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楝電梯的維修管委會僅憑一紙公文限期修繕,否則費用由汝方負責。結果社區發了柒萬伍仟元(遠雄拒不付款)。亦有人質疑此款項將如何在區權會交代,(這只需向區權會報告至於報告就看智慧了)
各位住戶,近曰可曾留意7-11排煙,遠雄己在施工。據說發包費用大約伍拾萬元,所以該給D棟成員按個讚,人家自力救濟,沒有得到管委會的任何幫助,讓社區省下了這筆工程款。謝謝共享共勉。
這件事我個人的看法是這樣:
1. 社區東西壞了就是要修繕,特別是住戶使用頻繁之處,若有安全疑慮或阻礙住戶日常生活之需就必須盡快處理
2. 未與建商點交的公設,建商是否就有義務維修到底? 此設施是否一開始就壞的還是住戶使用壞的? 須釐清
3. 管委會是19位委員組成, 合議制! 有些人強硬派,有些人委婉派,有些人負面派....不管哪一類都必須尊重接受多數決議
4. 社區是大家的,需大家來參與與討論提供意見,但仍須於管委會表決,一旦表決,好壞須接受,唯一必要的是要遵守規約與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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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個人過去和建商談公設點交與修繕的經驗,談的方式與態度的確是很有關係! 但每個人風格與作法不同,很難說絕對是如何才是一定最好.也無法去要求每個人要照你的方式去做不可! 因為沒有絕對! 總是要TRY!
再則若你是建商老闆,然後你的員工來跟你報告,XX社區的電梯大理石破了壞了,要你負責修繕到底! 你是老闆,你就欣然接受? 還是會如何反應?
或者你是建商的員工窗口,社區給你一張要你負責到底的函文,然後你會直接轉達還是會怎作?
有時候站在另一個角度思考,就會比較容易達到我們想要的目的與得到想要的結果!
或者大家可以思考思考~
戀家 發表於 2013-11-8 11:32 
這件事我個人的看法是這樣:
1. 社區東西壞了就是要修繕,特別是住戶使用頻繁之處,若有安全疑慮或阻礙住戶日 ...
謝謝指教,終究有有心人回復。事有正反,人心千萬,每人都有自我主張。我的想法簡單,東西壞了我一定先找原廠保固,也一定希望能免費修復。最終不可行才會自掏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