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泥牛奶 發表於 2013-11-18 12:37 
這不是人身攻擊,只是你菁英的言論讓我的感覺,我們大都數被說菁英思想的人,難道不能為自己辯護嗎?
為什 ...
ok
其實我覺得我不該再發言,
但你要求我對菁英兩字解釋,並且您有受辱感覺,
那我就說明我的想法。
我不能說我沒有認為這是「菁英思想」,這麼說就太假了。
但我所指的,是當初提案且大力推薦此條入案的人,而並不是指好幾百甚至好幾千舉「贊成」票的人,
即使我說出這些,反而得罪了您或更多其他人,也沒有辦法了。(當然,他們一樣可以來攻擊我)
當社會上或任何一個團體提出一個法案或規範時,
舉大多數贊成的人,是在一個價值中做了選擇,幾百幾千甚至幾萬人舉贊成,也不見得就是他們心中有我所指的
思想,我想要澄清這點。
如果我的父母去參加委員會,我相信他們也會舉「贊成」,因為這一切看來非常合理,拿出良民證有什麼困難呢?
而且這是為整個社區好,不是嗎???
菁英思想的定義是什麼?在我們這個社會上,從人身、車子、住宅到工作,無不充斥著這個觀念,
你會選一個大流氓當總統嗎?不會吧,誰會呢?但你選出來的總統很守法嗎?懂法的人有更守法嗎?
你說的一點也沒錯,要這麼辯證,辯證不完的......也沒意義,
但我何時「總是上來」這麼說了?我又有以我自己是法律人自居來駁斥這一條嗎?
我想我不是聰明人,我當然可以私下罵罵,但我勇於說出,你可以反駁,不要用什麼法律人這些來說別人,
這在我看來,你就是貼標籤和人身攻擊。
您心理如果不認為贊成死刑就是野蠻,又何需說不會給別人貼標籤?這也不是慈悲吧,這是您比我更文明且懂得禮
貌吧。
對於良民證,我不會再發言,誠如我說,我當初舉手贊成的,就是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的限制,不用再多做限制。
至於大家為什麼贊成,每個人都有不同理由,就像贊成死刑的許多人,也是文明人,只是他們有深受犯罪者所給予的苦痛,所做出的價值選擇吧。
對於您所覺得被我言論侵犯的,還是跟您說聲抱歉。我也不必說什麼大家都是好鄰居這類話來做最後圓場,珍惜您的建議,我也會好好反省改善,能不能當好鄰居,一切緣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