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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麗寶世紀館(B區)社區住戶遷出入管理辦法(請勿再回覆)

2010-11-24 14:05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waitai 於 2011-1-17 13:19 編輯


VIII.麗寶世紀館(B區)社區住戶遷出入管理辦法

一、 為維護社區居住安寧及確保公共安全、落實社區事務管理,特依本社區規約第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及生活規範第4條第1款之規定定本辦法。

二、 本社區全體住戶均需一體遵守本辦法有關規定。

三、 住戶於遷入社區前需至管理服務中心辦理遷入手續。
※ 房屋所有權人請攜帶
(1) 房屋所有權狀影本
(2) 地下停車場車位所有權狀影本
※ 承租戶請攜帶
(1) 租賃合約影本
(2) 車位租賃合約影本

四、 辦理遷入手續,須填寫詳細住戶資料,以便管理服務中心控管。遷入手續完成後,由管理服務中心將資料存入電腦並填發住戶異動聯繫單並知會管理委員會。

五、辦理遷入手續,請同時辦理管理費銀行自動轉帳繳款手續,以利管理費收繳。

六、辦妥遷入手續後,由管理中心發給社區規約一本,並提示重點,請住戶詳讀,以作為社區居住、互動及生活規範。

七、住戶於遷出前亦須先至管理服務中心辦妥遷出手續。
(1)繳清至當月之管理費、維護費等,已繳交全年度機車停車清潔費者,按月份比例辦理退費。(不足月者以1個月計算)
(2)交還申領之門禁感應卡。
(3)留新址及聯絡電話,以便後續郵務信件之轉送。

八、住戶辦妥遷出手續後,由管理服務中心填發住戶異動聯繫單,通知管理委員會。管理服務中心將按住戶所留之新址,將信件代為通知郵差轉寄,本項服務15天後停止,之後信件一律以退件處理。

九、為防止住戶搬走時,毀損電梯、公共走道及故意棄置廢棄物於公共空間或污染環境,住戶應於搬家前(搬入或搬出)事先至管理服務中心申請,由管理服務中心通知保全人員加強監控,並要求在電梯車廂內做好保護設施。完成上項程序後,管理服務中心知會保全人員予以放行。

十、本辦法得依事實需要修訂後,授權由管理委員會會議議決後公佈施行之。
2010-12-30 12:08 · 2樓
是否增加
租/賣房子(或裝潢)時,磁卡、鎖匙(副鎖)統一交由物管中心管理
仲介帶客看房一律先至物管中心登記借出鎖匙,完畢歸還
裝潢時間最晚至晚間6點
帶看時間最晚至晚間9點

(或是要放在社區門禁管理辦法之中)
2010-12-30 12:33 · 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uniormark 於 2010-12-30 12:34 編輯


這應該有困難
以前long stay北大特區時,常出入各社區,租屋看屋
屋主如果覺得放在仲介哪他覺得方便,仲介只要在物管登記一下就可以進去了~
我覺得問題比較大的是物管怎麼知道誰是住戶???

比較可行的是
1.所有權人若出租簽約完畢,必需將租屋者之資料提供至物管,否則罰錢或扣點數
2.而Q棟出租或是有公司登記必須將登記證影本提供給物管,否則罰錢或是扣點數
3.Q棟公司員工必須配戴員工證方能出入世紀館,否則罰錢或扣點數,畢竟員工不是所有權人。
4.而裝潢或是仲介只要換證就好,客人的話就屋主至大廳接送。
5.而陌生人卻持有磁卡者?物管應該在平日的寒暄中就知道是不是住戶了,比較陌生的問一下:你住哪一樓啊?最近入住喔?恭喜喔!你知不知道我們公設的使用方式??
其實這才對~~
2010-12-30 12:43 · 4樓
是地!Q棟非住戶的人員管制和進出口應與建設公司再確認,有點霧煞煞!
2010-12-30 12:52 · 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0-12-30 12:53 編輯


現在的問題,就在於
仲介來社區如同自家後院,有磁卡有鎖匙,就自行進來,上樓
有無跟物管中心登記,都不清楚(也或許櫃台一忙根本沒注意看)
常就有連看房子都不是的陌生人,跟著仲介的腳步一同進來逛大街

這部份我想幫物管說句話
平日還好,大廳出入人數不多
要是周末,大廳人一多,再加上櫃台一忙,一沒抬頭,很有可能就產生來安全上的漏洞
建議交由物管保管
一來屋主不用把鎖匙交給仲介(萬一不是簽專賣的,那不是一次要交出多份鎖匙)
二來物管可以幫忙確認該戶到底是哪些仲介、何時帶來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