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外面的腳踏車問題,一直還沒有解決!
我今天看到 大學劍橋 有在出售 腳踏車 , 不知那一些 腳踏車 是否可以回收再利用! 把出售的錢可以拿來做公益! 或直接送公益團體呢? 這樣大家都獲利不是很好的一件事嗎?
物管公司沒有處理責任,一切聽從管委會的
管委會怕違法傷了住戶的和氣,什麼事情都不決定
住戶只好自己摸摸鼻子當做什麼都沒看見
以上是我住了幾年的感想,很多事情我已經看淡了,能不管就不管!!當做是修身養性吧
但是那一些腳踏車是住戶的嗎? 還是外人丟在外面的? 這個也是一問題! 還是可以請警方,進行移動到 附近的停車格。並貼上告示請原車主去那兒領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