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擔任委員這段時間,發現社區住戶對於雜物擺放並無共識,依法無論是地下室,自有車位,電梯家門口梯間都是不能擺放雜物的,但現況大家應該都知道,管委會常接或住戶檢舉,有人把腳踏車放在哪了,誰違規放雜物在哪了,管委會一勸告該住戶,答案不出幾個,我又沒影響到別人,或是其他人也是這樣,管理人員真是兩難.
我的感覺是每個人都認為自己一點點違規而已,但累積起來是很可怕的,或許這也反映在房價上,無論如何想知道大家對此件事情的態度跟看法,區權會要到了希望能留給下一屆一個執法標準.
要不要多一個選項, 全部都應清除,要放東西放自己家
這樣比較快^^
機械車位上,及其週邊皆不應該放置雜物,以免誤觸感應開關,會死人的。
第6選項根本不用問,那是消防法,一定要清除的. 還有同意樓上說的,會影響別人安全的,根本就要清除.
容容 發表於 2013-10-16 21:51 
第6選項根本不用問,那是消防法,一定要清除的. 還有同意樓上說的,會影響別人安全的,根本就要清除. ...
要顧慮社區合諧,又要遵守法令,社區管委會沒有公權力針對雜物最多就是移置保管,希望區權會大家能達成共識,有時候看到停車場一堆櫃子覺得真的有點誇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