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高委員~支持您!!告他們吧!!

2010-11-17 10:33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a500281 於 2011-6-21 21:50 編輯


🔧 本文章最後由 挖櫃ㄟ 於 2010-11-17 13:12 編輯


高委員您好~
我不認識您~您住哪棟都不知道..
但是為您小蝦米力抗大鯨魚精神感動~
您說保留法律追溯權~
有人打開別人的信箱拿走別人的東西~
還有人大啦啦的用公佈欄誣指出納委員包工程
我不知道您何必姑息這種XX
如果依照晉慧帝和挺直腰桿X說法建議案就是包工程
那些東西實際發包~胡亂簽約~任意換東廠算啥?
所謂公佈欄~只限那群不敢站出來面對住戶的閹黨"公公"們使用是吧?
2010-11-17 12:37 · 2樓
支持+1
支持+1
支持+1
2010-11-17 12:44 · 3樓
回覆 南仔 的文章

我也支持,若是要發動募款來聘請律師
我一定會參與的!
2010-11-17 18:52 · 4樓
支持
支持
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
2010-11-17 20:45 · 5樓
回覆 小王子 的文章

???您指的是那件事????{:4_144:}
2010-11-17 22:03 · 6樓
回覆 小矮人 的文章

疑?俺搞錯事件了嗎?

俺說的是那晚B棟的幾位住戶在樓下梯聽發生的事ㄚ!就是警衛擅開住戶信箱取物的那回事兒~{:7_339:}
2010-11-17 22:52 · 7樓
小王子,這回您狀況外了....
是要支持高委員提告妨害名譽及誹謗啦{:4_137:}
在這裡喊喊沒用啊,誰呼喚一下高委員
我們都支持她
2010-11-17 23:47 · 8樓
回覆 挖櫃ㄟ 的文章

Hi,
我覺得您很熱情與能力,您要不要出來選委員,我住在您家樓下,我們需要理性、能溝通、還要具備幽默感的人當委員,當大家都怒氣沖沖的時候,需要有人看到重點、緩和氣氛的。
2010-11-18 14:34 · 9樓
回覆 小王子 的文章

您回錯主題了吧!{:4_87:}
這個裡是支持高委員的地方呢!{:4_131:}
2010-11-18 18:21 · 10樓
回覆 ellie 的文章

金拍謝~

俺表錯情了~{:7_442:}
2010-11-18 21:24 · 11樓
我補充一下~
如果高委員提告那群XX
我不才斗膽認捐NT$1500私房錢當律師費
希望能收拋磚引玉之效
也請住戶注意一下:
對主委或其夥伴因個人發出公告衍生之毀謗或公然侮辱官司
注意其不得使用社區經費雇用律師
----------------------------------
咦!公告不見了!!
我用記憶列一下大人說明的時間表
10月08日(五)委員開會
10月14日(四)總幹事提議請律師
10月18日(一)B棟連署請律師
10月21日(四)官威粉大的簽約聘律師
各位住戶
我們來看看
從有人建議~到簽約~只花了7天
誠如公告所言~沒有人有意見~或無人反對?
還是就算想反對都來不及?
某人說大家都無給職粉忙~你的神奇線上簽呈就跑完了?各簽核人核決權限有紀錄嗎?
有比價嗎?訪價或討論適任與否嗎?
如果真如否某人說的律師以前就有~一定要有才能開會
那1008委員會都不記得要討論嗎?還說很會做管委會?
如果芝麻蒜皮不重要~那事後又一直要請律師跟在身邊幹啥?
小弟不才~任職上市公司營業部法務人員及採購部高級專員多年
本公司資本額8億多~全省員工近三千餘人~年營收超過250億
都沒看過這樣有效率的~
扣除星期六日~您在需求發生五天內完成所有委員徵詢
完成比價~確認律師適任~還簽好約
說真的~這種效率只當主委委屈了
您該從政救民于水火之中低啊!青天大老爺!!
還是早就"有備無患ㄋ"?









