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棟梯廳的桌台上在農曆年左右擺了一瓶劍蘭,添了過年的喜氣。 幾個禮拜後這些花已經枯萎。 (見附圖)
不知這花是社區統一擺設的還是住戶擺的。 請行行好,把這些了無生意的瓶花處置一下,免得有礙觀瞻與衛生。 謝謝。
我還是建議公共區域盡可能不要擺放私人佈置物品,
以避免毀損時,造成不必要的住戶糾紛問題。
前陣子該棟住戶某小姐因好意自行張貼春聯門口,
但是尚未知會管委會,
經過ㄧ段時間,後來元宵過後,在物管人員協助下將年節物品取下後,
遭來住戶不滿大罵,
該名住戶要求物管人員理賠,
還說拿下來的以後就不能用了,
也要求要買ㄧ模ㄧ樣的才可以。
這樣的活生生案例情況下,
真的有待考量。
是否可以請管委會告示社區公共空間不能擺置私人佈置物件,以保持社區整體觀瞻,避免破損及管理上的紛擾。
又,該梯間地上還擺了一個藍框的體重器,已經一年多,不知有什麼公共益處?別幢樓是否同様有這個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