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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 日-------集思

2010-11-29 22:38 · 樓主
我想把12月4 日開會簡單訴求

1.增加管委人數.
2.推選管委
3.要求召開社區大會.設定社區管理章程及施行細則
4.點交細目事項清單
5.另定時間點交.......當然符合標準才通過,不符合則不需點交完成.

我要美麗家園 {:4_149:}





請大家踴躍發言
2010-11-29 23:32 · 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giorgio 於 2010-11-29 23:39 編輯


我想點交部分就交給專業有證照人士去幫我們就好
當天別呆呆的去點
再者你提的這些在開會時提出臨時動意,有人覆議即可實施表決
我再次聲明!!!
我的為人說到做到!!
絕不參與任何職位選舉!!!!
更不會躲在後面要人家拱!!!!
說1套做1套!!!!
請不要再惡意抹黑好嗎!!!!
2010-11-29 23:40 · 3樓
回覆 giorgio 的文章

提出這些只是我目前想得到的,

很希望多一點人有不同的意見,

大家彼此先探討一下可行性或其它的想法......

意見可以不同,,,,,但不可以不合,,,,

讓大家先集思就是要內部先溝通好,

聽聽大家的意見....

我們才有力量去掙取我們想要的.......{:5_260:} {:5_260:} {:5_260:}
2010-11-29 23:52 · 4樓
回覆 fe42q10 的文章

在這之前可能有某些誤會,

目前我們先且放下.忘了吧!

大家有緣作伙, 珍惜我們所共同擁有的.....

頻頻回首的人走不了遠路

向前看吧!
{:5_264:}


知我者不必多言{:5_236:}

不知我者多言無益 {:5_230:}


l大人大量~~~{:5_260:}
2010-11-30 08:52 · 5樓
回覆 fe42q10 的文章

贊成。
我想這個主題就專心針對12/4的會議做相關討論即可,
大家不需再聲明個人會不會參選管委之類的事,
各棟管委不是由各棟去選出的嗎?
所以這就交由各棟的鄰居去決定即可。
誠如版主所言~知我者不必多言,不知者多言無益....
請大家向前看~過去的事請暫且拋開,加油......:)


2010-11-30 09:01 · 6樓
我也贊成!! 大家真的必需開始針對 12/04 的會議集思廣益, 至少要有一個清楚的方向, 不過點交這部份是確定我們不可能答應當天點交的!! 一定要由專業的人士協助!
建議管委會成立後, 先召開住戶大會確認權責與細節後, 再進行後續的作業.
2010-11-30 09:18 · 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小叡 於 2010-11-30 09:19 編輯


我個人覺得既然建商以梯為單位

那我們也以梯為單位來看

目前規劃是八梯,每梯各選出一席管委

加上一樓的七店面也可選出一席管委

基本上是九位委員

我覺得可以將每梯一名委員改為每梯兩名委員

這樣的話八梯共16席加上店面一席總共17席

符合單數的要求,大家在稍微參考看看
2010-11-30 09:20 · 8樓
恩 以梯為單位
建商以電"梯"為單位
我們可以以樓"梯"為單位 XD
2010-11-30 19:08 · 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fe42q10 於 2010-11-30 19:09 編輯


謝謝大家的意見!
不管是以梯或其它....就是要

(1)增加管委人數.
(2)請專業人事幚忙驗收..........可否就此提出討論....是社區住戶支援或另聘或其它呢?

再多提些方向吧! {:5_261:}
想得到的都可以提出來!
2010-12-01 08:36 · 10樓
小叡 發表於 2010-11-30 09:18
我個人覺得既然建商以梯為單位

那我們也以梯為單位來看


我覺得小叡的意見很好!
2010-12-01 08:38 · 11樓
回覆 fe42q10 的文章

(2)請專業人事幚忙驗收..........可否就此提出討論....是社區住戶支援或另聘或其它呢?

