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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約修改建議

2010-11-13 23:54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a500281 於 2011-3-18 17:15 編輯


我今天再次努力的看了一下規約,認仍有許多該修正的地方,我會著手就我的意見先做一修正草案
也請住戶若有修正意見的,歡迎提出討論,俾綜整之
2010-11-17 11:53 · 2樓
a500281 發表於 2010-11-13 23:54
我今天再次努力的看了一下規約,認仍有許多該修正的地方,我會著手就我的意見先做一修正草案
也請住戶若有 ...


1-管委會會議紀錄規約現在還是十五日內公佈嗎?
若是建議管委會每次例行會議內容.建議在5日內公佈於公佈欄及網社.
因為開會當日都是電腦現場記錄.5日內經相關委員審核確認不知會不會有困難.15日內真的有點久.
2-管委會應於開會前7日將議提(詳細)議程公佈.讓住戶清楚了解社區議題事務.將有助於住戶的參與及彼此的互動.
3-管委會會議時針對無法出席的委員代理問題.應限一位委員可以代理未出席的委員人數或不予代理等.
應該可以避免少數決定多數的決議.

其實以上3點前幾屆就有提過了.不知道規約後來有沒有改.
大家集思廣益相信會有一套對我們四季有幫助的規約的.
完整適用的制度透明化的網訊真的很重要.
以上小小建議{:4_186:}

2010-11-30 15:22 · 3樓
回覆 a500281 的文章

不好意思,現在才發現您開了這個主題
我有 2個意見
一則寫在: 可惡!有人亂丟垃圾
一則寫在:區權會已定在12/12日,你想討論什麼中
2010-11-30 17:47 · 4樓
這是網友分享的春城大砌規約~寫的滿仔細的,可以參考一下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board_show.php?cid=254&fno=491

另外~
我建議增設由住戶直接罷免主委的方式
現在只能由管委會罷免主委,或透過該棟住戶一半以上罷免其委員職務
但是同棟住戶多半容易修杜a丟,礙於情面比較不願意做壞人

其實對於罷免委員的門檻我也覺得很高
得票多半才10多票,有的甚至個位數
罷免卻需要40-50戶同意
有點不成比例{:4_176:}

不知道這個罷免門檻有沒有的商量
2010-11-30 17:51 · 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樹仔 於 2010-11-30 17:59 編輯


規約明訂:
*"公佈委員當選人的消極資格查證結果"時間點
需於上任前多久公佈,如果是遞補上來,也需於上任前公佈

*委員辭職,需要以書面請辭,並填具日期

*如遇委員辭職&缺額,需於幾日內公告,並於幾日內完成補選&公告(並公告其消極資格查證結果)

2010-11-30 17:53 · 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樹仔 於 2010-11-30 18:04 編輯


區權會委員選舉後當場決定委員遞補順序並列入會議記錄
如果同票數就當場抽籤決定順序
如有放棄委員資格,須有書面證明
2010-12-01 08:47 · 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弱弱棋士 於 2010-12-1 08:47 編輯


回覆 樹仔 的文章

我覺得樹仔大大這個建議很正確,有書面資料記錄,才不會發生了其實應該輪到某位委員後補,結果成了各說各話的局面了。像今年就有某棟,從名單上來看應該是輪到某位委員A,結果竟然跳過他,後補了另一位B。總幹事的說法是他有打電話詢問,A住戶表明無意願,才改後補B;但A的說法是,從來沒有人徵詢過他的意見,就直接後補B了。不過話又說回來,怎麼今年這類的事特別多?是因為今年升格為直轄市的關係嗎?
2010-12-02 20:46 · 8樓
弱弱棋士 發表於 2010-12-1 08:47
回覆 樹仔 的文章

我覺得樹仔大大這個建議很正確,有書面資料記錄,才不會發生了其實應該輪到某位委員後補 ...


對對對 有書面資料 避免日後有爭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