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明,個人並無預設立場,只是有感近來大眾對這敏感話題有些人避之唯恐不及,有些人對正反論述大肆抨擊,已喪失理性討論空間。對於該法案本人理解不深,也期望更多人能理解該法案並理性的去面對及討論,所以開版投票,想聽聽對於該法案有進行了解研究的朋友們說明論述,也想了解目前台灣社會風氣氛圍對於同志家庭領養孩子的看法。
無論您贊成或反對,請給彼此身為"人"的尊重,理性溝通勿進行人身攻擊,最近在網路上看到只要是多元成家的討論版,贊成的討論就有一堆反對者進去留言攻擊,反對的討論就有一堆贊成者留言攻擊,實在有失風度,希望在愛北大上能有更理性更客觀的討論。
以下是贊成和反對方整理出來的主要三大法案內容:
反對多元成家→
「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重點如下:
同性婚姻
將民法972條「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中「男女」二字刪除→這樣同性婚姻就合法了
(不同於尤美女立案提案,尤美女是提將男女二字改為「雙方」,但同樣使得同性婚姻合法化)
另草案也修正民法中眾多關於婚姻家庭有關性別之用語
如
「夫妻」改成「配偶」
「父母」改成「雙親」…
伴侶制度
直系血親外,皆可成為伴侶
不限性別,都能簽訂伴侶契約
沒有性忠貞義務
單方意願可解約
不必有姻親關係
可財產繼承
多人家屬
多人成家、共同生活
不以一對一親密關係為基礎
不以親屬關係為必要
自主選擇多人家屬
收養制度
多元性別、單身、同志伴侶、異性伴侶皆可收養孩子
圖表是贊成方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