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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麗寶世紀館(B區)社區地下停車場管理辦法(請勿再回覆)

2010-11-10 11:40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waitai 於 2011-1-17 13:08 編輯


麗寶世紀館(B區)社區地下停車場管理辦法

第一條 總則
一、為加強本社區地下停車場之管理,以維護停車場秩序及安全,特依本社區規約第二條第八款之規定訂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之實施,由管理服務中心及值勤保全人員負責執行。

第二條 停車證申領及停車管理費收繳。
一、停車證申領辦法:
(1) 停車位所有權狀影本(承租者須附有效之租賃契約)或建設公司租用名冊。
(2) 行車執照影本。
二、停車證每年換發一次,由管理委員會製發停車證,每一汽車位申領一張汽車停車證;大型停車位供停2車者,得申領2張。
三、汽車每一車位每月新台幣500元管理費,於每月會同管理費一併收取。
四、機車停車證申領辦法:
(1) 申請人需為車位使用權人,使用名冊以管理委員會登記為準。
(2) 換領車證應由車位所有權人或其家屬持車位所有權狀、行車執照至服務中心辦理。
(3) 公共機車停車格,每一停車位限申領一張機車停車證,停放於機車格。
(4) 機車每一車位每月新台幣100元管理費,於申領或換發停車證時繳交全年度管理費1200元。

第三條 實施辦法
一、本社區地下停車場車輛進出需憑停車證通行,無證不得進入。
(1) 汽車證貼於車前玻璃內側右上角或明顯處。
(2) 機車證貼於機車車頭正前方或明顯處。
二、車輛應停放車格內不得超出格外影響其它車輛通行或停放;不得停放非劃設車位之公共空間且禁止自行改劃車位格線。
三、機車應停放所屬之機車位格內,如未遵守規定停放,經照相存證每次罰款200元,充作公共基金(100元)及被佔用人補償金(100元),每天可拍照1次並得連續罰之;如違規次數超過3次者,撤銷其機車停車證1年並得連續罰之。 (刪除)
四、汽車車位所有權人如將停車位轉售(租)社區內其他住戶,應攜帶必要之證件至管理中心修正資料,停車位不得轉售(租)非本社區住戶。
五、本社區停車場僅供作緊急避難空間及停車之使用,禁止私自堆置物品。
六、車輛於停車場拋錨或發生意外應迅速通知管理人員處理。
七、訪客或施工車輛應向執勤保全人員登記換發臨時停車證,停放於訪客專用車位或指定之臨時車位,不得隨意停放。

第四條 違反本辦法之責任
一、無停車證車輛,不聽制止而擅闖社區停車場者,依法追究責任。
二、佔用他人車位、或跨越到隔鄰車位影響他人停車權利者,依法追究責任。
三、無牌照車輛,經公告後仍未移除或處理者,將請求主管機關移除。
四、訪客車輛,如未獲准許而擅自停放他人車位,將構成民法「侵權行為」。長期佔用,將涉刑法「竊佔罪」。
五、汽車(含訪客車輛)未依規定停放,經拍照存證每次罰款新台幣1000元(訪客車輛並鎖車),充作公共基金(500元)及被佔用人之補償金(500元),每天可拍照2次並得連續罰之。若停放超過1日者,請主管機關拖吊移除。
六、機車應停放所屬之機車位格內,如未遵守規定停放,經照相存證每次罰款200元,充作公共基金(100元)及被佔用人補償金(100元),每天可拍照1次並得連續罰之;如違規次數超過3次者,撤銷其機車停車證1年並得連續罰之。汽機車未依規定停放,而造成意外事故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七、罰款應於開立罰款通知單之次日起算,15日內繳納完畢,經定期催告仍未繳納者,將訴請法院強制執行並收取延遲利息。
八、停車證不得影印偽造,否則需負相關刑責。
第五條 附則
本辦法得依事實需要修訂後,授權由管理委員會會議議決後公佈施行之。
2010-11-10 13:36 · 2樓
第三條第三項是否可以移至第四條....感覺這樣比較一致....
2010-11-10 16:08 · 3樓
新台幣1000元(訪客車輛並鎖車)
建議修改為新台幣1000元(訪客車輛並鎖車)
另外腳踏車可否停放於機車或汽車格內
2010-11-10 22:34 · 4樓
汽車每一車位每月新台幣300元管理費
{:4_113:}{:4_113:}{:4_113:}
2010-11-11 09:05 · 5樓
汽車停車費應為筆誤誤植,為500元整才對。另外阿嘉跟bulywang的意見非常好,建議將第三條第三款放至第四條第六款,在罰款金額後加註"整";另外腳踏車的停放規定,建議管委會成立後再行規定,加註在第三條第七款。
2010-11-11 19:07 · 6樓
很詳細,我突然遇到一個問題,不知鄰居們有沒有同樣的困擾,困擾如下:
B2至B3的那個主幹道的坡度有點問題~
每一次下去停車的時候,都會好大一聲~
發上來問問,各位是不是有同樣的問題~{:4_151:}
2010-11-11 22:49 · 7樓
第四條
七、罰款應於開立罰款通知單之次日起算

