,不要的話你去告我陪你,我就不信你這劣等動物搞的出什麼名堂,一個月賺22000我看你有多神通廣大,(個人做法)
2010-12-10 12:57 · 23樓
回覆 johnnychi 的文章

johnnychi大,看起來是個狠角色喔!
建議把您編入管委會的猛獸組,以後扮黑臉的事就靠你們了{:4_82:}
2010-12-10 13:19 · 24樓
回覆 蠟燭 的文章

蠟燭:
spiderman是學法律的,可以參考!
再者,你12/5已經致電派出所,你就找出通聯紀錄,表示你有打過電話!
派出所應該有紀錄是哪位警察大人接的電話.
醫院也有那人就醫紀錄,也就證明妳沒逃...
遇到這種敲竹槓的人不用太留情.

2010-12-10 13:42 · 25樓
小弟沒那麼厲害啦,剛好長官是法律出身的,每天耳濡目染連皮毛都沒學到多少,只是沒必要身為女駕駛就要被欺負,可以的話請版上較有法律見解的幫忙你跟對方談談,我想應該也是不錯的主意!
2010-12-10 23:23 · 26樓
回覆 蠟燭 的文章

先靜下心來好好回想當天發生事情全部經過,

灰熊厲害大講的非常清楚,不必太擔心。

之前有位律師朋友說,碰到類似對方敲竹槓時,

若對方要告妳,妳也心平氣和告訴對方,

我準備提出反告訴,告你誣告及詐欺,

看對方反應再來談和解。
2010-12-11 23:55 · 27樓
回覆 恐龍學長 的文章

謝謝恐龍學長的建議,
spiderman大及灰熊大都非常的專業,
所以我也就安下心來了,
果然,今天警察大人就來電話,
告訴我,明天早上十點,
對方要和律師一起跟我談,
警察大人說不是偵訊,
所以叫我不用因為對方是律師就害怕.
2010-12-11 23:57 · 28樓
回覆 Joseph 的文章

很讚的建議,我也氣到想告他恐嚇,
因為他的言語及行為造成我心理恐懼及精神耗弱{:4_161:}
2010-12-12 01:44 · 29樓
回覆 蠟燭 的文章

1您沒有肇事逃逸
2傷害是民訴--且您也沒造成重傷害(斷手,斷腳........)就算是重傷害還是民訴 他還要提出甲級的驗傷証明(如果不是重傷害,法官不會要你賠償很多金額的)

個人建議您可以冷處理.........
送調解......要很久........且就算調解不成也可以再送法院........
個人覺得賠個二仟他就要偷笑了.......
但撞到人就是不對......只要你有誠意要解決就好......不是接受他的獅子大開口.....
2010-12-12 15:28 · 3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鬍鬚張 於 2010-12-12 15:29 編輯


回覆 chiacheng 的文章

今天去警察局做筆錄,
對方也帶著律師來了,
所謂的律師,是他的鄰居,也真的是律師(在三峽),
一開口就說,撞到人法院會判我三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說對方也沒有不合理的要求,
為了這些小事走法院,只是徒增雙方困擾,
一直問我有沒有保險,叫保險公司出來處理,
我說要和解不是要去調解委員會?
他還說可以不用,他寫和解書就好了,
一直強調對方要求的8000元,保險公司會付,
叫我另外再包個紅包給對方,
我一整個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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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蠟燭
2010-12-12 17:50 · 31樓
若是和解當下要寫和解書
以免雙方事後反悔
妳的狀況不算肇逃
對方要告妳也要舉證
況且有送醫事實
這些妳都站得住腳

未經法律途徑
必須以和解方式處理
先把立場及經過再次向對方說明
而妳當時確實有在處理
希望雙方都能拿出誠意來解決
不然交由警方鑑定
等結果出來再來歸咎權責誰屬
該賠多少就賠多少
不必再討價還價
2010-12-12 18:44 · 3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vivian_weiling 於 2010-12-12 19:31 編輯


我老公曾經被一個正在當兵的軍人撞倒後,肇事車子還加速逃離,我老公當下有報警也有其他機車去追那台車記下車號,當天警察也有做筆錄,後來刑事警察也有介入,也找到那位開車的人,在警察局時對方就有說要合解,賠錢給我們,希望我老公在法院可以幫他兒子說情,但是我老公就說依法處理,他會照實際狀況告知法官,由法官處理,後來法官看他有合解誠意,而我老公也沒有一定要他怎麼樣,他獲不起訴處理,所以沒有撞人就一定怎麼樣的結果。供您參考
2010-12-12 18:59 · 33樓
回覆 鬍鬚張 的文章

我的建議.......叫你的保險公司去跟他談就好.......不要理他........
你理他他就會一直跟你要求........
沒理由撞了人就要判刑的........

例子1 我哥開車跟一台逆向的腳踏車對撞(我們沒有責任)........他腳斷掉了, 保險賠了他10萬, 我們私人先賠他二萬(警察也說夠了) 但由於我們有一直理會他......所以前前後後賠了他快10萬........

例子2 我同學開車, 有台機車從左邊超車,撞到了他,結果機車騎士死亡.......(我同學也沒責任) 我同學都冷處理, 結果都是保險公司賠, 我同學一分錢都沒賠給他........

1還是建議你冷處理.........
他若問你的話........你就說問問你的律師.........
2你可以哭窮, 打折,分期付款......能拖就拖...........
2010-12-13 00:10 · 34樓
時捷飛 發表於 2010-12-12 17:50
若是和解當下要寫和解書
以免雙方事後反悔
妳的狀況不算肇逃


有同事跟我說,當天承諾對方願意賠償手機費用,對方也表示同意,其實就已達成口頭和解,
錯就在當天沒有雙方畫押,所以真的是夜長夢多,而且還是惡夢{:4_155:}
2010-12-13 00:18 · 35樓
chiacheng 發表於 2010-12-12 18:59
回覆 鬍鬚張 的文章

我的建議.......叫你的保險公司去跟他談就好.......不要理他........


謝謝您的建議,今天去的時候,我一句話都沒跟對方說,
只有對方的律師來找我,
經過這件事,我深深體會--多說多錯,多做多錯,
只因為我開車,他走路,所以感到愧疚,所以太過關心他的狀況,
還想帶水果去他家慰問他,
結果人家不領情,只想要錢{:4_161:} 還要告我

2010-12-13 00:20 · 36樓
明天我會請保險公司跟他的律師談

2010-12-13 00:21 · 37樓
要入厝了,希望好的來,壞的走,一切平順{:4_138:}
2010-12-13 00:32 · 38樓
回覆 vivian_weiling 的文章

謝謝妳提供妳老公的經驗供我參考,
妳老公還好吧?妳當時一定很心疼.

車禍這件事誰都不想遇到,
但偏偏遇到的機會都很大,
而且確定都是一件很折磨人的事情,
因為一定有人不想賠,有人要更多,
很難取得平衡點,所以才會有很多的拉扯{:4_200:}
2010-12-13 09:28 · 39樓
如果有認識律師之類的
你也去問一下相關的知識
否則到時候可能會被對方律師唬到
2010-12-13 12:53 · 40樓
回覆 軒爸 的文章

為了這件事,非常謝謝世紀館熱心的鄰居,
都提供了很棒的專業建議,讓我非常受用,
另外我也有請教了公司的法務顧問,
也是告訴我現在需要做的事,就是保留對方漫天要價、
以及我有誠意賠償的證據,避免被對方說我避不見面,
只要不怕可能必須跑警局、調解委員會或法院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