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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10月例會會議紀錄

2013-10-15 18:34 · 樓主
會議記錄請點選連結: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dzTCGG4U6_X3Zwc0taZ1U0eTg/edit?usp=sharing
2013-10-17 08:36 · 2樓
針對幾點內容提出想法及意見供大家討論~~
1.LED照明更換議案..
是否要公告及招標..這個費用並不低....
再者,是否以B1-B4樓層的車道燈來做測試評估,而非單一樓層測試..LED的問題會是壽命....且是持續開啟會最為有效...如果單一樓層,可能常時開啟的部分只有車道,但絕大部分都很少開啟...建議以全面的車道燈來做測試評估~~
目前LED商家眾多,品質良莠不齊...廠品規格及保固條件..要審慎簽訂~~
2.畸零地規畫腳踏車案...
直接請總幹事去巡視....這是否與當初所說的會請專業人事評估,並確認有無違法事項~~是違背的!!
是否應該直接與相關機關單位確認此決議是否確實可實施再進一步作業...而非明知已有違規的可能,卻還是執意執行,若強行規劃,後續若有被裁罰或要求改善時,該誰來負責??

以上意見煩請管委鄰居參考,是否可請總幹事於開會時轉述....
2013-10-17 11:16 · 3樓
LED案在兩年前的第三次區權會中表決不通過,
雖然大家仍未有共識,但節省電費絕對是管委會努力的大方向,
更換LED燈管不一定要社區花大筆錢安裝,也可以是用免費租賃方式進行,
廠商賺社區省下來的電費對分;

對社區比較有意義的是,向市政府申請節能補助,最多可到30萬元,
亦有利於爭取優良社區選拔;

換LED燈可以省多少錢? 風險如何? 潛在問題有哪些?
用講的、用算的當然也能提出一些數據或理論,
但直接在地下停車場試用,會讓大家更有感,
有實際試作經驗,住戶接受度才會高,這三個月也順便省一些電費,
至於公告或招標,就等三個月過去再說,不必急著下結論。


腳踏車一案,第二次區權會就有人提案過,當時尚未表決就被否決了,記錄如下:

提案二
1. 地下室的空間並未充分利用,違規設備佔用交通設施如可違規使用,為何不開放 B1→B4 未使用空間讓機車腳踏車有更多的存放空間,解決住戶的停放問題並可淨化大門口的景觀,追求高品質的住家環境。

表決前住戶提供意見:
1.(B 棟-15) 地下室公共空間為所有權人共同持分依法約定共有,表決事項違法應不列入表決。
不通過。


我想戎總幹事才剛來,對社區各個角落還不太熟悉,去地下停車場仔細瞧瞧也是好事,
要不要開始規劃腳踏車位,就等他觀察完,於下個月管委例會中討論再說了。
2013-10-17 15:42 · 4樓
LED絕對贊成,畢竟這是趨勢,對社區也是正面的,只是提供意見,既然要測試,那就選擇最常使用的區域來觀察會比較有感且測試品質的好壞~~但說真的..三個月應該試不出品質的好壞~~

至於增設腳踏車位案
之前的會議記錄是投票通過的...現在是不通過的??...我搞混了??
狗蛋兄說的,請新來的總幹事多去看看,這完全贊同~~
不過既然是不成立的議案,再持續進行的用意是??
這幾個議案都相同繁鎖...再次感謝管委會的鄰居,辛苦了~~
2013-10-19 03:11 · 5樓
地下停車場各梯廳led感應燈是不是可以先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