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Tony 於 2010-11-29 12:49 編輯
記得幾年前美國大叔用WTO法條,硬性規定台灣每年要進口多少火雞肉
結果貿易商大量進口後才發覺,台灣人對火雞肉的口感接受度不高,買氣疲弱
加上台灣人慣用的烤箱和燉煮鍋具都不大,也幾乎沒有大烤爐,
不像美國人住大房子大廚具,所以台灣在烹煮處理上具有某些困難度
以前小弟在賣火雞肉飯的店裡幫忙過,火雞肉是要把肉塊撕成小肉片放入飯中
如果太大塊,很難咬的開,而且油花不如閹雞或仿雞(仿土雞)
加上飼養期較長,成本較高,賣價就無法下降
肉雞的飼養期大概是40天到50天之間就可以上市
但是火雞要8到9個月,兩者差距太大,成本也高出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