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貓頭鷹 於 2013-10-21 18:43 編輯
如題:
時間:2013.8.17 19:01
對象: 2個女生(一中年婦女、一穿著黃色房屋仲介T恤的女生(永*房仲))(事後證實與該名房仲小姐無關,已向其致歉)
事件:你們帶了3隻狗在遠雄森林公園遛狗,手中都沒有拿清潔袋!
當你家狗拉屎了,拍拍屁股就想走人!
當下跟你們說:狗大便要清一清吧!
你們竟然回那個抓不起來!
還說等一下再清!
8.18早上我再去看,你家的狗大便還在那裏曬太陽ㄌㄟ!
我已經將你們拍下照片!
不要那麼沒水準,旁邊就有要清狗大便的告示,是文盲嗎?
請教各位!這樣公布照片會有觸犯個資法的問題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