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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管委會主委的權限是如何?

2014-04-18 14:35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junli 於 2014-4-18 16:25 編輯


聽到一件事,覺得奇怪。想問問這樣是否正常...
社區的主委未經所有委員同意,私下直接要求管理中心幫每個委員製作連續章。
印章做好了才叫每個委員去領取...有些委員事先都不知這件事,知道之後其實不太認同這件事...但都已經做好了拒領也沒用?

有人提出幾個疑問
1.每一年都會更換委員,刻這樣的連續章,有需要嗎???
2.基於環保,現在連銀行開戶 都用簽名代替蓋章,而且除了主、財、監委外 ,其他委員要用到印章的機會少之又少,更何況是連續章,有這麼多公文要蓋嗎??(上屆的委員都一直是用簽名或蓋私章了)
3.雖然製作連續章是筆小錢,但是也是花大家繳的管理費啊,更何況其使用用途及效率低到不行,這個章的使用年限連一年都不到,真的是有必要的花費嗎?


我覺得有爭議的點是~
一些社區相關的事或花費...不是應該在會議決定好再由管理中心去執行嗎?
主委的權限範圍是如何?那些類型的花費可以無需經過委員的同意...直接叫管理中心處理?
2014-04-18 14:55 · 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LingXiong 於 2014-4-18 15:04 編輯



如果刻一式兩個,關鍵單據被盜蓋,不就被出賣啦!
現在的電腦刻印很難分辨兩者之間的差異。

如果我是委員,一定是簽名或蓋自己刻的私章。

防人之心不可無!
2014-04-18 15:06 · 3樓
LingXiong 發表於 2014-4-18 14:55
如果刻一式兩個,關鍵單據被盜蓋,不就被出賣啦!
現在的電腦刻印很難分辨兩者之間的差異。



哈,我沒想到這點耶...{:4_137:}
我只想說...未經本人同意刻印章而己...沒有使用應該還不構成問題
2014-04-18 15:59 · 4樓
社區的規約會寫明主委的權限。

通常某金額下的花費,主委是可以自己決定。

其他委員可以領,也可以不領,是他的個人自由。

是我的話,我只會簽名,不會使用印章。

萬一有什麼決議,人家拿印章去蓋(不是自己蓋,也可以同一樣的章刻兩個,委員可能也不知道),說我同意,之後發生什麼糾紛,同意的委員可能會有麻煩,也很難證明章不是自己蓋的。
2014-04-18 16:16 · 5樓
主委應該是好意啦,因為大多數社區管理中心都會幫新任主財監刻新印章,主委可能是好意就說順便幫所有委員刻一個,如果有安全考量就簽名或蓋自己的私章吧!

而且要是連這種小錢主委都不能決定的話,以後社區運作就很困難了,像我們社區在規定的金額內,在交接時就說好都是由主委直接決定的,平常幾乎都不用開會,要是有住戶有意見,大家就會說下次換你當主委,結果有意見的人就都沒意見了....(我們社區大家都很忙,要是有人自願當委員,都沒人會反對,都是直接當選唷)
2014-04-18 16:20 · 6樓
通常社區會讓管委會主委有一定金額(一萬或二萬由社區管委會或住戶規約制定)
是在有急迫性需要馬上處理的支出,不須再等管委會開會就可以決定的權限
但是像這種聽起來並非必需性的支出應該是不能報帳的,除非是主委自掏腰包贈送的{:4_153:}
2014-04-18 17:33 · 7樓
要正視這個問題,小心為上
2014-04-18 18:03 · 8樓
嗯嗯,看來只要金額在範圍內直接決定是正常的
若能用急迫性或必要性來區分是否需要委員們同意後再執行也是個不錯的方式
至於安全問題或到底要不要使用...這就看最後委員們的共識是如何了...

可能印章的金額小,所以也不太在意就直接決定了吧~
主委和委員們都很辛苦了...那能還讓他們自掏腰包QQ應該要請他們喝下午茶才是XDDD
2014-04-18 20:18 · 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shawen 於 2014-4-18 20:32 編輯


我覺得這只是主委的一片好意,
既然大家當了委員,都是熱心為大家服務,
如果覺得不妥,可私下建議,
爾後不要即可,不會有什麼問題的。

較重要的主、監、財銀行取款用的章,
跟連續章是不同的,
這些章通常是採用個人私章。
2014-04-19 12:55 · 10樓
可能是您想太多了!
社區刻的印章,是職務章,並不會有太多的問題,
如果擔心就蓋章+簽名
連續章一個150~200元,一年換一次並不會太浪費。
如果您覺得主委權力有疑問,可看一下貴社區的社區規約,主委核定權責範圍到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