2010-11-18 23:56 · 12樓
🔧 本帖最後由 小王子 於 2012-6-11 19:01 編輯


🔧 本文章最後由 小王子 於 2010-11-18 23:57 編輯


回覆 挖櫃ㄟ 的文章

挖櫃ㄟ大~~~

請受俺一拜!俺今終於大悟,幹啥子俺待的公司資本額從未超過2億元了!{:7_361:}

俺的推拖拉,和您論述的快狠準,真的是XX比雞腿ㄚ~


哈!{:7_522:}
2010-11-19 05:09 · 13樓
{:5_260:}受我一敗
2010-11-19 05:40 · 14樓
回覆 挖櫃ㄟ 的文章

再拜!{:6_314:}
2010-11-19 06:06 · 15樓
回覆 挖櫃ㄟ 的文章



2010-11-21 00:19 · 16樓
回覆 a500281 的文章

會議名稱 第四屆第二次管理委員會會議 會議地點 四季會館E棟會議室
會議時間 99年4月16日20時00分
主  席 鄧紹文 記  錄 助理秘書: 黃慧貞
出 席 人 員(委員) (單位) 列 席 人 員 (住戶)
鄧紹文 黃美麗 吳清美代 總 幹 事 E6-3F 莊淨貽 A2-6F 莊育菁
饒賴龍 陳景倫代 高憶萱 溫洲銀 E5-3F 黃玲兒 A2-6F 林宜德
林士堯代 段玉玲代 黃惠恆 三盈保全 E6-9F 翁佳惠
陳曉葳代 林民程 陳銹陵代 簡立明 E5-2F 張惠英
葉仲誠 戴凌蒂 E6-2F 謝慧瑛
主席報告: 管理委員會委員人數應有19位,現任16位,缺額3位,
本次會議出席人數共 位(含代理出席),已達半數10位(含)以上,宣佈開會。



第三案
(案由) 社區常年法律顧問(遠景法律事務所)99年8月31日合約期滿 是否續聘
(說明) 1.小孩壓傷事件 社區支付 88000元律師出席費+保單約定自負額2500元
2.未儘告知之義務 - 導致社區修改規約無法順利完成報備
第一輪表決: a.續聘 0 票 b.不續聘 12 票 (決議): ■不續聘
第二輪表決: a.另聘 0 票 b.不聘 11 票 (決議): ■不聘決議說明 : 社區已經運作進入第3年,基本經驗的傳承 相關規約 法律問題
均可透過總幹事發文相關主管機關請求解釋、說明 更具公信力
2010-11-21 00:34 · 17樓
回覆 阿元 的文章

這屆委員會今年4月時 以11票決定不再請社區律師
現在主委以開區權會為由 緊急須要請律師
難到當初決議時就決定以後不再開區權會了?

當初委員會決議〞均可透過總幹事發文相關主管機關請求解釋、說明 更具公信力
為由
所以決議不再需要請律師
現再又緊急需要

當初主導這項議題的人現再又緊急需要

現在的轉變還真大...
2010-11-26 11:43 · 18樓
阿元 發表於 2010-11-21 00:34
回覆 阿元 的文章

這屆委員會今年4月時 以11票決定不再請社區律師


哈哈 我笑了 99/8/30和律師的約到期

一個月之後 又自己偷偷跑去找律師簽約{:4_87:}

還叫大家幫他背書

唉 還能說什麼勒 {:4_155:}

2010-11-26 11:49 · 19樓
東北季風 發表於 2010-11-17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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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6號委員會開會 當時是楊芷安當主委 會議中提及第四屆區權會會議執行前討論

當天決議是 由高憶萱委員協助設備委員再與廠商詢價

當天會議記錄上 他鄧紹文明明就在場 卻還到處放話說高委員包社區的工程{:4_147:}

並有人在社區公告上寫高委員包社區的工程 {:4_155:}

真的是鬼扯一堆{:4_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