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管委會決議或規約 具有法律效力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316/1/224ec.html
更新日期:2010/03/16 09:05 台北縣發生七歲男童不慎推倒紗窗墜樓死亡意外,悲傷的家屬指控是管委會禁止裝鐵窗才會釀禍。不過,律師指出,住戶做成的決議或者規約,都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提案修改,否則違規裝鐵窗,最高可處罰20萬元。(杜大澂報導)
這起悲劇發生之後,家屬指出,他們曾經建議管委會基於安全起見,希望能裝鐵窗遭到拒絕,家屬認為,因為沒有鐵窗,小孩子才會在跳沙發的過程撞倒紗窗墜樓。
事實上,為了整體美觀,社區管委會都會制訂公約或做成決議,不准安裝鐵窗。律師李明洲表示,社區做成的規約或者決議,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真的有安全顧慮,可以提案修改,沒有通過前,還是要依照原先規範。
律師進一步指出,如果違規裝鐵窗,管委會可以發函主管機關限制改善,拒絕改善者可處四萬元以上二十萬以下的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