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透,既然藝術大道上社區間開放公間警察無法可管,那大家不都可以把機車汽車停放在那,還可以恣意奔馳,只要臉皮夠厚聽不見看不到勸導,沒撞到人。難到真的警察杯杯一句無法可罰,行人生命安全和住戶的權益就可忽視?還說什麼名街咧〜公權力又無法執行,叫警察也是白搭,白繳稅了。
北大各社區機車道出口設計多數在人行道開放空間旁
某些人為了避免行駛到路口迴轉,常會直接在人行道上行駛,方向多數是因為要從社區左轉到其他道路
我也常騎機車,我寧願右轉繞一大圈,我也不曾在人行道上行駛
都已經是騎機動車輛,也比走路快很多,有差這一點時間一點路程嗎?
拜託各位馬路寶貝,不要騎車還要被人咒罵,損陰德的行為少做
人在做天在看!
但有太多人貪圖自己方便勸造成其他人不便,除藝術大道,各社區行人道退縮不也是?!警察一句無法可管,交通局工務局互推皮球,我們又能如何,只能從心底詛咒這群自私的人與商家
自律!
北大生活圈有許多長者與幼童,機車族如果不自律,肇事機率相當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