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收幾年次的孩子呢? 有報名資料可以看嗎? 謝謝^^
birdychang 發表於 2010-3-17 21:18 
你好這是去年的招生簡章,大概跟今年差不多日子改變而已
插角寶寶今天需要加入新血囉!
我們需要下列符合資格者,請於5/17(日)當天報名,名額真的有限......,
開學至今一直有家長熱切的電話詢問
有人從新莊、樹林、桃園、板橋、土城、北市......
不知是該高興還是......
在插角的日子 因為家長的口碑(活廣告)
都是滿額的狀態(老師專心從事教學,不愁需要花時間在外作招生工作)
所以希望有興趣就讀本園的小朋友及家長們
不要錯失您的權利及擁有好山好水的大自然教室
還有碩士級的教師團隊(不就青菜跟荔枝,哈哈哈!)給您寶貝兩年完整及快樂的童年時光
話說學校雖小 但是五臟俱全
本園榮獲『教育部積優幼稚園』殊榮
園內教職員工近幾年還獲得~
※幼鐸獎
※師鐸獎
※北縣績優主任、教師、廚工三冠王喔!
●每年給孩子表現自我或至校外競賽、交流的機會
天哪!其實寫都寫不完 但是孩子卻各個都樂在其中
................................................怎麼還沒寫到招生的內容呢?【請注意下例事項喔!】
插角附幼98學年度新生入園注意事項
一、招生之日期與地點:
(一) 缺額公布:約17名(含特殊生及舊生直升大班) 。
(二) 登記時間:98年5月17日(星期日)上午8時至下午2時30分。
(三) 登記地點:本校幼稚園教室。
(四) 抽籤時間:98年5月17日(星期日)下午3時以後(抽籤結果當
日公布)。
(五) 抽籤地點及抽籤結果公布地點:幼稚園教室。
二、申請登記入園之一般資格及審核:
(一)以設籍或居留我國之外籍、華裔(須出示護照、居留證正本)幼兒為限,如係寄居(以戶口名簿註記為準)應有合法監護人(繳驗戶籍謄本或足供證明之文件)。
(二)各園由年滿4足歲至入國小學齡前之幼兒(即92年9月2日 起至94年9月1日 止出生者)自由登記,如競額(申請入園人數超出可招收名額)時,以滿5足歲幼兒(即92年9月2日 起至93年9月1日 止出生者)優先錄取。
(三)登記時應繳交預防接種卡(或預防接種時間及紀錄表)影本及繳驗戶口名簿正本,各校工作人員應切實核對登記卡所填之資料是否與戶口名簿(外籍或華僑幼兒出示護照、居留證正本)內所載完全相符,並審查其入學資格,如符合規定,即應於戶口名簿上該幼兒資料之備註欄旁空白處加蓋戳記。
(四)每一幼兒以登記1園為限,同時登記2園以上(含2園者)或留園直升幼兒未依前項規定程序辦理切結而重複到他園登記獲錄取者,經查證屬實,將逕予撤銷較後登記而錄取之資格,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三、申請優先入園資格及審核:
(一) 於97學年度滿4足歲原已就讀公立幼稚園之幼兒得依其志願於98學年度留原園就讀。不留原園之幼兒,若至其他公立幼稚園就讀,需重新登記。
(二) 幼稚園及其所屬學校(含設於該校人事主計集中辦公中心)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直系血親適齡子女(不含孫子女),其名額以全園總核定招生名額之三分之一為限(編制內教職員工係以98年5月17日 仍在職者為準,含98學年度因原服務學校教師超額而介聘至他校者之子女)。
(三)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含身心障礙與發展遲緩幼兒)、原住民族幼兒(戶口名簿記載為原住民身分者)、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領有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核發之相關證明文件者)、低收入戶幼兒(取得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證明者)、中低收入戶幼兒(須為滿5足歲並領有「臺北縣98年度中低收入家庭幼童身分認定證明」者,同為優先入園之對象。惟有關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含身心障礙與發展遲緩幼兒) 優先入園事項,另依據本局98年2月13日北教幼字第0980093813號函所訂「臺北縣98學年度特殊需求幼兒申請優先入園鑑定安置作業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於尚可招生名額內優先入園:
1、父或母一方為身心障礙人士(持有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者)。為提供適性教育,優先入園名額每班至多3名(招生未額滿學校不在此限),如超過名額則以符合下列條件者依序錄取,如條件相同者競額時,公開抽籤決定之:
(1) 滿5足歲者。
(2) 滿4足歲且領有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相關證明文件者。
(3) 滿4足歲未領有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相關證明文件者。
.2、父或母一方為大陸或外國籍者(依護照、居留證登載為準,已入我國籍者,可憑原國籍相關文件證明之)。為提供適性教育,優先入園名額每班至多3名(招生未額滿學校不在此限),如超過名額則以符合下列條件者依序錄取,如條件相同者競額時,公開抽籤決定之:
(1) 滿5足歲者。
(2) 滿4足歲且領有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相關證明文件者。
(3) 滿4足歲未領有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相關證明文件者。
(五)多胞胎(同日出生之三胞胎以上)幼兒及育有多胞胎家庭之子女(應查驗戶口名簿正本),得於尚可招生名額內優先入園。
(六)如符合優先入園資格因競額參加抽籤而未中籤者,應將其籤卡併入一般申請者之滿5足歲者籤筒一起抽籤。
五、其他事項:
(一)六、本注意事項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