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翡冷翠社區住戶加入愛北大社群網站反映意見彙整資料
一.本社區管委會針對公共設施空間規劃研討決議
基於下述理由:
1.公共設施使用目的如規劃變更,應符合建築法規(使用執照)之原始設計,
並提出變更申請
2.公共設施規劃變更應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始可變更。
3.初始銷售DM均已明載公共設施使用目的及功能。
因此公設仍以建商原規劃項目使用,公共設施開放住戶使用一段時間後,
依據各項需求再行研討規劃調整。
二.住戶意見:機車停車場增設充電車位(同京都的規劃),以利電動車使用,響應環保
答:謝謝住戶提供建議,管委會將反映建商,爭取增設充電車位。
三.住戶意見:圖書館目前尚無書籍,請遠雄提供,竹城千代田的圖書館非常值得參
考(幾千本新書由建商提供並分類擺放)
答:社區閱覽室書籍已於99.10.29日點收,書籍總數共629冊,因目前公設點交
期間,尚未擺設閱覽室書架上。
四.住戶意見:健身房增加重量訓練設備,目前就只有跑步機和腳踏車
答:此項目已列入與建商協商增設項目內
五.住戶意見:撞球桌的位置,個人建議可放在二樓兒童遊戲室出來的那個小廣場,目
前小廣場擺了很大的兩張圓桌,桌球的位置,個人建議可放在韻律教室
韻律教室空間很大桌球桌又是可以收的個人只是覺得類似這種地方亦
可善加利用這樣其他空間就可再有其他用途如二樓的辦公室及B、D 棟
的那兩間交誼廳就可以考慮KTV,琴房..等等
答:1.兒童遊戲室前休息區設置沙發桌椅是提供家長照顧孩童休息位置,如將該
處移開設置撞球桌,將影響住戶使用之權益。
2.二樓VIP廣場迴廊設置兩張圓桌屬空間裝飾規劃,住戶至VIP櫃檯必經之
處,如設置桌球設施,恐將影響人員走動,且該處僅設置玻璃帷幕欄杆,
安全上有疑慮。
六.住戶意見:爭取其他的設置如(桌球/撞球/KTV)。二樓預備當辦公室的地方.就
可以擺設桌球/撞球.一樓大廳遙對管理吧台空曠的地方也可以擺設桌
球/撞球.甚至一樓交誼廳有2個.其中一個可以改成電影室或ktv室—
這些地方都是遠雄告訴我的.這樣或許可以說.遠雄應該有預做之打算
但管委會不提出要求.遠雄當然不需做.
答:1.經與VIP設備設施工程建商查詢二樓辦公室之實際用途,初始規劃可彈性
調整為桌、撞球室,社區可向建商建議增設設施。
2.一樓大廳屬社區迎賓門面,如設置擺設桌球/撞球設施,恐將嚴重影響社區
大廳整體美觀及使用時產生噪音。
3.A、D棟一樓設有交誼廳.內部裝飾優雅,可接待住戶貴賓,因空間及高度
限制,無法安裝投影設備,如需調整為KTV,已變更其原使用目的,因屬社
區住戶共同使用區域需經區權會決議後再調整改變。
七.住戶意見:貼上彩色膠帶的地方.應限期修護這些公設驗收後已經等很久了.一直
沒修復.如果是自己的家裡.您會允許他一直爛在那裏嗎???若管委會一再置
之不理本社區有無閒閒的法律人.推舉他寫寫存證信函或提起民事訴訟反正
不用花費多少錢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條中雖沒有列
入處罰的部份但不是無法可管的.管理委員會是在區權會中由住戶選舉產生
的..而其擔任不違背其本意..所以其是受全體住戶同委任執行公寓大廈管理
條例第三十六條等十三項之職務..若不確實執行則有負全體任戶之委任..故
有受民法第十節之約束(請參考民法第十節之各條款規定)...這個是很多人
不知道的....總是認為無給職不用負任何責任.其實這個是大錯特錯的.先感
謝副主委的回覆!這將會是一個很好的溝通開始!
答:本社區管委會針對公共設備設施清點檢測驗收作業流程決議說明:
1.廠商遴選:本社區公共區域設備設施清點檢驗移交作業,經遴選多家設備設檢
驗廠商提報,並經管委會多次會議中研討決議,委任太古華電實業
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本社區公共區域設備設施清點檢驗作業。
2.檢驗程序:區分一次初勘、三次履勘(覆驗)、二次協商會議等程序實施。
3.檢測日期:已於99年8月23日於社區大廳公佈
初勘:已於99年09月05日、09月06日檢測
第一次履勘:已於99年10月25、26日
依據99年10月25~29日第一次履勘改善情形,擇期與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
有限公司洽商財務移交及改善公共設施事宜。
第二次履勘:預訂99年11月22日
第三次履勘:預訂99年12月6日
第一次協商會議:預訂99年12月20日
第二次協商會議:預訂100年1月10日
結案會議:預訂100年1月18日
八.住戶意見:對於大型且專業的公設驗收部分,管委會邀請專業的團隊來協助並指導
這點確實可以獲得住戶的認同及感謝!對於公共空間的改造 我想副主委應該誤
會大家的意思了! 大家僅是對現有的規劃空間有些意見 舉例如下:
1.中央迴廊兩側的兩間禮賓沙龍其功能是否與圖書室有重覆設置的感覺,是否可以
修改其中一間的用途.......
