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境內103所公立圖書館,藏書量逐年增加,現有逾510萬冊藏書,借書不還的「雅賊」仍然故我,創館至今,逾24萬冊書籍「下落不明」,有民代籲實施罰金制,才有嚇阻效果;文化局則說,以良性勸導為主,不傾向罰款。
民國72年,市立圖書館創館後,為培養社區閱讀風氣,中小型圖書館如雨後春筍般林立,29區均有圖書館、閱覽室等,包含智慧圖書館、行動書車在內,現有103所公立圖書館,勝過北市66處圖書館,分布密度甚高。
新北市文化局每年編列6000萬元購書費,現有逾510萬冊藏書、4000種雜誌,僅次於北市600萬冊藏書量,借書不還者則被列為「黑名單」,卻已影響正常歸還的書友權益。
據新北市圖統計,創館至今31年來,1年以內逾期未還書籍有10萬8677冊、超過1年有13萬4951冊,加總超過24萬冊「失聯」,相當於1間大型圖書館藏書量,其中,逾期未還書籍以參考書、兒童繪本、言情小說為大宗。
新北市議員張晉婷指出,現行催還辦法以電話、電子郵件再三提醒書友,效果有限,可效法台北市「罰金制」,逾期未還除停權外,凡逾期1日可折算1元罰金應可讓書籍回流。
文化局則說,逾期未還者除停權外,也祭出累計停權天數,凡書籍未全數歸還,便不能再借,盼能維持書友準時歸還秩序,圖書館設立以教育推廣為目的,仍以良性勸導為優先,針對罰金制,會審慎考慮可行性。
台北市立圖書館長洪世昌指出,逾期書籍每隔7天、10天、20天,館方都會以電子郵件通知借書人,如果真的不還就會罰款,每天每本罰1元,最高上限為60天。
律師:可制定違約金條款
圖書館藏書屬公共財,多年前,台北市圖考慮效法美國作法,將借書不還者依刑法侵占罪究辦,但意圖難以確認,恐白忙一場,有律師認為,借書屬民法借貸契約關係,可制定「違約金條款」,較為可行且無爭議。
民眾借書不還,多半是忘了、遺失,也有青少年一次借上數十本,分給同學看之後,討不回來。台北市立圖書館9年前曾想過依刑法侵占罪辦理,但在考慮社會成本、民眾觀感後不了了之。
律師施嘉鎮認為,侵占罪要件須有不法意圖、侵占行為,但意圖難以界定,打官司也費時、費力,借書還書「天經地義」,借書屬民法借貸契約關係,制定「違約金條款」,以合理的逾期金額,來約束書友行為,較為可行、無爭議性。
市議員李倩萍說,可學習部分大學針對校友借書的處理方式,如中原、淡江、成功大學,以一定的金額做保證金,並視圖書借閱數量、類型作調整,同時併有罰金制,成功提高書籍歸還率。
(摘自中國時報 103.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