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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週日召開第二次區權大會)

2013-08-19 18:09 · 樓主
由於第一次區權會人數太少,無法達到法定人數,
所以本週日將召開第二次臨時區權會,
目前在電梯裡開始登記統計參與人數,
希望大家配合一下,勾選一下參與意願吧!!

目前我住的這棟,
進行勾選的人好少,
這樣物管電話要打到什麼時候啊....
太費時了,所以大家配合一下吧...
難不成要放一隻筆在電梯裡,方便登記嗎~~

呵...那欣欣瓦斯的也沒放筆啊!!
主委普渡那一天也有宣導不是嗎?
大家快點填單子喔!!

不知道其他棟的鄰居們,填單參與意願高不高...
若還是很低,還要開嗎?
人去了,人數又不到,真的很慘啊!!
2013-08-19 18:21 · 2樓
我有放一支原子筆在我們這棟的電梯中,但過沒多久筆就不見了,
我覺得還是要有筆才會方便填寫,大家也幫忙放支筆在旁邊吧,
這樣才能較準確推估可能出席人數。

順道一提,現在的公告真是亂七八糟,過期很久的公告都不撤掉,
電梯內張貼公告不符規定也算了,在電梯門口也貼很突兀的公告,
大家都麻木到不知什麼公告是重要的。
2013-08-19 18:47 · 3樓
gordonegg 發表於 2013-8-19 18:21
我有放一支原子筆在我們這棟的電梯中,但過沒多久筆就不見了,
我覺得還是要有筆才會方便填寫,大家也幫忙 ...


呵,連放在電梯裡的筆都不見了,
真的是太神奇了...
不過,也只是一隻筆,小事!!

話說,社區地下室的變電箱不見一個,
好像報警後也是小事一樣..
沒後續結果了嗎?
當時執勤巡邏都沒發現異樣嗎?

另外,提醒大家,颱風天雨下大,千萬別把車停在大門外停車格,
因上回淹水,我請車道保全打給警察,請他們查車主是誰,
至少提醒車主把車開走,不然快泡水了...保全回應我,打了也沒用啦,
警察不會理的,我說水位越來越高耶...

從他反應來看,夠消極,所以住戶們自己看著辦!!


至於張貼公告的事,我也覺得很奇怪,過期的不拿掉,難怪沒地方張貼
2013-08-19 19:31 · 4樓
我們這棟勾選的也好少!開的成嗎?
2013-08-19 20:11 · 5樓
怕就怕就算勾了參加, 最後卻沒參加XD
2013-08-19 20:29 · 6樓
經過這回的調查表,就可以作為一種指標!!
付諸行動參與吧!!
這是件很可貴的事!!
您若不克前往可以請別人委託出席,
這也是種方法!!

若您關心社區,愛護社區,重視社區,您應該會重視區權會的出席!!
我們認真,物管也會當真,若我們漠視,不關心,
這對社區長期下來,不是好事!!

勾選的每棟,若只有少數人勾,那真的太怪了....
代表欣欣瓦斯抄表都比區權會意願意調表重要!!

2013-08-19 20:35 · 7樓
話說第一次召開時,沒有選任管委會委員,
我也覺得很怪,
因為第二次召開會比第一次人數來的多嗎?
我是有點質疑,
所以,第一次召開時沒選任,萬一第二次人數更少,
請問是否不用選,

上一屆人數也未達法定人數,但仍有選任,
還是未達人數就不能選...
那這一次真的要趕快召集大家參與,
不然,將選不出來...
2013-08-19 21:27 · 8樓
F棟勾選的人得也好少 超擔心的~~
再想要不要對同樓層的鄰居敲敲門
但怕被當成... 嗚嗚
好矛盾的心啊!!
2013-08-19 22:27 · 9樓
dogangel0808 發表於 2013-8-19 21:27
F棟勾選的人得也好少 超擔心的~~
再想要不要對同樓層的鄰居敲敲門
但怕被當成... 嗚嗚


我們這棟晚上再去看了一下,
有進步一些~勾選的人變多一些了,
加油加油!
2013-08-19 23:26 · 10樓
我們這棟目前只有勾7個。昏倒!
2013-08-19 23:50 · 11樓
剛才才留意到公告底下寫著,
當天參與區權會有餐盒ㄧ盒
哈哈
希望餐盒提供,可以提升ㄧ下出席率


