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住戶不得於私
設通路、防火巷弄、退縮空地、樓梯間、共用走廊、
防空避難處所等堆置雜物。
二、敬請各位住戶勿將盆栽、鞋櫃、雨傘、腳踏車、紙箱、
垃圾等雜物擺放於公共區域如電梯口、梯廳、樓梯間、
停車場、畸零地…等避難空間。
三、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法如有以上之違規情形者,主管機關
可開新台幣6萬元~30萬元之罰鍰。
四、敬請全體住戶配合,儘速自行清理所堆放之雜物,維護
社區環境整潔及公共安全管理,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共
同營造一個優質的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