請問,一般都查得到佔用車主是誰嗎??通知單怎麼送交到佔用車主手上呢??
如果是住戶的訪客未按規定停,或是貪圖方便等等,是罰住戶囉??
如果是的話,大家就好看好自己的訪客了~~
2010-11-11 23:01 · 8樓
dennishuang 發表於 2010-11-11 19:07
很詳細,我突然遇到一個問題,不知鄰居們有沒有同樣的困擾,困擾如下:
B2至B3的那個主幹道的坡度有點問題 ...


明天出門來試試看!
2010-11-11 23:07 · 9樓
回覆 dennishuang 的文章

其實,
我家老爺說B1到B2的車道坡度也有問題耶,
內側的坡度太陡,
原本可以會車的車道寬度,
因為內側車道太陡,
變成好像是只能單向通車...
2010-11-11 23:10 · 10樓
dennishuang 發表於 2010-11-11 19:07
很詳細,我突然遇到一個問題,不知鄰居們有沒有同樣的困擾,困擾如下:
B2至B3的那個主幹道的坡度有點問題 ...


要開慢一點…
2010-11-12 08:32 · 11樓
B3下B4坡度不平緩會造成汽車重頓....如果低底盤車就會刮到下巴啦!!
2010-11-12 12:05 · 12樓
回覆 小筑媽 的文章

。。。。我們可以要求改進嗎?
2010-11-12 12:21 · 13樓
回覆 波把拔 的文章

其實我們上下都不會開快耶~~
第一次聽到很大一聲之後,就很小心了,我也以為是開得太快~{:4_102:}
2010-11-12 12:22 · 14樓
回覆 小徐 的文章

Yes!就是這個問題!
2010-11-12 13:18 · 15樓
回覆 dennishuang 的文章

建議在與麗寶公共設施交接時,加入這個改善事項。
2010-11-13 09:41 · 16樓
回覆 恐龍學長 的文章

請問一下,我有2部車一個停車位,有時A車停,有時B車停,可以申請2張同一車格的停車證嗎?
2010-11-13 10:55 · 17樓
wwt0915 發表於 2010-11-13 09:41
回覆 恐龍學長 的文章

請問一下,我有2部車一個停車位,有時A車停,有時B車停,可以申請2張同一車格的停車 ...


好像不能申請兩張 只能停車證拿來互換車上放
但好像要跟物館登記你車位要停的車牌號碼
停車證也不能借非我們社區的住戶使用
2010-11-13 12:51 · 18樓
小筑媽 發表於 2010-11-11 23:07
回覆 dennishuang 的文章

其實,


沒錯,B1往下樓層無論往B2、B3、B4,內側坡度都太陡,要慢慢開。

有一次往上樓層,坐滿五人速度不算快,剛上坡道時聽到刮一小聲,

以後上坡道時會刻意減低速度,以免心頭又一陣酸痛...

總之,上下坡道時慢慢開就是啦。
2010-11-13 13:18 · 19樓
小徐 發表於 2010-11-12 08:32
B3下B4坡度不平緩會造成汽車重頓....如果低底盤車就會刮到下巴啦!!


還好我是休旅車 不然可能天天聽到ㄍ一 ........... 聲 {:4_102:}
其實坡度確實有點陡啦 可以稍微削減一下
2010-11-13 16:59 · 20樓
回覆 灰熊厲害 的文章

恩!原來Joseph也深受其擾~這個是一定要改善了~
2010-11-15 19:16 · 21樓
waitai 發表於 2010-11-13 13:18
還好我是休旅車 不然可能天天聽到ㄍ一 ........... 聲
其實坡度確實有點陡啦 可以稍微削減一 ...


我也是休旅車 比較沒問題呢 倒是底盤低的車款 慢慢開是一定要的 若是車上滿座時 更要小心啦 避震器這時會承受較大力量往下墜 容易擦到底盤的 可以與建設公司討論如何改善 總之 就是要慢的
2010-11-16 16:56 · 22樓
Joseph 發表於 2010-11-13 12:51
沒錯,B1往下樓層無論往B2、B3、B4,內側坡度都太陡,要慢慢開。

有一次往上樓層,坐滿五人速度不算快, ...


