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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自購車位停重機 竟遭管委會罰

2010-11-27 00:13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a500281 於 2011-3-18 17:17 編輯


from yahoo news
台北縣有位民眾,因為在自己購買的地下室汽車停車格中,停放重型機車,兩年下來,遭到大樓管委會以違規為由,開罰3萬多元,羅先生氣不過告上法院,結果法官認為,管委會無權干涉停車格內的使用方式,因此判處大樓管委會敗訴。

羅先生1000CC的重型機車,花了他60多萬,根本不敢停放在馬路上,因此他就放在自己購買的地下室停車格中,沒想到管委會以違規停放機車為由,每次開罰1000元,兩年下來開了3三萬多元罰單,羅先生氣到把違規單貼在牆上,還告上法院討公道。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羅先生以100多萬買下停車格的產權跟使用權,依法可以自由使用跟處分停車格的用途,因此判處管委會敗訴。

管委會說,現在既然被判敗訴,他們也將召開協調會,看如何規範重型機車停在地下室中,至於對羅先生開出的3萬多元罰單,也將會撤銷追討。
2010-11-27 08:07 · 2樓
這真是沒道理,
我花百萬買車位來停腳踏車都是我的自由,
更何況是重機....
2010-11-27 10:16 · 3樓
本社區的規約也訂有該不合理的條款,還是給他修掉吧!!
2010-11-27 10:53 · 4樓
很多管委會出發點可能都是為了社區好, 以為只要制定了規約就有法律效應, 但其實都是無效的
不過若大家都拿來放家中雜物, 停車廠應該會亂到不行吧
2010-11-27 19:47 · 5樓
回覆 cupid.wang 的文章

對啊 住戶在自己購買的車位上放什麼是他的自由

確實不能干涉 不然就違法

我之前有查過 確實是如此{:4_137:}

到底要如何規範 住戶不再停車格亂放東西

可能還需要大家集思廣益吧{:4_171:}
2010-11-27 19:50 · 6樓
a500281 發表於 2010-11-27 10:16
本社區的規約也訂有該不合理的條款,還是給他修掉吧!!


我知道有一項是違法的

就是將汽車上鎖的事情

如果有住戶一旦提告

我們社區必定敗訴 {:5_223:}

所以能修改掉是最好不過的{:5_288:}
2010-11-30 17:36 · 7樓
話說B2停車場近出口處的2台貨車主人
靠牆堆了一堆工具和物料
應該已經超出了車位的權利範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