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這是哪門子公告?

2014-04-02 07:22 · 樓主
前主委公佈的臨時區全會開會通知,

乍看沒有什麼問題!

仔細一看!

文字中盡是充滿文字遊戲,耍弄文字的小把戲!

我用紅筆圈起來的地方,是否合法?是否合理?

大家來評評理!

同時,在此呼籲所有的好鄰居,

週日當天,我們絕對不出席會議!

同時,也不允許他召開會議!

因為她已經喪失委員的資格!

監委鄭先生,

請您要出面警告大順保全公司,

不可以支援此次個人不和程序不合法的會議!


2014-04-02 09:03 · 2樓
雖說 ㄊㄚ是困獸之鬥,
但是大夥 不得不防 ㄊㄚ的奧步.

2014-04-02 17:02 · 3樓
iAlpha 發表於 2014-4-2 09:03
雖說 ㄊㄚ是困獸之鬥,
但是大夥 不得不防 ㄊㄚ的奧步.


就是怕這樣呀!

尤其是第二項,若不出席會議,

視同放棄權利!

他會不會用這文字來造成只有幾個出席會議,

而會議有效的結果呢?

照理來說是不會的才對;

但是如果他在開會通知上有註明的話,

這樣是否就可以呢!?
2014-04-02 17:55 · 4樓
是不是應該將先處理這份公告

先聲明無效

或存證信函聲明無效

或寄給公家單位聲明無效...

聲明在前

否則 要是時效過 又被他佔到便宜了
2014-04-02 18:18 · 5樓
應該請教 律師大大先.

或者當天也要請 現任合法的管委們 協同我們的律師 一起出席 臨時區權會. 宣佈其非法性.
如果置之不理, 放任其主導, 到時候搞出個甚麼窟窿, 亦恐非上策.

2014-04-02 19:01 · 6樓
希望委員會的委員會上家族
大家集思廣意
團結合作
如此才能打擊魔鬼
2014-04-03 06:22 · 7樓
聽說在網上輸入 " 大順保全 黃X琴"

可以查到一些資訊。

可以幫助了解這次事件的原因!
2014-04-03 09:16 · 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iAlpha 於 2014-4-3 09:18 編輯


1. 應該是 永和 水築館社區 陽台外推一事.
2. 我們社區 委濫權 簡直是 水築館的翻版, 該不會也是 ㄊㄚ的傑作吧?
ㄊㄚ若是如此 慣犯, 在法律上對我們可能比較有利一點.
另外, 可見 大順保全 素行不良, 亦非 法律上可保護之善意第三者




2014-04-03 14:11 · 9樓
iAlpha 發表於 2014-4-3 09:16
1. 應該是 永和 水築館社區 陽台外推一事.
2. 我們社區 豬委濫權 簡直是 水築館的翻版, 該不會也是 ㄊㄚ的 ...


怎麼那麼可怕
原來這就是壞人


2014-04-03 19:52 · 10樓
chiwen 發表於 2014-4-3 14:11
怎麼那麼可怕
原來這就是壞人


慢慢的挖,

會挖出很多令人想不到的故事!

尤其是永和水族館社區的故事!
2014-04-04 11:37 · 11樓
nelsonshi 發表於 2014-4-3 06:22
聽說在網上輸入 " 大順保全 黃X琴"

可以查到一些資訊。


石大
我沒查到任何資料耶
如果你查到
要先留下
或許對管委會 會有幫助
2014-04-27 10:27 · 12樓
前幾天於電梯中看到前主委未完成交接程序?
社區運作是不是還停擺?
似乎還在過渡時期?
可以讓住戶再明白些嗎?
2014-04-28 23:28 · 13樓
就我所知
新任管委會步步為營
公機關已確認新任主任委員的資格
所以新管委會在收到公文的第一時間內招開管委會
將立即活化停擺已久的社區事務

至於新舊主委交接為何不進行
恐怕要問前黃秋琴主委 她為何不出面交接

2014-04-30 10:14 · 14樓
讚啦!小心駛得萬年船。
2014-05-01 07:03 · 15樓
chiwen 發表於 2014-4-28 23:28
就我所知
新任管委會步步為營
公機關已確認新任主任委員的資格


我建議,如果再不出面交接的話,

直接請法院強制執行。

不然我們社區會被拖垮!

聽說我們已經積欠各廠商二個月以上的服務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