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andy826 於 2010-11-15 18:10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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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先在ibeta看到他人說要以哈佛宴會廳做為策進會場地->上官網問管委1. 是否有經過決議? 2. 是否有收費? 3. 開放給非住戶使用, 配套?!開放動線?!人員管理?!
至少該經過表決同意吧? 收費到也不是小家子氣, 而是最早第一屆主委開先例租借來辦新居落成, 當時就開了先例. 此次雖在管委同意下出借, 但延伸的問題就是以後是否只要管委說了算, 場地就是可以被任意使用?
當天有住戶看到當天公告的會議記錄, 在10/22那時已經表決同意出借. -> 管委屬住戶代表, 決議當然有效, 所以問題比較大的剩動線&管理問題
物管&管委沒人回覆, 但隔沒多久有公告當晚要禁用宴會廳那一側的公設. 本以為事以至此, 剩下的大概是我們是否同意授權管委執行問題, 在於住戶累積不滿, 或可罷免或下屆選舉自行判斷人選. 期間我challenge策進會應該協同管委&物管做好人員進出&動線等管理, 比如換証/憑邀請函進入等(其實對於管委&物管處理此事也是甚感不妥), 對方發言人也說會採納此建議.
沒幾天, 又突然宣佈要改在里民活動中心, 然後呢, 有自掃門前雪的說法; 有自稱哈佛的居民酸因為少數人反對就被否決. 我提出既使是被否決, 也是管委決定的不是嗎? 管委既然可以代表同意, 也可以代表不同意, 難道真的因為少數人意見就可以採信? 他們沒有自我判斷的能力嗎?
聽說當天, 因為朱先生有來, 還有警力進駐. 且壓根變成各候選人政見發表會. 我不知道為何還有人認為當天的活動是有意義的?! 一定得在社區裡面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