2013-08-20 11:24 · 12樓
我們這棟好像勾選不超過7個。其實第一次沒開成,對住戶的打擊滿大的。
2013-08-20 12:31 · 13樓
landy 發表於 2013-8-19 23:50
剛才才留意到公告底下寫著,
當天參與區權會有餐盒ㄧ盒
哈哈


有餐盒喔, 那可能會有住戶全家大小帶下去領餐盒的, 一下就被領光了XD
2013-08-20 15:03 · 14樓
🔧 本帖最後由 心如 於 2013-8-20 15:05 編輯


C棟只有勾一個呀..................
2013-08-20 15:39 · 15樓
心如 發表於 2013-8-20 15:03
C棟只有勾一個呀..................


C棟還真慘,那一個應該是你吧!{:4_187:}

G棟目前有18個,剛好1/4。
2013-08-20 15:52 · 16樓
好冷清的感覺。
2013-08-20 16:13 · 17樓
Lavo 發表於 2013-8-20 12:31
有餐盒喔, 那可能會有住戶全家大小帶下去領餐盒的, 一下就被領光了XD


應該是 一戶一盒吧@@


全家大小 都去又沒有投票權@@
2013-08-20 17:29 · 18樓
不能參加的住戶請委託要參加的住戶吧!
我已經收了兩張委託書了,只要把自己同意或不同意的議題告訴委託人,就可以把大家的意見表達出來。
別放棄自己的權益!
2013-08-20 22:33 · 19樓
早上出門前我這棟13個表態參加,我放了一支原子筆夾在紙上,
回家後發現變成21個表態,筆還在,所以大家快放筆吧。
2013-08-20 23:06 · 20樓
D棟有放筆了耶!
不知是哪位好心人放的~

心如,你們C棟是怎麼了,
另一台電梯會不會勾的比較多Y!
2013-08-22 21:02 · 21樓
landy 發表於 2013-8-20 23:06
D棟有放筆了耶!
不知是哪位好心人放的~



哈......多五個呀!
2013-08-23 12:54 · 22樓
若可以的話~建議週五、週六請物管同仁再協助宣傳一下
(1)出入時打招呼提醒
(2)櫃台詢問
(3)週六廣播宣傳一下
雖然只有1/5出席,但還是希望藉由這次可以提升大家對社區的重視!
2013-08-23 13:15 · 23樓
我們G棟在我今早出門時,兩電梯內的單子總共34位要參加(或有委託人),
其它棟不知情況如何?

每棟只要出15人,我們就開得成會了!!
2013-08-23 16:10 · 24樓
大家記得出席互相提醒鄰居參加喔!!
無法出席可以委託鄰居!

2013-08-24 11:50 · 25樓
週五看F棟電梯內的單子有勾選的可能不到15戶啊 {:4_137:}
2013-08-25 21:49 · 26樓
整理一下這次區權會的重點:

出席或代理共232戶,出席率40%超過1/5,成功召開會議,而第二次會議的議案依規約,只要過半贊成即可通過。

議題表決:
1. 游泳池開放半年:通過,意即今年11月起,濕區將停止開放,直至明年4月底。
2. 增設車道鐵捲門:通過,汽車及機車出入口將增設鐵捲門。
3. 增修規約第五條,管理委員會委員人數乙案:通過,意即某棟委員一直補不滿者,將可由其它棟住戶遞補。
4. 機車位車籍校正:未表決,但物管將著手統計。
5. 發電機二級保養:通過。
6. 設置機車充電專區:未通過。
7. 規劃地下室畸零地停放腳踏車車位:通過。
2013-08-25 22:05 · 27樓
🔧 本帖最後由 nicklee 於 2013-8-25 23:03 編輯


gordonegg 發表於 2013-8-25 21:49
整理一下這次區權會的重點:

出席或代理共232戶,出席率40%超過1/5,成功召開會議,而第二次會議的議案依 ...


