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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球場少得可憐 四汴頭做半套

2013-10-06 22:36 · 樓主
記者陳雨鑫/板橋報導
想打網球得往台北跑?板橋廖姓市民向本報投訴,新北市提供球類運動場所失衡,轄內所見都是棒壘球或籃球場,但網球場卻少得可憐,3年前向市府拜託建設網球場,時至今日竟然只建半套。 有市民投訴,新北市提供球類運動場所失衡,轄內所見都是棒壘球或籃球場,但網球場卻少得可憐。

廖姓市民說,光板橋就有3萬多名網球愛好者,市府卻忽略網球愛好者的場地需求,從中和、永和、板橋到土城,棒球場、籃球場及溜冰場一堆,網球場卻少得可憐,且都在河濱、交通不便。 他說,從他家出發要去打網球,反而要跑到台北市去打;3年前他曾向市府反映,希望建設網球場,經過一年多的時間,市府終於允諾在大漢溪右岸高鐵橋旁增設2座網球場。

但今年9月中旬驗收開幕後,他和友人到了現場看了當場傻眼,因為預定的網球場地改到四汴頭河岸設置,原定2座球場縮水只剩下1座,根本無法輪流打,而且「該地只有球場,沒有椅子、廁所等相關設施」。 廖姓市民說,反觀台北市面積雖小,萬華等地至少有30座設施完善的免費網球場,新北市府對市民的需求簡直是敷衍。

根據體育處統計,新北市只有10處免費網球場地,分別是三峽鳶山簡易運動場、泰山體育館、大新店網球村等共17座球場,相較於籃球場至少66處、棒球場16處、溜冰場43處,網球場地顯然相對設置不平均。 新北市高灘地工程管理處長諶錫輝表示,河濱公園內所有的體育設施都是受到防洪安全的限制,因此無法建設棚子、椅子、廁所等,為的是撤離時的方便。 至於從2座減縮成1座,主要是經費不足,但未來將盡其所能滿足所有民眾的需求。

原文網址: 網球場少得可憐 四汴頭做半套 | 好房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49943043687.html

三峽人真幸福{:4_209:}
2013-10-06 22:50 · 2樓
大部份各城鎮經建會沒編預算給免費的網球場使用,都是給各網球委員會管理,所以網球場的夜間燈光費,網球網破了、外圍防護網破了修補、推水器、球場清潔費一年五萬,等等都沒編,說好聽是免費,光一年的電費就超過八萬元了,只贊助籃球場晚上的燈光費,超不平等的,光一年的球場維護基本開銷就13萬左右,不然馬上就變廢虛了
2013-10-07 01:00 · 3樓
現在大家都提倡網球運動!不知台北大學網球場卻關起來不讓北大愛好網球運動人士來打網球!關起來養蚊子!搖頭.無言!到底學校在想什麼?可請大家討論一下
2013-10-07 02:01 · 4樓
145 發表於 2013-10-7 01:00
現在大家都提倡網球運動!不知台北大學網球場卻關起來不讓北大愛好網球運動人士來打網球!關起來養蚊子!搖頭. ...


依學校規定申請付費使用也不行嗎?
2013-10-07 09:36 · 5樓
請號召登記愛打網球的北大特區朋友,大家集體向台北大學爭取固定場地和時間
2013-10-07 10:18 · 6樓
何網球 發表於 2013-10-7 09:36
請號召登記愛打網球的北大特區朋友,大家集體向台北大學爭取固定場地和時間 ...


爭取固定場地和時間

大大是該校學生嗎?
2013-10-07 10:46 · 7樓
學校應該開放一個時間可以讓大家打球, 使用者付費ok
2013-10-07 11:47 · 8樓
🔧 本帖最後由 阿煒 於 2013-10-7 11:48 編輯


http://www.ntpu.edu.tw/laws/law_more.php?dep=18&id=1351

國立臺北大學借用場地收費標準及管理單位
2013-10-07 11:50 · 9樓
阿煒 發表於 2013-10-7 11:47
http://www.ntpu.edu.tw/laws/law_more.php?dep=18&id=1351

國立臺北大學借用場地收費標準及管理單位 ...


對嘛,本來就有遊戲規則
2013-10-07 12:54 · 10樓
真是打臉了!與其在此憤憤不平,何不先上台北大學網站看看,或是播個電話也可!
2013-10-07 15:41 · 11樓
樹林有個紅土網球場
2013-10-07 17:26 · 12樓
這是很好的運動!是要提昌!我們是一群愛好網球運動人士!早上5點到七點半到台北大學打網球!現在校方卻把門鎖起來!不讓北大社區芳鄰進來做運動打球????無言
2013-10-13 02:09 · 13樓
一)類別說明
  第一類:校外營利單位借用。
  第二類:校外非營利單位借用。
  第三類:本校各單位與校外單位合辦有補助費用之活動。
  第四類:本校校內各單位未接受補助及不收費之活動。
(二)本校教學及行政單位辦理公務使用時,免予收費;但各單位借用闈場及育樂館,應按收費標準編列場地維護費用。
(三)如係本校協助辦理之活動(須附活動行程表)、學生活動應附活動報告、社團活動由學務處每學期開學前統籌借用時段。
(四)管理人員若因本校教學及行政單位爲公務使用,其超過上班時數之加班費,由借用單位支付。
(五)校外單位借用或本校單位非因公務使用借用,需另支付管理服務費:
  1.第1時段(上午):1000元。
  2.第2時段(下午):1000元。
  3.第3時段(晚上):1500元。

「個人」去打球的話,不是營利單位也不是非營利單位,所以應該是免費的沒錯,因為有其它個人要加入對抽球,怎麼可能叫他們離開,因為又沒付錢,所以是免費的沒錯
2013-10-13 10:52 · 14樓
網球達達 發表於 2013-10-13 02:09
一)類別說明
  第一類:校外營利單位借用。
  第二類:校外非營利單位借用。


不用錢的好康最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