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公告 -公開徵選玉鼎家族版主

2013-12-20 12:23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nicoleshune 於 2014-1-14 08:20 編輯


如題
有意願請先報名,截止日:2013/12/31
截止日後我會再開個投票中心讓大家投票決選
2013-12-20 13:51 · 2樓
不要罵我,我知道當版主很辛勞.....我還是選 您.
2013-12-20 15:41 · 3樓
姐姐加油啦!不要這樣啦~~~
2013-12-21 00:30 · 4樓
謝謝樓上二位的愛戴,
其實我有理想人選的,但仍想看看是否有別人也有興趣,只要覺得可以勝過她歡迎競爭.

"nicoleshune"
SOHO族 - 時間多幾乎都掛在網上 ,國科會工程師班底 -程式設計師吔有免費的還不請她出來 ,
發言溫和而理智,思想成熟這是版主基本配備
她有許多建議我都很有興趣例如粉絲專頁但礙於我時間太少,所以我想把家族轉讓給她.
我是管委會一員,自然在家族上的管理我希望儘量不插手.

2013-12-21 12:24 · 5樓
感謝Rebecca的推薦

確實Rebecca在日前已經和我私訊聊過,也大概了解Rebecca事情忙碌,除了工作、家庭之外,還要處理委員會的事務,加上版主一職,負擔很重,我個人也很欣賞Rebecca處理版務的公開、公正的態度;因此,若能幫上忙,我很樂意主動參與並協助管理版務和相關玉鼎的網路事務

至於說國科會工程師的底,其實能人尚大有人在,不敢說國科會出身就有多強大,只是在熱忱和態度之外,大概說明一下自己的能力背景和經歷,至少在管理版務或建立粉絲專頁,甚至架設玉鼎網站等等,應該尚算游刃有餘,希望不會貽笑大方^_^

若Rebecca有時間和意願繼續管理家族,個人是非常支持的!如Rebecca需要這方面的協助,我很樂意為社區盡一份心力參與版主的公開遴選

不好意思,因為今天入住,所以昨日和今日都正在忙碌搬家,回文有所延宕,還請見諒^^
2013-12-21 16:23 · 6樓
nicoleshune 發表於 2013-12-21 12:24
感謝Rebecca的推薦

確實Rebecca在日前已經和我私訊聊過,也大概了解Rebecca事情忙碌,除了工作、家庭之外 ...


感恩願意無私付出的人!但我仍希望新版主能將要不要讓物管加入家族討論區這件事慎重討論!!!!!看有沒有比較妥適的方法?!物管不是住戶哦........而且他們人來來去去,誰上版留言?雖表明身份是社區經理,但其實誰知道呢?本倫從天龍國及北大各社區打聽,都沒聽說可讓物管加入社區加族討論或留言的?!若有重要事項公告應有更好的途逕,若需要解釋誤會也有其他途逕,不用上住戶討論區@#$%^^希望新版主及大家甚重考慮!!!!!!感恩!!!
2014-01-01 15:36 · 7樓
時間到囉! 從今天起 "nicoleshune " 就是家族版主.
2014-01-02 23:03 · 8樓
RebeccaChiu 發表於 2014-1-1 15:36
時間到囉! 從今天起 "nicoleshune " 就是家族版主.


Dear Rebecca,

昨天打電話給妳.本希望與妳討論家族網路之事宜.但未能接通且苦等一天未能回電.只希望釐清幾件事.

(1)本人未獲通知而版主身分遭刪除,有種不被尊重的感覺.
(2)新任版主雖不懷疑其專業,但據聞乃承租戶.是否由承租戶來管理審核區分所有權人之發言及其權益尚待商榷.
(3)當初審核機制為購買戶方可加入家族,至今已過一年也有一些房屋轉手.本希望全面重新核對身份.希望新版主即刻進行.
(4)新任版主應確實保密鄰居個資,以避免房仲或有心人士取得.
(5)目前仍希望物管將公告交由管委會公告.避免損害住戶自由發言之權力.或另開一版專為物管公告專用.

以上 楊光瑜
2014-01-03 01:15 · 9樓
youngmind 發表於 2014-1-2 23:03
Dear Rebecca,

昨天打電話給妳.本希望與妳討論家族網路之事宜.但未能接通且苦等一天未能回電.只希望釐清 ...


Dear youngmind ,

沒有人員顯示的來電我通常不接,所以錯過您的來電.
(1)本人未獲通知而版主身分遭刪除,有種不被尊重的感覺.
公告徵選版主至12/31未見您的回覆,我想您應該無意續任,昨天在換版主本來是要處理我自己順道一併處理了.
至於我自己呢,我發現版主無法由自己刪除,已通知新任版主待她熟悉管理者介面就可以把我處決了.
我想目前版上業務就交由新任版主決定吧!

(2)新任版主雖不懷疑其專業,但據聞乃承租戶.是否由承租戶來管理審核區分所有權人之發言及其權益尚待商榷."
我和莊小姐短消息過幾次,雖然她並非區分所有權人但她是5年的長租戶在居住事實方面是無庸置欵,
至於是否由承租戶來管理審核區分所有權人之發言我覺得好像太過嚴重了,誰能保證家族內的人一定是區分所有權人,審核標準是提供樓層和棟別,誰能保證所提供的樓層和棟別真實性,當初會建立excel放入家族就是希望由大家去把關及"儘量"做到,在管理家族審核期間也遇過撞戶(表示真的人混進來)也遇過極重隱私不願提供詳細樓層的住戶,但為了方便家族的人員都能在公開的平台討論及得到相關的資訊我也有通融過,加另一道審核方式便是投入住戶所在棟別的信箱寫入我自訂文字轉交給我,讓我確定真的是玉鼎該棟住戶或購買戶便放行.
我想要討論的是審核是否有需要到如此嚴格,為何素昧平生住戶要給您這些資訊,網路之所以有趣就是大家帶點神祕感,家族的審核就像是一個便宜的機車鎖防君子不防小人.
如果長租戶都不夠格,那也不能保證區分所有權人明天是否仍是,這樣說來版主每年都得做資格認定嗎??