我有聽說別的社區就是找外面專業的人做點交, 碧連天就點出幾百項缺失, 找出的缺失越多, 應該越好要求建商改善吧.
2010-12-01 10:22 · 12樓
calconnie168898 發表於 2010-12-1 08:38
回覆 fe42q10 的文章

(2)請專業人事幚忙驗收..........可否就此提出討論....是社區住戶支援或另聘或其它呢 ...


就算有幸有住戶是該領域的人,也不可能各項都剛好有人可以幫忙
花錢請專業,一定是最有公信力的
況且可能還要用到儀器設備什麼鬼

這個部分因為會動用到管理費
需徵求住戶同意,才能進行了
2010-12-01 11:46 · 13樓
小叡 發表於 2010-11-30 09:18
我個人覺得既然建商以梯為單位

那我們也以梯為單位來看


+1~~~

把人數增多
讓更多管委加入社區事務是智舉

未來物業的去留或大筆開銷
交由全體住戶投票表決
以避免弊端!!!

這樣管委會做事也會坦盪盪
願意出來當委員的住戶
我們更應珍惜支持
{:4_209:}


2010-12-01 12:18 · 14樓
回覆 小叡 的文章

我也覺得這個提議不錯。
12/4當天務求要將管委人數提高~
2010-12-01 19:44 · 15樓
回覆 阿桃 的文章

如果要請專家驗收,一定會動用到錢.

所以是不是先把.

一.管委選出
二.召開住戶大會
三.討論管理章程, 驗收細節. 經費開銷憑據. 管委職權. 等.....
四.聘請專專家驗收
五.另定日期驗收





2010-12-01 23:34 · 16樓
我非常贊成大家的意見
但是建商方面不知接不接受我們的協商讓我們擇日點交

所以如果真的協商失敗的話
那我們是必當天要被建商主導整個點交作業了嗎?
有沒有哪位大大可以建議因應的方法呢

如果尋求類似SGS的專業單位來協助我們當日點交
不知他們的工作時間要多長

而且是否要尋找專業單位幫忙得這個建議
也是要當天在臨時動議上提出來讓在場的我們表決決議
先讓建商看到我們住戶的決定
再來推動尋求專業單位協助我們點交的一切作業流程

有了黑紙白字的討論提案跟票選結果
或許我們就可以抓回點交的主導權了

所以是不是我們可以開始大家互相幫忙
一起號召所有能號召到的鄰居
一起來支持我們當天的臨時動議方案
以順利我們推動一系列的作業

以上小弟我的小小建議
不知各位大大是否認同
2010-12-02 00:18 · 17樓
大家好,雖然我還沒入住,但參加了兩次住戶會議,也有在板上看到各位熱烈的討論
社區能有這麼多熱心的好鄰居真的是有福氣

對於以上提出的建議我也很贊成
當天也一定會到場支持的~~

我也很贊成花小錢請專業單位來驗收
以免以後要花更多的大錢啊~~
2010-12-02 09:20 · 1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阿桃 於 2010-12-2 09:26 編輯


回覆 hy17ya 的文章

只要管委提出不點交的理由(譬如說,你這邊破損,那邊文件不齊,或直接提出某些設備需專業人士幫忙必須要擇日再點),就可以不簽名點交,建商只是先排議程進去,不代表當天一定要完成它,大家都不是小孩子那麼好呼嚨...
另外像是建商說要在B1開會,我們也可以建議改到大廳,如果當天下去,大家都覺得B1真的令人感到不舒服的話...難道要我們戴氧氣筒嗎?

任何臨時動議,只要當天提出,就應該被討論(請參照giorgio的文章"委員選舉之建議")
還有很多住戶沒有上網來發聲的,當天,還是有權提出他們的看法
因此是否須事先號昭?
一來時間真是緊迫了
二來當天提出,只要是合情合理,一定會受到住戶的支持
2010-12-02 11:00 · 1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fe42q10 於 2010-12-2 11:01 編輯


12月4 日的進度.是否控制在:

1.提案增加管委人數.
2.各棟選出管委.
3.決定召開住戶大會日期.

接下來的由本社區自行運作.
最後再通知建商辦理點交呢?
2010-12-03 00:18 · 20樓
(2)請專業人事幚忙驗收..........可否就此提出討論....是社區住戶支援或另聘或其它呢?

