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車是機器感應不到,我的eTag貼紙是正常的,到目前為止我都是用卡片或按開關請保全幫忙開門,有人跟我一樣嗎?以下是我個人覺得可改進的問題:
一、汽車車道更改eTag 門禁系統,是提昇了我們社區的硬體設備,也提昇了我們社區在北大特區的價值,但入口處對卡片感應的住戶來說是設計不良,好難感應到,因為各位委員沒計算到車子轉向的角度、距離,導致車子跟感應器的距離過大,無法順利感應,車道入口跟大德路人行道距也不夠大、又暗,感應器裝好的第一天就有住戶車子撞上,這代表問題很大,為何沒更正還硬裝上去,再者既然社區車道的鐵門都是關著的,為何還要柵欄,卡片感應器如果移到柵欄的位子就沒這問題了;原本大家都不用日曬雨淋,在車子裡就可以開門,為什麼eTag感應不到或用卡片的住戶,一定要日曬雨淋才可以開門,現在天氣在變,常常下雨,是否可向之前一樣雙套系統並用,等問題徹底解決了再改為單一系統,不能嗎;為什麼要剝奪我們這些住戶的權益,硬要我們淪為二級住戶,還是在這不方便的期間,我們這些用卡片的住戶,管理費可以少繳一點。
二、雖然區分所有權大會,大家是有同意可以改為方便一點的車道管理系統,但是,是在不違法的情況下喔,各位委員請問目前的車道裝置,裝設地點是合法的嗎,是否能查清楚一點,建物外多少距離是我們社區的,從哪算是公所的?如果是違法出事了,保險公司是,不理賠的,而且也不能用社區的錢去做賠償,因為我們住戶並沒有同意各位委員做違法的事,現在錢這麼難賺,實在是不應該這樣;這是因為我朋友的社區也做了一樣的事,結果真的出了人命,全社區、廠商被告,最後當然是誰簽名做這工程的人負責,還有當屆的社區委員們負責,就因為住戶說我們同意做工程,但是,是在不違法的情況,以及任何一戶人的權益都不能有受損,符合這兩項才能施作,這是最基本的。也因如此我才一直的再提這工程的問題。如果是違法,是否能向政府提出申請合法化,且等公文下來再做;還有不要讓住戶犧牲了權益;如果不能就恢復原來的吧,請不要一意孤行,錢不是這樣花的。
以上兩個問題,我已經反映多次,我想這屆的各位委員應該不想處理了(感覺好失望),希望下屆可以改善,拜託有各方面專長的住戶,可以發揮各自的專長,讓社區變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