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CCC 於 2014-3-31 16:18 編輯
在信箱間發現這個張貼,趁到櫃檯取包裹時問了一下物管,
物管表示這是社區某委員之前有時要南下去教書,所以就要求物管必須幫他做這服務!
如題~
我想請問大家的看法:
不知是我傻傻得不懂得去參一腳享受這麼好的服務?
還是根本就有人不自愛,吃大家的豆腐,佔社區的便宜呢?
又聽說此委員常愛趁開會之便不顧好本身擔任之責,硬要任重道遠的引介他在外廣闊的"專業友人"來社區開設課程,說是要提升住戶的遠見和素質,(例如之前未經管委會開會同意,即自行施壓物管公告辦理免費精油課程,卻藉課程銷售商品)
以及再三強調"人家是看他面子才願意來我們社區"和我們這些平民百姓授課 並 大優待只收取簡單車馬費 區區5-6千就可以了!
哇~我該說謝主隆恩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