針對這點 我個人有些意見
=> 規劃地下室畸零地停放腳踏車車位:通過。

地下室車位...應只屬於有車位的人...並非屬於全體住戶
是否應該是擁有車位的人...全數通過...才可以算數
(並非那種表決...少數服從多數)
且同意之後...還需把竣工圖送主管單位變更修改之後
才可以執行...


還有"畸零地"的定義為何???
會議上有畫出"畸零地"的位置嗎?
若沒有...這條法案通過的基礎為何?
這個提案...真的可以少數人表決就通過嗎?

(腳踏車...放自己車位後面...機車位...或自己家中...
那樣多地方可放...有需要那樣複雜嗎?)


還有另外一個提案...也是有點瞎...
=> 機車位車籍校正

若是純粹想落實登記制度....我不反對
但是若沒去登記...要把車位重新抽籤分配
這點我相信也有法律上的爭議
當初房子買賣...車位哪一個...都寫得清清楚楚
何來重新抽籤分佈的事情耶....


麻煩這二個法案要執行之前
先好好考慮吧...

2013-08-26 10:10 · 28樓
機車車籍校正,是針對不知道自己機車車位的人進行重整,
但由不知道的人去登記,這點我覺得怪怪的,
應該是要改成知道車位的人去登記,物管才能知道剩下來的車位是哪些,才能進行重新分配,
最理想的狀況是可以聯絡上575戶全部的所有權人,一一詢問後再進行作業,
不過全部都打電話太耗錢耗時了,貼公告讓所有權人自行去管理中心登記比較省錢省力。

若有人不滿意車位位置(例如在垃圾間旁),也跑去登記抽籤,
這樣他就可以更換機車位,這是另外一個衍生的問題。


規劃腳踏車位一案,既然已表決過,大方向是要去執行,(此案我記得是122票低空飛過)
細節要待物管提出計劃書,再由第五屆管委會討論修正,
法律問題方面,物管有法律人士可供咨詢,也要請各位芳鄰一起研究,群策群力。
2013-08-26 10:18 · 29樓
🔧 本帖最後由 nicklee 於 2013-8-26 10:25 編輯


gordonegg 發表於 2013-8-26 10:10
機車車籍校正,是針對不知道自己機車車位的人進行重整,
但由不知道的人去登記,這點我覺得怪怪的,
應該是 ...


車籍校正...可以打電話去問名軒...
車位有產權...不是投票通過...就可以重新分配...
不然哪天大家是否可以來交換房子耶?


腳踏車位也是差不多意思

那邊要畫腳踏車位...是否有公布?
也表決過程也有瑕疵...
有把新的地下室圖面送給主管單位審核??


執行之前...請三思....

汽車後面...就可以放腳踏車了....
有需要那樣麻煩???
2013-08-26 10:20 · 30樓
名軒就是不知道,所以才麻煩呀...
2013-08-26 10:26 · 31樓
gordonegg 發表於 2013-8-26 10:20
名軒就是不知道,所以才麻煩呀...


名軒若不知道...也沒有重新抽籤分配事宜....
2013-08-26 10:33 · 32樓
gordonegg 發表於 2013-8-26 10:20
名軒就是不知道,所以才麻煩呀...


我記得從名軒過戶時都有被告知說車位是幾號,應該有登記在權狀裡,所以名軒不知道是正常的,還是得從住戶這去登記才能釐清產權。
2013-08-26 12:15 · 33樓
nicklee 發表於 2013-8-25 22:05
針對這點 我個人有些意見
=> 規劃地下室畸零地停放腳踏車車位:通過。




  我想決議的部分,區權會決議是相當有拘束力的,所以畸零地設置腳踏車位這個部分,區權會通過應該就能執行,除非牴觸上位的法律。

  至於畸零地規畫腳踏車位,應該只是劃設腳踏車格而已,不涉及工程問題。

  不過建議下一屆管委會執行時,應該先詢問主管機關「適法性」,以避免觸法。
2013-08-26 12:22 · 34樓
nicklee 發表於 2013-8-26 10:18
車籍校正...可以打電話去問名軒...
車位有產權...不是投票通過...就可以重新分配...
不然哪天大家是否可 ...



  簡單說,就是現在「無主」的車位太多了,而許多有機車的「新」住戶,卻找不到自己的車位,所以才會有重新分配的提案...