2.二樓兒童遊戲間的遊樂設施有住戶反應,部分設施金屬部份包覆性不足,可能導
致兒童遊戲時受傷.....
答:1.A、D棟一樓設有交誼廳.內部裝飾優雅,可接帶住戶貴賓,因空間及高度
限制,無法安裝投影設備,如需調整為KTV,已變更其原使用目的,因屬社
區住戶共同使用區域需經區全會決議後再調整改變。
2.經第一次缺失履勘後,本項缺失已安裝相關軟性塑膠材質改善。
九.管委會可否抽空至遠雄其他社區去了解各遠雄社區的管委會爭取了哪些原先沒
有規劃的設施或修改了哪些有嚴重瑕疵的設施,例如隔壁的"紫京城",向遠雄爭
取的設施或修改了很多使用後感覺有危險的設施...
答:針對維護本社區住戶之權益及住戶建議增設項目,經研討確定項目共計有68項
與遠雄人壽洽談。
十.請主委與副主委切勿畫地自限,受此制約.而應該尋求白紙黑字中間的轉圜空間
別忘了我們手上有另一張王牌,亦即樓下家樂福車道與哈佛打通,決定權亦掌握
在住戶手中。
答:第一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表決通過,已暫時同意遠雄大學哈彿社區與本社區
地下商場聯通;住戶管理規約第五條第十二項:為十、為促進社區繁榮,擴大商業使
用性,暫時同意起造人可促使本社區地下一層商場及地下二層與「樹林市大學
段二小段90地號」預留之連通道供兩區商場車輛通行之用,於連通後不得妨礙
通行,若執行上如有窒礙難行之處,管委會可提出異議修訂之;九。
十一.管委會可否抽空至遠雄其他社區去了解各遠雄社區的管委會爭取了哪些原先沒
有規劃的設施或修改了哪些有嚴重瑕疵的設施,我也認為管委會應該可以更積
極一點..目前翡冷翠的空間利用效率真是有待檢討..日候選管委應該可以規定
一定比例需以實際入住本社區為主這樣日夜相處才知道這個環境需要的是什麼
答:針對維護本社區住戶之權益及住戶建議增設項目,經研討確定
項目共計有68項與遠雄人壽洽談
十二.翡冷翠應該算是學勤路上指標性建案,多聽住戶們心聲,才能做正確判斷,有
廣大的住戶們當支援的後盾,管委會應該可以積極與遠雄協商公設改善問題。
更何況,翡冷翠臥虎藏龍,各領域的專才都有,要集結大家力量與整合專業,
應該不難。當然,也不希望我們管委會,只是"以管窺天",建議多詢問並觀摩
遠雄其他社區經驗,一定能為本社區爭取最好權益。(已經有前車之鑑,還不引
以為戒,豈非怪哉?!)再來,管委會做決定,也不要做狀況外的首例,例如,額
外收取清潔費問題,這將會引起另一波更高反彈,甚至有被告可能(其他遠雄三
峽建案都沒那樣執行過,搞不好也創下北大特區首例或特例)。雖然管委會大家
都是無給職的參與,但是,沒有管委們熱情的參與,我擔心管委會將形同"虛設
"。管委會加油!!
答:社區管理委員會召開十一次會議,會議中各委員均以社區共同之權益為考量研
討設定各項決議,而各項會議均採公開方式,非常歡迎所有住戶列席,且每次
會議決議事項及會議紀錄,均公開張貼於公告欄及社區數位平台網站上,供住
戶參考配合,希望住戶協助提供管委會寶貴意見。
十三.後陽台的部份如果可以統一處理是最好,昨天搬進去後發現..雨下這麼大,後陽
台全濕了, 也不可能晾衣服..不知何時才能有回音呢? 不然就要自行解決了..
不知已入住的鄰居們都怎麼處理後陽台呢??
答:1.住家後陽台熱水器排氣管向外延伸處的格柵欄位置,如因風雨影響,需安裝
鋁窗或遮蔽物件,請配合與格柵欄同色澤之材質,詳細規格、廠商可向管理
中心查詢。
2.住家後陽台加裝鋁窗方式:安裝鋁窗,位置應於欄杆內側,窗框與百葉柵欄
顏色一致,玻璃為透明無色10樓以下裝置裝逃生緩降機戶,應裝可左右開
之窗戶,以免影響機具使用,詳細規格、廠商可向管理中心查詢。
十四.管委會若是還沒跟遠雄溝通前.就先有不想爭取哪些設備的心態那豈不是未戰
先降若管委會已充斥這種息事寧人的心態就更是徒增管委會與遠雄之間有啥利
益的傳言罷了
答:針對維護本社區住戶之權益及住戶建議增設項目,經研討確定項目共計有68
項與遠雄人壽洽談。
十五.管委會是否應於與遠雄溝通談判前,先召開一次臨時住戶會議,讓住戶知道管委
會跟遠雄將爭取些什麼(抓大),以及預備放棄些什麼(放小),簡單的說,管委會
也不需背負沉重的壓力,因為這是大家的事!順道一提,大家對於地下停車場的
規劃是否滿意,個人認為哈佛家樂福賣場的停車位都遠優於本社區的"大車位"!
很多問題都可以討論溝通的!
答:歡迎住戶參與各項管委會會議。
以上文章轉貼 總幹事 遠雄翡冷翠社區住戶加入愛北大社群網站反映意見彙整資料(已被版主列為違規文章,故轉貼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