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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區權會出席費-公告

2013-10-12 11:11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nicoleshune 於 2014-1-14 08:27 編輯




2013-10-13 17:33 · 2樓
🔧 本帖最後由 sharonT 於 2013-10-13 17:36 編輯


有關領取出席費的公告 規定非親屬不能代領事宜 是經過多數委員表決同意的嗎?

這樣合理嗎? 為什麼可以委託出席 卻不能委託代領出席費呢? 是基於什麼理由?

區區五百元有必要這樣為難住戶嗎?
2013-10-13 22:13 · 3樓
🔧 本帖最後由 a03657 於 2013-10-13 22:16 編輯


有關出席費除由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外,不得由他人代理領取乙案,委員會本基於委託他人代理時須書寫委託書,且委託書難辨是否為本人親簽,容易產生爭議,惟本項出席費發放作業,倘若造成住戶領取之不便與困擾,本人在此致歉,明日將邀相關委員再行討論,比照金融單位代領匯票,禮券制度,兼顧住戶領取之便利與物管發放作業之妥當性.
2013-10-14 00:01 · 4樓
sharonT 發表於 2013-10-13 17:33
有關領取出席費的公告 規定非親屬不能代領事宜 是經過多數委員表決同意的嗎?

這樣合理嗎? 為什麼可以委託 ...


誰告訴你是經過多數委員表決同意的,{:1_765:}
2013-10-14 08:38 · 5樓
🔧 本帖最後由 sharonT 於 2013-10-14 18:29 編輯


a03657 發表於 2013-10-13 22:13
有關出席費除由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外,不得由他人代理領取乙案,委員會本基於委託他人代理時須書寫委託書,且 ...


"委員會本基於委託他人代理時須書寫委託書,且委託書難辨是否為本人親簽,容易產生爭議"

委託書難辨是否為本人親簽 那麼在委託出席時怎麼沒有考慮這個問題呢?????

而且當初委託書也是有蓋委託人的印章的! 為了要府符合多數出席的人數 就便宜行事?

我記得在會場遞交委託書時 物管小姐連看都沒看一眼 就將委託書置於旁邊 很快就將選票等資料給我了!

現在要領出席費就這樣嚴格規定 是何意思? 感覺騙很大!!!

希望管委會在處理事情上 能前後一致! 並且合情合理!
2013-10-14 08:49 · 6樓
ch331144 發表於 2013-10-14 00:01
誰告訴你是經過多數委員表決同意的,


請看清楚 我是用疑問句耶! 也就是認為這項規定 只是少數委員決定的 這樣合理嗎?

希望有些委員們不要擅自做主 很多事都要考慮周全 經過多數委員的共識再公告 不然選那麼多委員做什麼??
2013-11-15 18:00 · 7樓
目前尚未領取的住戶不到40戶
2013-11-17 09:34 · 8樓
對出席費發放方式倘有意見,將提交委會討論
2013-11-17 10:05 · 9樓
yuhding 發表於 2013-11-17 09:34
對出席費發放方式倘有意見,將提交委會討論


我朋友在國外 當初委託我代表出席區權會! 他覺得為什麼可以委託出席卻不能委託代領出席費呢?

現金一萬元以下郵局都可以代領 別的社區也可以代領 玉鼎為何這樣嚴格規定不能代領?

區區五百元 要這樣為難住戶嗎? 一下說要委託人傳真 一下又說要委託人發email 這樣懷疑住戶 是怕住戶領了五百

元私吞了不交給委託人嗎? 真是以小人之心度人? 管委會也管太多了吧? 代領出席費是委託人與被委託人之間的事

管委會這樣規定合理嗎? 那當初要開會前為什麼不直接說明只能代表出席不能代表領錢呢?

五百元有那麼重要嗎? 我倒是覺得選票比五百元更有價值呢! 為何代表出席的委託書看都不看就發選票給被委託人

呢? 要嚴格規定就要前後一致 那麼是否要重驗當初的委託出席單是否有資格代表選舉呢???
2013-11-22 04:22 · 10樓
sharonT 發表於 2013-11-17 10:05
我朋友在國外 當初委託我代表出席區權會! 他覺得為什麼可以委託出席卻不能委託代領出席費呢?

現金一萬元 ...


不要生氣,當天我還記錯時間~週六記成周日,沒去開會,又受人之託......結果損失一千元,到現在還是對朋友不好意思!!!可是她人大量原諒我了!!好險#@$%^^畢竟這是社區基金撥出來的錢,雖可受委託,但要領現金還是謹慎一點好!!!畢竟是大家的錢,有些人還都不繳管理費呢?????社區點交百廢待舉,就請那位朋友自己或親屬親自跑一趟~捐出做公益或飽餐一頓都好呀!!!
2013-11-22 08:23 · 11樓
歐居媽媽 發表於 2013-11-22 04:22
不要生氣,當天我還記錯時間~週六記成周日,沒去開會,又受人之託......結果損失一千元,到現在還是對朋友不 ...


喔! 我只是覺得現在政府都在提倡便民! 但管委會這樣規定是擾民! 我朋友全家都在國外 在台的親屬不是直系親屬

也不能代領阿! 其實也不是在乎那區區五百元! 只是感覺管委會對處理這事未周全! 若能在開會前就公告只能委託出

席不能委託代領出席費 這樣就不會產生任何問題了!
2013-11-22 23:01 · 12樓
sharonT 發表於 2013-11-22 08:23
喔! 我只是覺得現在政府都在提倡便民! 但管委會這樣規定是擾民! 我朋友全家都在國外 在台的親屬不是直系 ...


我知道您的意思了!!請管委會想想怎麼解決吧?
2013-11-24 10:28 · 13樓
歐居媽媽 發表於 2013-11-22 23:01
我知道您的意思了!!請管委會想想怎麼解決吧?


非常謝謝您能了解我的看法! 這件事我問過很多北大社區的朋友! 他們的社區都是可以委託代領出席費的!

真不知玉鼎的委員們為何會對住戶作這樣嚴格的規定! 而且不是事前公告 而是委託出席後才公告不能代領!

很不合常理!
2013-11-24 16:26 · 14樓
歐居媽媽 發表於 2013-11-22 04:22
不要生氣,當天我還記錯時間~週六記成周日,沒去開會,又受人之託......結果損失一千元,到現在還是對朋友不 ...


我想不是錢多寡的問題,我以前住在別的社區領取區權大會的出席費,
規定比我們皇翔玉鼎還要嚴謹,
那時我想才領300元規定一堆,
我做動保志工,救一隻流浪狗的花費是10倍,
但是最後還是依規定區領取,
那個總幹事告訴我:
社區那麼多住戶,凡事嚴謹一點比較有秩序,而且會把糾紛降低,
我想也對,公共事務要靠大家一起來遵守,社區才會進步,

結果在大家努力下,社區榮獲優良社區第一名
2013-11-25 08:31 · 15樓
毛哥 發表於 2013-11-24 16:26
我想不是錢多寡的問題,我以前住在別的社區領取區權大會的出席費,
規定比我們皇翔玉鼎還要嚴謹,
那時我想 ...


社區榮獲優良社區第一名跟這樣嚴格規定應該沒什麼關係吧! 優良社區的評比認定條件沒有這項! 風馬牛不相關的

事不要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