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主委私自要求管理中心幫每位委員製作了連續章,而且也未經各位委員的同意,
但各位想想,這是一筆必要的支出嗎?
1.每一年都會更換委員,刻這樣的連續章,有需要嗎???
2.基於環保,現在連銀行開戶 都用簽名代替蓋章,而且除了主、財、監委外 ,其他委員要用到印章的機會少之又少,更何況是連續章,
有這麼多公文要蓋嗎??(上屆的委員都已經用簽名或蓋私章了,不知道這屆的主委為什麼執意要作)
3.雖然製作連續章是筆小錢,但是也是花大家繳的管理費啊,更何況其使用用途及效率低到不行,這個章的使用年限連一年都不到,真的是
有必要的花費嗎?
另外明天的管委會開會要討論的第一案是裝設全戶濾水器的簡報,大家覺得真的有必要裝設嗎?更何況有些住戶都已自行裝設了.
而且找來的說明的廠商只有二家,並未經過公開招標,除了裝設的費用之外,之後的售後服務每半年都要更換濾心,還要檢測水質,也將是一筆固定
的費用,這樣一筆龐大的費用,不需要更審慎處理嗎? 怎麼可以隨意只找二家廠商做簡報呢,連個公開招標也沒有????
請有空且跟我一樣有疑問的住戶,撥空去參加管委會的會議,並時時監督我們的管委會,不要讓有些人有機可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