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戀家 於 2013-11-13 10:58 編輯
昨晚據悉,林前主委和其夫人夜晚於物管中心爭論憤怒
因為物管中心將林前主委的聲明書自公告欄撤下
甚至林夫人要求物管中心需列印給至住戶信箱,一戶一份
而此事因由是: 有些委員認為此聲明未經管委會同意公告,怎可隨便公告?況且公佈欄是公告社區事務,怎變成個人宣言?
而林前主委認為,尚未交接前,他仍是主委,有權要求物管公告他的聲明!
最後如何?? 不知 !
但既然林前主委如此看重他的辭職聲明,個人認為需要協助更多釐清! 讓更多人更清楚明白也是一件好事!
5000元的爭議
聲明稿中這一段

個人認為: 林前主委上面紅字那一段的確是有理,為了社區想辦法的付出,盡力奔走,只因程序不符,就這樣被框住,實在太僵化,也抹滅他的用心
但我不是委員,儘管我認同,我也不能說甚麼,畢竟其他委員有其堅持,也必有他的道理,畢竟這是社區,社區也是要有制度有規範的!
所以問題是出在哪呢? 以下這一段


這5000元就只是請土木技師來會勘,走一趟的費用,社區得到的是一張報價單,內容是: 如果要產生會勘的報告需要60720 (A棟電梯及園藝排水處,若還要確認勘驗結果報告總共報價是約68萬(A棟電梯20萬,園藝排水20萬......其它......印象中的報價單)
這也是為何有些委員覺得不可思議的方式,然後可能想到很多的可能,結果就引起無法接受的情緒,然後開始在這個地方爭論不休,當然林前主委也覺得無法接受所謂的程序理由,也找更多的理由去合理化他的作法.......當然彼此都無法接受,於是爭論四起!
接著以下這一段,我個人也無法理解!


F棟前面園藝那個問題,是因為花5000元土木技師走一趟,然後給個估價單,這樣遠雄就同意維修?
如是這樣確認,任何問題只要土木技師走一趟就可以囉?
而A棟電梯誠如林前主委判斷的,就是遠雄施工不當,林前主委也很證實,然後呢? 為何遠雄不願負責?
還是因為林前主委還未去談判? 既然林前主委如此有把握可以談判成功,那為何要先行維修?
可能是5000元的問題,然後許多委員看到那68萬(印象中)的估價單,認為不可思議,就沒有繼續就這問題討論下去,然後就一直在那5000打轉,才衍生出社區的採購辦法內容的爭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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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輕時從事資訊業,都是在中鼎,中興,中技社這些工程顧問公司打轉,他們有些部門的電腦與網路都是我銷售與架設的,但這類公司都是做大型的工程建設
邱先生的姪子在台北市開營造廠,台北市幾乎80%的小學校區一些設施都是他姪子施作的
但社區的電梯和園藝排水問題,我從不會想到去詢問這些人,我只會想到我建築師好朋友,因為他是在蓋房子,也是北大特區建案兩個建案的建築師
他也告訴我,這類的問題去詢問土木技師,是有點奇怪-----另一電梯問題我已提過! 不贅述!
但也許林前主委的經驗背景豐富,當然爾這也是請教專家! 也是無可厚非!
不管如何,很都事情大家集思廣益,也許可以得到更豐富的資訊及更不一樣的效果!
如果可以秉棄情緒上的問題,針對問題上提出給大家更多的探討,這樣林前主委應該更可以得到更多的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