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委員會
我們都知道皇翔在建造的用電額度申請上有問題,導致我們每個月都超用電然後罰款
請問對於上述事項已經溝通了一年,我們是不是有人提議須要請律師保障我們的權益
不知道主委以及委員們是否有想過用這個方式?
公設點交,以及B2停車位 這些我們是否都要先用存證信函保障我們的權益
告不告在說 但是現階段的溝通 身為住戶 (不是投資客)的我 實在覺得很沒保障
可否請委員會下次開會列為討論事項 ??
這個議題持續一年多...居然未解 !!!
在一般公司上班,這事應該會被盯在牆壁上吧!!
除非公司有錢花得起,請問我們社區花得起嗎 ?
我們每個月繳的管理費是用來繳每個月罰款的嗎 ?
阿 主委 你有看到嗎? 還是我們的各位委員 可以解釋一下嗎?
我知道你們說去函皇翔了 但是這中間的罰款都未繳
要丟給皇翔
在皇翔不繳之前 國家罰款都是對我們耶 利息也是在增加中耶
有跟皇翔一併追討嗎? 他如果不繳 我們會不會被斷電阿 我不想夏天沒冷氣
皇翔在建造的用電額度申請上有問題--
這個問題一直都有在討論的,這和我們預繳管費的起算點也是有關的,
目前我們預繳管理費為何還沒有拿回來就是因為皇翔所提2012/10/01做為切點管委會不認同
原因 : 當時仍在銷售,電費,公設不能使用等等問題的
這個問題12/11 (今天) , 下午會和我們第一次協商,如果協商結果順利我們不用有下一步動作的
請律師保障我們的權益 - 目前社區有一位法律顧問,就是上次區權會上那位,其實多位委員們在討論都有想過正式請律師,要花錢的管委會都要慎重其事的,人選,費用要考量總不用花錢而沒有效果
B2停車位問題 - 我有"私下" 問過我公司的法務可能不是標準答案大家聽聽如果有高手出來指點更好
就B2汽車停車位販售事宜皇翔沒有違法的,因為產權是皇翔而車位賣給皇翔的住戶,就住商分離一案來看如果真走上法院就以現行手上的事證而看皇翔頂多是廣告不實罰幾十萬,因為直接銷售給我們的是五十甲皇翔的建照核淮圖是否如實和買賣契約才是重點,就這官司開打爭議點頗多的.
B1機車停車位問題因為確實和買賣契約不符,管委會上次的決議是發存証信函給皇翔而不是發文就是有保存證據的動作之一的
catherine28E2 發表於 2013-12-10 23:05 
阿 主委 你有看到嗎? 還是我們的各位委員 可以解釋一下嗎?
我知道你們說去函皇翔了 但是這中間的罰款都未 ...
用電契約容量問題 ,目前已確實決定提高,費用由皇翔負責
大公電表1 提高為199
大公電表2 提高為250
至於罰款部份,也是我們向皇翔爭取的事項之一,發函也是事証之一
將來若要追討我們才會有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