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南仔 的文章
您所關心的問題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與"四季會館住戶規約"中大都有規範
每月準備金的提撥,主委,監委,管委會的權責與罰則,區權會的召開,管委會召開,管理公司資格......幾乎都有....
最近社區中頂樓曬衣場之事,工務局對"主委本人"罰款就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B棟住戶對垃圾場之事的抗議也是於法有依據的
社區開始後前 3年,都有在規約裡運作,一切平靜.
但是畢竟大家都不太在乎社區的事,不太會爭取當委員等工作,或許對法規也不太清楚
所以去年的區權會裡被有心操弄的人可乘之機,擔任重要的位置,使得今年社區如此不平靜
還好有許多鄰居幾個月內就覺知有異,幾位勇於任事的鄰居出來面對惡勢力
我相信,很快就能雨過天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