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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名稱 第四屆第二次管理委員會會議 會議地點 四季會館E棟會議室
會議時間 99年4月16日20時00分
主 席 鄧紹文 記 錄 助理秘書: 黃慧貞
出 席 人 員(委員) (單位) 列 席 人 員 (住戶)
鄧紹文 黃美麗 吳清美代 總 幹 事 E6-3F 莊淨貽 A2-6F 莊育菁
饒賴龍 陳景倫代 高憶萱 溫洲銀 E5-3F 黃玲兒 A2-6F 林宜德
林士堯代 段玉玲代 黃惠恆 三盈保全 E6-9F 翁佳惠
陳曉葳代 林民程 陳銹陵代 簡立明 E5-2F 張惠英
葉仲誠 戴凌蒂 E6-2F 謝慧瑛
主席報告: 管理委員會委員人數應有19位,現任16位,缺額3位,
本次會議出席人數共 位(含代理出席),已達半數10位(含)以上,宣佈開會。
第三案
(案由) 社區常年法律顧問(遠景法律事務所)99年8月31日合約期滿 是否續聘
(說明) 1.小孩壓傷事件 社區支付 88000元律師出席費+保單約定自負額2500元
2.未儘告知之義務 - 導致社區修改規約無法順利完成報備
第一輪表決: a.續聘 0 票 b.不續聘 12 票 (決議): ■不續聘
第二輪表決: a.另聘 0 票 b.不聘 11 票 (決議): ■不聘決議說明 :
社區已經運作進入第3年,基本經驗的傳承 相關規約 法律問題
均可透過總幹事發文相關主管機關請求解釋、說明 更具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