(3)當初審核機制為購買戶方可加入家族,至今已過一年也有一些房屋轉手.本希望全面重新核對身份.希望新版主即刻進行.
至於這點,如(2)提到我是不同意的,因為現代人防衛心重也重隱私全面核對身份會造成PI外洩的疑慮,這不就是當初把excel刪掉的想法嗎?但我尊重新任版主的做法和想法

(4) 這點我就不回答了(新任版主本身是IT對資訊安全應該相當了解的)

(5)目前仍希望物管將公告交由管委會公告.避免損害住戶自由發言之權力.或另開一版專為物管公告專用.
目前仍在投票期間本不想就此事發表我個人想法但即然提了訧講一下吧
仍希望物管將公告交由管委會公告,時效性的問題,時間性問題.
"另開一版專為物管公告專用"-請問是另開一個玉鼎家族嗎?
鐵雄系列因為當初他們在推E化所他們有另一個免費平台只要輸入戶號及密碼會可進入,但一個住戶要HOLD二組密碼加上承租戶沒有辨法進入也無法得知社區最新發展,所以使用率如何我想要打聽一下便知
也就是說如果另開一版同在愛北大的家族,住戶得面臨要加入二個家族一個討論區一個玉鼎管理中心目前網站的使用率發言人數是否有高到需要二個家族來維護??,二個家族的審核和管理是否同步呢??這是值得省思的
所以我一直希望用多數來決定,畢境每個人的意見都應該會被尊重但以多數為主,
本週也會將此議案提入管委會的臨時動議,因為網站發言及投票人數滿少的.
2014-01-03 02:04 · 1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nicoleshune 於 2014-1-3 02:05 編輯


由於芳鄰提出的意見,感謝Rebecca已先行說明其管理理念與想法,因部分意見和我有關,而也在此作補充回覆:


(2)新任版主雖不懷疑其專業,但據聞乃承租戶.是否由承租戶來管理審核區分所有權人之發言及其權益尚待商榷


關於這點,還請芳鄰參考敝人發文: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0078&extra=page%3D1

本版如若並非定位為"區分所有權人專用版",而是"住戶意見交流版",相信並無承租戶和區分所有權人之資格差異,而僅有"是否為住戶"之資格審核標準



(3)當初審核機制為購買戶方可加入家族,至今已過一年也有一些房屋轉手.本希望全面重新核對身份.希望新版主即刻進行.

若必須為購買戶方得加入家族,本版應為"皇翔玉鼎區分所有權人專版",而非"皇翔玉鼎"(住戶意見交流版),再者,若本版定位為區分所有權人專版,敝人亦確實不應擔任管理者,就更無權進行重新核對身分之務;其次,本版為住戶自發性成立之專區,並無"官方認證"(例如,需要委員會書面決議記錄通過本版為皇翔玉鼎唯一住戶交流網站),即便委員會決議通過,也無法令"強制"要求住戶加入本版,或於加入本版時要求提供住戶身分證明(權狀、房屋稅單、或是租賃契約),而僅能被動式請申請加入者提供所居棟別戶號和樓層,因此在審核機制上,除非成員"主動提供",否則即便為版主,在個資法的保護下,也無權逐步查驗核對成員現況是否為住戶


(4)新任版主應確實保密鄰居個資,以避免房仲或有心人士取得.

版主和委員會一樣,事實上應為無"權力",而是只有"義務"的一件事;關於各位成員在板上的發言或資料,版主不應也沒有任何權力"刪除或公開"成員之個人資料或發言內容;畢竟,如事涉法律爭議,要取得相關資料,都必須要像愛北大網站申請;因此,關於個資的保護,版主其實並無權力,本版附掛在愛北大網站底下,版主自身也無法取得任何相關芳鄰的個資,如有個資外洩的事宜,所應究責之對象,應為愛北大網站,而非版主,這是一定要釐清的事


(5)目前仍希望物管將公告交由管委會公告.避免損害住戶自由發言之權力.或另開一版專為物管公告專用

這部分為Rebecca版主任內之事務,將由Rebecca處理,敝人將不涉入,並尊重管委會決議或投票結果

以上回覆,提供芳鄰參考,若有未竟之處,歡迎各位芳鄰指教,謝謝
2014-01-03 08:45 · 11樓
版主自己違背了自己訂的家族版規讓不是住戶的人加入了家族 至今仍振振有詞! 若堅持要將物管人員加入家族! 是否應將此網站改個名稱了! 因為已不符合所謂的家族了!
2014-01-03 13:27 · 12樓
sharonT 發表於 2014-1-3 08:45
版主自己違背了自己訂的家族版規讓不是住戶的人加入了家族 至今仍振振有詞! 若堅持要將物管人員加入家族! ...


我最後一次回應您的文,

版上發文不多看文的不少 , 是非公道自在人心
針對此事各方意見批評我都接受,謝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