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Tony 於 2013-12-31 14:02 編輯
規約中沒有規定,所以應該是沒有,
要修改規約要在區權會上提,這不是管委會或任何人可單方修改
雖然電梯是小公電,在電費單中平攤支出,
(看電費單中的[公共分攤戶數]是否與該棟總戶數相同)
但是很少屋主會拆表,所以也幾乎都有平攤小公電費
如果屋主不想繳電費而拆表,總不能帶看房屋還要拿手電筒進屋吧(晚上也會有人看屋)
而且屋仲介人員搭電梯的次數可能比日常住戶還低,
而且現在空屋比以前少多了,像我在F棟,2樓以上空屋只有3間
比較討厭的是仲介常常為了華麗,而將梯廳和小公廳電燈全開
但現在管委會都會要求他們自行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