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我個人並不反對1個機車位可以停2部機車或是腳踏車之類的
但是如果愈停愈誇張,已經超越自己的機車位停車格停到別人的機車停車位,那就是我所不能忍受的
不知物管還是管委會到底是否有在控管
就連之前也有建議過,社區地下室已有多處停有家X福的手推車這件事
至少已經經過1、2個月有吧!那些屬於別人家的手推車依舊好好的停在我們社區的地下室
今天是沒有把已經停到別人位子的機車停車照片放上來
下次如果還是依舊這樣的情形
那麼就會把誇越別人機車停車格車主機車放上來
希望不管是停2部機車還是腳踏車的車主,自己都能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