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我家這棟一樓大門被用雨傘從外面擋住,
無法進出,
原本以為是大門故障,
結果疑似某一位不同棟住戶表示(依我理解意思大概如下):
因為今年風呂地下室變更設計,
以致她無法從自家電梯抵達B2車位,
變成每天要走車道去牽車,
她表示自己有產權卻無法順利到達,跟相關單位反映結果不如她預期,
因此她要讓我們大家都感受到她的憤怒,
不讓整棟住戶進出 !!!
因此她不只用傘擋住我們這棟,別棟她似乎也擋著,
並站在門邊不准我們碰門,只一直叫我們去問物管中心。
我不是清楚了解她到底跟管委會有什麼問題,
不過,這樣不分對象妨礙他人進出家門,
是否能有助於她解決問題?亦或引來無謂紛爭,模糊焦點?
溝通過程中,她不斷表示:我們只是被阻擋5分鐘就很生氣,
她是每天都要走車道,@#%$$^......,所以她要讓我們感受一下!
溝通約莫10分鐘後,
問她:我們感受到自己家不能回的不便了,然後呢?
你希望我們做什麼?難不成一人一信給主委???
那位住戶沒有回答我,就這樣,隨著物管中心的小姐安撫她去物管中心了。
那位物管中心小姐真的辛苦了,住戶百百款,問題千千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