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3456789: 有一個有效的抵制法, 就是对不考慮行人便利的商家,採取不造訪、不去消費的態度、多走幾步路对身體健康也挺不錯的。如此一來,相對的、也多些機會照顧那尊重北大住戶的商家,利己利彼。 ...
贊成!本來就沒有道理為了商業利益而犧牲路人行的權力!
mrlin830 發表於 2013-11-17 23:06 
同意~不應為了反對而反對!
以免一竿打翻一船人
就我所知,梅街的娃娃國幼兒園前面有一大塊空地,看似走道,實際上是幻定使用,像二樓的露台一樣!
在產權上 你所認為的"騎樓"
其實在權狀上是"陽台"
所以商家是可以拒絕你走進他們的"陽台"
甚者有些區域是社區的公設
但經由買賣時簽訂的"約定專用"
可以給予特定的人使用
比方說....樸園一樓商家前那一大塊
或是有些三樓露台戶的"露台"
所以 要反對...你可能得先弄清楚到底是騎樓還是陽台..
為什麼才試讀班,一進來愛北大發言就是要發起抵制呢?{:4_144:}
這 個問題~對商家來~說~是有討論空間
可能要先 瞭解~當初購屋~產權~是 否包含騎樓
如果有 ~商家發錢買了~就如前面很多人所言~約定使用權 的問題
且您想想~一坪店面都是五六十萬~亮在那~只能看不 能用~情 何以勘
大家將心比心~如果是您~您願發這個錢買這個騎樓~然後無法使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