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愛壯丁 發表於 2013-8-27 23:01 
可以告知一下舉發的管道嗎??
可以把拍到的照片加入附件,
寄到新北市警察局長信箱 [email]police@ntpd.gov.tw[/email] (可用一般電子郵件信箱寄送)
或是新北市市長信箱
http://talk.tpc.gov.tw/indexEmail-1.jsp (須一個一個選項慢慢填)
注意事項:
1. 按照規定,要附真實姓名、電話和地址,協助查證;但是誰都不想惹麻煩上身,尤其特區內有許多富有正義感的女性同胞,為了避免麻煩,範本才會以匿名檢舉;如果檢舉事實明確者,即使是匿名,警察不能不予舉發。
2. 要清楚描述拍照時的地點(路段、門牌號碼)、日期(年、月、日)、時間(時、分)
3. 拍機車違規停車,除了從正後方拍一張清楚的車牌號碼以外,再走遠一點,把整個人行道連機車拍進去,證明的確妨礙行人通行;或是連紅線、公車專用停車格也要一起拍進去。
4. 拍汽車違規停車,前面一張,車號以外,
要拍清楚駕駛座沒人,證明他不是臨時停車;後面一張,最好把車號連違規事實(
紅線、公車站牌、公車停車格)一起拍進去。
5. 照片檔案要保留原始格式,不要修改大小,以確保拍攝日期、時間正確
6. 保護自身安全最重要,如果仲介、店家老闆、員工,在附近聊天、顧車,就不要白目地硬拍。太多台車違規,也可以打1999報案,強調出入口被堵住、無法會車、行人危險等,請報案櫃台盡快處理。不要在特定時段出現,保持神出鬼沒,最好離自家社區近,有事隨時逃回家或者請保全保護妳。
7. 送貨的、宅配或是郵差的車不要拍, 他的時間比妳還緊湊,送完貨沒事就會開走,不會占用太多時間;若你真的舉發他,小心你的MOMO購物或者PCHOME永遠不再送貨來。
以下連結是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所寫的注意事項,圖文並茂,可供參考
http://td.tcpd.gov.tw/ct.asp?xIt ... =7556&mp=108191
範本
您好:
新北市樹林區大有路120號前的路邊紅線禁止臨停區,常有汽機車隨意停放,造成往來汽機車的危險,請加強取締,謝謝!
一、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時間及違規事實內容:
樹林區大有路120號前,民國102年08月28日、18點30分紅線違規停車。
二、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
AB-1234 賓士 黑色 小客車
三、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
人妻愛壯丁、新北市樹林區學勤路593號、電話號碼09XX-XXX-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