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3-11-15 11:48 編輯
個人同意樓上的看法, 抱怨取暖那一篇的文章, 除非發文者具名, 知道是那一位住戶, 並且提出確切的證據證明他所言屬實, 否則這樣的報料內容與黑函無異.
這樣的不具名爆料文, 若真的有很多住戶按照他慫恿的方式去做物管做查詢, 藉由鼓動人海戰術對物管及管委會進行飽合式騷擾攻擊, 萬一翻查資料後發現不是事實, 那可就真的變成不具名人士手中玩弄的一群棋子了, 想回頭找其問到底是怎麼回事都不知道是誰 .....
爆料不是不行, 但是要具名, 舉證, 取得住戶信任.... 要爆料就勇敢一點, 不要怕身份曝光, 當然, 也許其說的真的是事實也不一定, 但是目前看到的狀況下, 我還無法相信這樣的隱名批評文.....
那一篇爆料文阿康站長有與我討論過, 認定是不具名的抱怨文, 所以依規定轉移到抱怨區去了, 當然, 若其爆料的內容有受害者提告並要求警方約談發文者, 站長亦會充份配合檢警提供該帳號當初的申請個資資料, 若是用假電話登入的, 則會提供其登入IP位置供電信警察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