針對設備驗收,我有問過
1.一定要在管委會成立後再驗收,一定要有專業人員(機電最重要)
2.當管委會成立後,可要求現有的物業公司提供專業人員來驗收,以爭取其繼續為管委會續約(或保證續約一年,請提供專業人士);或者找二到三家物管公司前來報價及協助驗收,以評定以後要用哪家物管公司。
3.據經驗第一次點交驗收,幾乎會有超過兩百項缺失。
4.之前提到總幹事薪水,200戶以上最好有一位總幹事,其薪資約三萬起,但物管報價其薪資為四萬左右是正常(該公司管銷費用)

以上資訊是透過本公司工務部門協助詢問的,供參考!
2010-12-03 09:39 · 21樓
回覆 香水星星 的文章

贊成+1,一定要請專業的人來驗收,畢竟我們不是很懂.
2010-12-03 15:18 · 22樓
看了那麼多前人的寶貴經驗,我們知道若建商要講規約,我們可以擱置.若建商要點交,我們可以拖.
明天最主要的目的,是因為大部分的住戶都出席了,最要緊的是將委員選出來,否則老是有耳語跟"名不正言不順"的問題,想做事的人也使不上力.{:7_444:}
社區規約跟點交這些事情,明天過後(就是後天啦),我們已經有委員了,已經有正式窗口可以跟建商對話,因此,不論是在點交的時間點,管理費的運用及拆帳問題(拿到建商的資料後委員需要大量時間消化),乃至於社區規約的制定,都不需在明天急著作個結論.
2010-12-03 15:23 · 2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阿桃 於 2010-12-3 15:28 編輯


fe42q10的提議很好,我鷄婆一點,將各項建議,安插於明日的會議議程中並列出如下,大家看看,是否合乎邏輯?
若ok,則我們再找好幾個住戶明日現場"提議". 誠如giorgio講的,只要是現場提出臨時動議,都該被受理並進行討論.

9:40~11:50
主席致詞(原本覺得春城大砌社區的做法,很不賴,先將建商的主席請下臺,之後的場子就由住戶代表來運作,但擔心我們在”推選主席”的過程中產生意想不到的混亂,故建議,還是先讓建商把話講完)

宣讀社區規約(因為規約內容尚未經住戶們仔細審核和修改,找個住戶提議說,此次區權會先不要將規約列入討論和通過,經過大家舉手投票同意後,制止規約通過.)

委員選舉(因在前一個議題中已經先擱置社區規約的通過,因此就不會被"每梯間一個代表"給綁住,可直接提議增加管委人數,再進行推選的流程)

主席結論(建商主席結論之後,建議由委員提議並決定"住戶大會"召開的日期.該"住戶大會"的主要宗旨,為社區規約的制定,可以先以建商的範本為基礎,參考其他社區的條例,去作增修. 在社區大會召開之前,可能要請委員們先將草稿擬好,住戶會議當天逐項宣讀,再由住戶投票決定是否通過,或增修)

散會

11:50~13:00
第一屆管委會協商會(因公設點交需要專業人士的協助,因此請委員直接告知建商擇日再作點交. 如此一來,新科上任的委員,有更多時間可以在社區內匯整大家的想法,意見,並開始著手進行新物業公司的遴選,以期在最短的時間內"秒殺"水蓮,早日開始新團隊的運作)

13:00~公設點交(可去逛大街或直接略過)
2010-12-03 15:31 · 24樓
總結:
如此一來,不管是社區規約條文的制定,或物業的遴選,都是在"集結住戶"意見,及"少數服從多數"的情形下產生.
當然,一定不會事事完美,但求第一屆委員,可以在面臨最少的阻力之下,專注於下一個重要任務: 公設點交.
並且經由上述公平公正公開的流程,讓委員們的執行力不受到質疑

2010-12-03 18:44 · 25樓
回覆 阿桃 的文章

個人覺得這個提議很棒.

因為明天只要是選出管委後,

建商就應等待我們管委的通知,再行公設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