  不過第一次區權會的時候也有住戶提到,機車位的分配似乎是「約定專用」,無法由區權會或管委會來直接分配,所以這個案子沒有通過,倒不讓人意外,但呼籲新搬來的住戶,真的應該好好去問一下「前手」,到底自己分配到的機車位編號為何,這是屬於自己的權益,應該自己去爭取啊!
2013-08-26 12:24 · 35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3-8-26 12:15
  我想決議的部分,區權會決議是相當有拘束力的,所以畸零地設置腳踏車位這個部分,區權會通過應該就 ...


謝謝海大的解釋

我的記得我們車位是屬於小公
並非大公

所以所有權 並非屬於全體住戶
而是屬於全體有車位的人

且"畸零地"的定義 和 規劃是如何
這點也尚未完全定位清楚

所以 目前我們社區
應該只能規劃
尚不能執行....


至於要不要送主管機關單位審核
這點也尚有爭議...
就目前我的認知...是需要送主管機關審核


只是我們地下室都已經開放車位可以擺放腳踏車
應該大部分住戶都有車位
可以放到自己車位後方就好

這個腳踏車擺放...真的不需要搞成這樣複雜...
2013-08-26 12:27 · 36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3-8-26 12:22
  簡單說,就是現在「無主」的車位太多了,而許多有機車的「新」住戶,卻找不到自己的車位,所以才會 ...


基本上...我贊同汽車和機車位
落實登記制度...

只是這個登記...是否需要拿房子買賣合約去登記耶???

這點名軒那邊....真的無法幫忙嗎?
我總覺得 他會是最佳窗口....
2013-08-26 12:29 · 37樓
nicklee 發表於 2013-8-26 12:27
基本上...我贊同汽車和機車位
落實登記制度...




  就我的了解,名軒會這麼說:

  「資料都已經移交貴社區囉!我們沒有資料!謝謝」...


  其實我比較支持由買方自行向之前的賣方求證,查詢自己的機車位編號,再到物管中心登記,這某種程度是私權的爭議了,由管委會甚至區權會介入,恐怕都會有違法的可能...
2013-08-26 12:32 · 38樓
🔧 本帖最後由 nicklee 於 2013-8-26 12:49 編輯


寧靜海 發表於 2013-8-26 12:29
  就我的了解,名軒會這麼說:

  「資料都已經移交貴社區囉!我們沒有資料!謝謝」...


我記得 當初我有簽一份合約書
名軒那邊有保留一份

至於名軒是否願意提供協助....
這點也許還需要協商...

而且名軒當初有移交...地下車車位(包含機車位)
是那些住戶所有的資料給我們嗎?

我們社區的車位...都是法定車位...
產權是跟著房子走...無法獨立買賣
資料蒐集...也許會比增設車位 來的簡單一些...

落實管制是好事...

另外一個提案...更換鐵捲門
這個提案...是否需要更換新的遙控器
若是需要...是否有機會利用這個提案
來落實登記制度....
2013-08-26 15:28 · 39樓
🔧 本帖最後由 change1221 於 2013-8-26 15:36 編輯


我記得
地下室除了VIP室範圍+機車車位
其於部分
好像是車位車主的產權

不過
老實說一句
汽機車亂停就已經搞不太定了
更別說腳踏車了
後面還有保管及安全問題
那才是最頭大的
防君子不防小人的結果
只是讓車主更頭大

另外
濕區不開放的時間
是不是還要定期保養維護泳池設備啊
別到開放前還要再維修一筆
那會得不償失ㄟ
2013-08-26 16:10 · 40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3-8-26 12:29
  就我的了解,名軒會這麼說:

  「資料都已經移交貴社區囉!我們沒有資料!謝謝」...


贊成海大的說法,
這應該是最簡單也最明確的解決辦法,
當初名軒賣房子時已將機車車位的號碼寫在合約裡,
不管買到的是第幾手,如果這是自己的權益,
本來就應當向前屋主問清楚,
而不是讓全體住戶跟著這些人一起重新訂定遊戲規則,
話又說回來了,
那為什麼汽車車位就沒有這個爭議了呢?
如果有一天,也有住戶不知道自己是哪個車位,
是不是又要再開會,為了這個問題再討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