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查閱北大游泳池相關訊息時,看到關於游泳池的發文,看到這篇:
"早期很多社區, 泳池是露天的, 且因為每年只有暑假在運作 1~2個月, 其它時間都停用, 確實是有很多黑心建商以消防水池的名義弄的.
其實社區要做合法泳池, 只要建商當初有依法申請泳池的雜項執照, 領到執照後定期接受政府查核安檢, 就有合法安全的社區泳池能用喔.
比較知名的建商, 現在多數都有申請泳池雜項執照了, 因為現在的住戶很聰明, 都已廣為知道這項以往的弊病, 所以於管委會成立交接公設時, 都會確認這些執照有無依規定申請, 不然就不驗收..."
所以想請問,有人知道我們社區的游泳池是否合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