深有同感
2010-11-17 09:12 · 23樓
我發現施工車輛開很快
特別是五點到五點半下班時間
所以我都在轉彎處特別小心
2010-11-18 15:41 · 24樓
回覆 dennishuang 的文章

我也有同感~~
好像這層樓的坡度特別陡...
2010-11-26 10:14 · 2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bulywang 於 2010-12-9 22:43 編輯


{:4_90:} {:4_90:}
2010-12-19 16:46 · 26樓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26/today-so13.htm
車位禁停機車 大樓管委會敗訴

〔記者劉志原、王述宏/台北報導〕台北縣新店「希望之河」社區規定,地下停車場的汽車停車格不能停機車、單車,違者要罰款,住戶羅婦因被罰3萬1000元,不服而提告,台北地院以羅婦使用自己的「專有停車格」,未超出停車格範圍,也沒違反其他住戶權益,不應受干涉,判羅婦勝訴,同時認定該社區停車格只能停汽車的管理辦法無效。

「希望之河」社區管委會考量社區的管理中心、交誼休閒中心及垃圾場,都設在地下室,若准機車、單車進入地下停車場,將對住戶造成威脅,住戶大會遂於98年訂出「停車場管理辦法」,禁止住戶在地下停車場停機車及單車,違者每次罰1000元,羅婦因而遭罰3萬1000元。

被管委會罰3萬1000元

羅婦抱怨,停車位是自己花錢買的,卻只能停汽車而不能停機車,尤其機車停在自己的停車格,未影響鄰居權益,沒想到仍被挪走 、罰款。

羅婦主張,她的停車位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5款指的「專用部分」,並非社區共用的停車格,且汽車的殺傷力比機車大,社區既然都准停汽車,沒有不准停機車或單車的道理,因而提告確認停車場管理辦法無效,並要求不得限制她的停車權。

管委會主張,社區地下停車場設計之初,即未規劃讓機車、單車進入停放,這是因為停場車車道坡度達45度以上,基於安全考量,從開放使用後就只供汽車停放。

法官認為,羅婦的停車位是她買的,使用機能上具有完全的獨立性,可自由使用、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判決書指出,羅婦要求在自己的停車格上,可以自由使用,停放包括重型機車、輕型機車、單車等,管委會均不得干涉,屬有理由,判羅婦勝訴;羅婦遭罰的3萬1000元,管委會向法院訴請羅婦給付,也被判敗訴。

法官並認定,該社區住戶大會訂定「停車場管理辦法」,規定停車格只能停汽車,此辦法也屬無效。

社區管委會鄭姓主委表示,尚未收到判決書,將再開會決定是否上訴;他說,目前仍按原規定辦理,但為維繫和諧,對停放其它車輛只會規勸,不會使用強制手段。
2010-12-19 16:54 · 27樓
恐怕未來執行相關規定時,管委會要更有技巧才行
2010-12-21 08:25 · 28樓
小徐 發表於 2010-11-12 08:32
B3下B4坡度不平緩會造成汽車重頓....如果低底盤車就會刮到下巴啦!!


B3上B2也有同樣狀況,所以車速真的要放慢才好.
2010-12-21 09:46 · 29樓
聿頭爸 發表於 2010-12-21 08:25
B3上B2也有同樣狀況,所以車速真的要放慢才好.


我也有同感~~*
2010-12-21 10:12 · 30樓
小徐 發表於 2010-11-12 08:32
B3下B4坡度不平緩會造成汽車重頓....如果低底盤車就會刮到下巴啦!!


我家老爺慢慢的開,也會這樣....
2010-12-21 12:44 · 31樓
天氣晴 發表於 2010-12-19 16:54
恐怕未來執行相關規定時,管委會要更有技巧才行


應該可以訂定契約讓住戶簽署{:5_227:}
2011-01-10 19:44 · 3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自然 於 2011-1-12 01:22 編輯


第二條第二、三項【大型停車位供停2車者,得申領2張停車證】【汽車每一車位每月新台幣500元管理費】
是否有瑕疵?
申請二張停車證停二部車但卻只支付一部車的清潔費?是否有失公允?
2011-01-10 19:50 · 3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自然 於 2011-1-10 19:54 編輯


汽車停車格是否禁止停機車、腳踏車?
條文沒有列入?
2011-01-12 15:25 · 34樓
車道坡道是否有攝影機
有些車輛開很快
萬一發生事故(之前就發生過)
可視同行車紀錄器
判別責任誰屬
2011-01-12 17:49 · 35樓
回覆 恐龍學長 的文章

請問機車100元管理費有可能和汽車管理費一樣,於每月會同管理費一併收取嗎?
雖然1200金額不大,但在作業上可能單純些也較一致 。

萬寶隆的作法是一次繳清全年管理費 (含車位清潔費 -- 機車每月100元,汽車每月300) 可以省5%.

2011-01-12 18:10 · 36樓
回覆 Irene 的文章

老實說,要管委會研議
2011-01-13 12:54 · 37樓
另外建議一下,地下室尤其B1..常看到電燈幾乎是全開~~是否可以將部份各棟進出口及車道...垃圾場幾個地方部份電燈開啟
應該可以省一些公設電費~~~還有地下室繳了那麼多管理費清潔費到現在好幾個月了~~~車位還都是油污~~
真的是{:7_468:}