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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內有洞! 看屋掉進洞送命

2010-12-09 10:51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鬱金香 於 2010-12-9 12:24 編輯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09/78/2inha.html


〔自由時報記者楊培華、林嘉東/基隆報導〕看個屋子竟送掉一條命,這太冤了吧!男子林x羆昨天下午由女房仲員偕同到基隆市福一街看房子,因屋內昏暗,林x羆想打開電源總開關,沒想到屋內竟挖了個大方洞,他一腳踩空,摔落3公尺深的洞裡,埋在40公分深的積水而遇溺,送醫後一度恢復心跳呼吸,可惜延至昨晚仍不治。

房仲帶看發生意外

簡姓女房仲員說,她昨天是第一次帶客人到福一街這戶看屋,因尚未拿到屋前鐵門的遙控器,無法從前面開門,所以才帶客人林先生從後門進屋,她一進屋,正在找手電筒,打算拿出來照明時,就突然發生意外;她難過得哭著說,「怎麼會這樣!」

56 歲的林x羆,約下午2點多與房仲員簡x儀約好,到福一街這戶空屋看房子,兩人從後門進入,因屋內昏暗,簡女正要取出手電筒,而林某看到左側牆上有電源總開關,遂走向牆邊,想打開開關,沒想到牆邊竟有一個約1公尺見方的大洞,林某一腳踩空,整個人摔落約3公尺深的洞內,因後腦撞到洞邊外露的鋼筋而昏迷,林某雖臉部朝上,但因洞底積水達40公分,導致整張臉浸泡在水裡,形同溺水狀態。

簡女說,意外發生後,她趕緊大聲呼救,衝到屋外求助,當地鄰長張新枝與多位鄰居打開鐵門,用繩子合力把林某拉上來,熱心鄰居為林某施行心肺復甦術(CPR)搶救,再由趕到的救護車送醫;但林某被救起時,已無呼吸心跳,醫院施救後,一度恢復心跳及呼吸,但昨晚仍不治。

律師林達傑指出,屋主、房仲業務員帶買方看屋前,應該已知屋況,知悉屋內地板有洞,看屋前須先告知買方,讓買方做好心理準備,屋主與房仲員明知地板有個洞,卻未告知買方,導致買方墜落受傷,恐難逃刑法過失罪責與民事責任。
2010-12-09 10:56 · 2樓
太扯了吧…怎麼仲介都沒去看過嗎~~
2010-12-09 10:59 · 3樓
好離譜~~~{:4_93:}
2010-12-09 11:07 · 4樓
誇張耶........
2010-12-09 11:18 · 5樓
看屋的人真的好倒楣....命就這樣沒了>"<
2010-12-09 11:37 · 6樓
太可怕了
2010-12-09 11:42 · 7樓
tuchuanhung 發表於 2010-12-9 10:56
太扯了吧…怎麼仲介都沒去看過嗎~~


+1
有夠離譜
2010-12-09 11:50 · 8樓
人生海海,吃飯也會澇賽!!世事難料~
2010-12-09 12:06 · 9樓
太誇張了
一條人命耶

忽然想起

之前帶看房屋的仲介好多個

也是在門口說

我跟你們一樣也是第一次看這間{:5_246:}
2010-12-09 12:13 · 10樓
好可怕....
仲介感覺很不專業
事前作業應該要做足才是吧{:4_172:}
2010-12-09 12:18 · 11樓
看個屋子竟送掉一條命,這太冤了吧!這屋子不是錢坑,而是命坑{:4_137:}
2010-12-09 12:45 · 12樓
有點誇張
屋內怎開一個那麼深的洞
也不蓋起來

記得小時候在三樹路爸爸的朋友家裡的房子玩
他的房子一樓天花板不知為何有開一個洞
2樓只用薄木板蓋起來
我跑到2樓時踩到木板
就從2樓摔到1樓
還好人沒怎樣
屋主雖早就用水泥補起來ㄖ
而且也裝潢得不錯
還邀我去參觀
但從那次後我再也沒進去過那一間房子
2010-12-09 12:50 · 13樓
本來應該是仲介摔下去的..

結果搶著要和房子結緣白白送掉一條命

...以後看房子都要讓仲介先進去才行..
2010-12-09 12:52 · 14樓
哇....事情變得大條了...屋子是不是也變成兇宅了....還有後續一堆賠償的事.....
2010-12-09 15:49 · 15樓
{:4_133:}{:4_133:}
2010-12-09 17:59 · 16樓
扯~! 太扯了~
以後去看房子, 我看還是隨身攜帶
1) 雞蛋
2) 手電筒
3) 鐵尺
4) 工地用安全帽 如果要安心一點 買個全罩的安全帽
2010-12-09 19:30 · 17樓
嗚呼!哀哉!
原屋主太離譜吧!怎留下一個危險坑洞.
2010-12-10 16:15 · 18樓
{:4_155:}真的很可怕,沒有到去看房子也會失去生命..我覺得屋主和房仲都有錯,屋主在房子裡竟然挖洞,房仲業者事先應看過房子的情況,而避免這種事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