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支持政府拆除違建,但僅限拆除違建的部分。
2.民國108年租約到期之前,請政府信守契約,不要違約驅逐住戶及廠商...等,還用人民納稅錢做違約賠償。等到民國108年租約期滿,政府可以不續約,我相信大家也不會賴著不走。如果租約期滿,政府不續約,人民還賴著不走,那是人民不對,政府再來強力驅逐、拆除也不遲。
3.如果昇華園的停車位真的不足,當然可以興建。但應該不需要三公頃之大,最多興建可容納八至十部遊覽車的停車場即可。如果一定要擴建到三公頃,請政府提出數據證明,為何需要三公頃大的停車場。如果數據顯示,真需要三公頃的停車場,相信大家也會支持。
4.本次興建超大型停車場的計畫與工程,是否真的為殯葬特區鋪路呢?如果真是為了殯葬特區鋪路,也為了遷移板橋殯儀館來此,以便拉高板橋殯儀館附近的房價,而不顧在此處廠商及許多員工的生活,並造成自然生態的浩劫。那我請求政府官員及殯葬及板橋房市業者,在夜深人靜時,捫心自問。只要你們問心無愧、良心能安。好,那就做吧,個人從此退出對興建殯葬特區的抗爭。但若良心有所愧疚,建議政府官員與業者,還是依循良心做事比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